於卦變為坎,重兌。於爻變為三,陽爻卦䷊。三五互易而變九五,節之主也。唯剛為能節,人亦能自節。初以剛塞乎前,不出以節其行。二之塗已通,乃株守而過於節。三之前无剛而不自節,四安於五之節,上在極外而猶節之,節之道斯窮矣。
【原文】象曰:澤上有水,節。君子以制數度,議德行。
坎為水,兌為澤,澤之容水有限,而坎水之流不已。聽其流而不節之則涸,禁其流而不泄之則潰。今之為斗門堰埭者,所以節其流止盈虧之量也。數,命數也,如一命至九命之類。度,制度也,如六瑞、六贄之類。修於身為德,見於行為行,命數之等差不同,制度之詳略不一,非為是苛瑣不憚煩也。成德有大小,履行有純駁,聖人固不敢以一律齊天下,亦豈容不量才而授之任?是以任事而爵,位定而禄,必先之辨論,然後官之。論者,議也,議其德行之偏全,制為數度之品級,皆所以節其不等而均一之,使德足以稱位,服足以章身,而无鵜梁、伐檀之譏也。
節,亨。苦節,不可貞。
剛柔分而隂陽不偏聚者,節也,故以名卦。
物无節,其生也不遂;事无節,其用也不通。節有必亨之理也。味之苦,人口所不能堪;節之苦,人情所不能堪。若之何固執以求濟邪?
彖曰:節,亨,剛柔分而剛得中。苦節不可貞,其道窮也。說以行險,當位以節,中正以通。天地節而四時成,節以制度,不傷財,不害民。
卦自䷊變,其未變也,剛併于下,柔併于上,不无偏勝之患。今五與三升降互變以為䷻,而剛柔以分,
【凡言分者,皆三隂三陽卦,如噬嗑、賁與節】。九五遂得大中之位,分則上之太柔者節以剛,下之太剛者節以柔。人之節柔者不能為,剛者過於為剛,而得中節之甘者,是以亨也。凡人樂縱肆而惡檢約,節過乎中,其道窮極,反為吾節之累,何可通行而不悖邪?兌,說也;坎,險也。見險而遂止者,於節為不及,其蔽也畏縮;恃剛以冒前者,於節為踰閑,其蔽也陷溺。說順以行,不與險忤,凡人行止之節也。當位,九五也;中正,亦九五也。以當位之剛操品節之權,以中正之道通品節之宜,大君之用節者然也。春陽之氣縱而為暑,以涼節之;秋隂之氣翕而為寒,以和節之。然後四時之序以成,天地之用節者然也。古先聖王之於財,知夫其生也有數,故其用也有節。節之云何?祭祀賓客之須,百官有司之奉,有不可闕,不得已而取諸民。過節則貉道而傷於財,无節則桀政而為民害。是以通制國用,量入以為出,不唯用之有節,取之亦有節,所謂節以制度蓋如是。吁!長府稅畝,三征並用,孔孟譏之。後世乃至稅閒架,算舟車,竭澤空林,猶以為未足,必使四民皆失其職,咸思背畔,而尚不之恤,哀哉!
初九:不出戶庭,无咎。
戶,室中也。戶庭,室閒之庭,象初為内卦之内。
通六爻為言,莫外於上,莫内於初。猶之宫室,初為房奥庭除,深居密處,不與外接,斯固隱約之士居位之節也,是以无咎。
【原文】象曰:不出戶庭,知通塞也。
位有内外,時有通塞。初之剛,九二塞乎其前,雖欲出,得乎?知其塞而不出,非怯也,節之以待時也。子曰:亂之所生也,則言語以為階。君不密則失臣,臣不密則失身,幾事不密則害成,是以君子慎密而不出也。存於胷臆者,言語之戶庭,出諸口則起羞招禍,皆由此始。聖人豈敎人緘默如瘖啞者,不儳言,不勦說,時然後言?此通塞之節也。
九二:不出門庭,凶。
二、視初為近於為門之象。門庭,門内之庭。由初至二,由戶至門,而猶不出,是當通而塞也,宜乎凶。
【原文】象曰:不出門庭凶,失時極也。
二以剛柔適中之才,居臣之正位,前无陽剛,與君同德,可謂得時之極至。宜出而輔佐大君,行其制節之政,乃故次且其步武。傳曰:雖有鎡基,不如待時。時至矣,撫機不?,則時不再來。坐失時極,不克展其緼,抱於立身揚名之道,不既凶乎?
六三:不節若,則嗟若,无咎。
若,如也。嗟,憂歎聲也。
六三柔說之主,不能自節,宜也。知不節之為弊,而嗟歎生焉,其善補過者歟!
【原文】象曰:不節之嗟,又誰咎也。
二之不出門庭,知塞而不知通者也。三之不節,知通而不知塞者也。釋彖之辭曰:當位以節。節以剛為主也。又曰:中正以通。節其所當節,通其所當通也。節而不通固不可,過於通可乎?三能憂其不節則知悔,知悔則進退有節,誰將咎之?漢武之輪臺,唐德宗之奉天是已。
六四:安節,亨。
以柔居柔,故能安亨通也。
剛固能為節,而不能受人之節;柔雖不能節,而受節則其分。是以安處乎節,无復勉強矯拂之態。其能亨,則固可以通行,不致中道而止也。
【原文】象曰:安節之亨,承上道也。
九五以當位而節六四之柔,六四以當位而承九五之道。承上之云,明四能安於五之節也。
九五:甘節,吉,往有尚。
醎苦酸辛,味之偏;甘,味之中也。甘受和,和者節味之偏而適其中,所以象五往,猶言謹斯術也以往。尚,可尊尚也。
九五位足以有臨,德足以有制,用之為節,或疑其太過。今行之以甘,人不吾病,而事以成,節之吉也。充此以往,有足嘉尚,而人皆安樂之矣。
【原文】象曰:甘節之吉,居位中也。
九五重剛節,反能甘者,五居位之中也。中則因時而施節,不摧折,不助長,順其性以為節,不強拂,不力制,酌剛柔之中,適衆味之甘,人之受節者,不待易牙之先得,而有同嗜者矣。
上六:苦節,貞凶,悔亡。
炎上作苦,剛烈已甚之味也。貞,固也。悔亡,有悔而亡也。
剛而節柔,君而節臣,皆於五為當。上六重隂在外,宜无事於節也,猶不免焉,過而苦矣。苦節當通,乃膠固而不知變,物極必反,獸窮則搏,能无凶乎?雖然,儉不中禮,與其奢也寧儉;苦節不可正,與其蕩也寧節。苦節之悔,尚可亡也。凶之下言悔亡,與大過上六凶之下言无咎,其義胥近。
【原文】象曰:苦節貞凶,其道窮也。
節者所以求通,節至於苦,不可復加,非可繼之道。我之術已先窮,何以使人之通邪?窮與貧不同,窮者通之反,貧者富之反,原思辨之甚明。
【资料录入】:丁不二
【初次点校】:訾翠芬
【再次点校】:暂无
【点校底本】:欽定四庫全書第19册经部十三易类