於卦變為艮,重艮於文變為二。陽爻卦䷒二與上、初與三互易而變咸。艮爻象皆近取諸身,而義不同。咸以感為義,如拇、如腓、如股、如心、如脢、如舌,皆面嚮之名,面故感。艮以止為義,如趾、如夤、如輔,皆背後之名,背故止。此與艮其背義胥通也。唯腓同於咸,皆為不能止之象。四言身,緫稱也。上言敦以厚,能終其止也。艮貴於克終,不克終則前功廢,故吉必至上。震貴於謹始,則人知懼,故吉唯在初。
【原文】象曰:兼山,艮,君子以思不出其位。
以一併兩曰兼。艮之象為山,兼兩山而成卦,故曰兼山。艮不出其位,謹密株守者能之,何俟於思?曰:位不同。初在乾則潛,履則往;二於同人則吝,萃則引吉;三幹蠱者无大咎,輿尸者大无功,或之者疑之,勿疑朋盍簪,皆四也。小正吉,大師克相遇,皆五也。勿用師於泰,利行師於謙,皆上也。凡是若之何弗思?思其位。思其所以位,則動静語默皆素其位,未嘗越思也。譬之物焉,魚位於水,虎位於林,水淺則可罟,林踈則可搏,雖不出,猶出也。物无能思,而巨鱗不游絶潢,猛虎不穴蓬蒿,曾謂人而不知思乎?或曰:身不獲,人不見,止之功也。思則憧憧往來,奚其止?曰:何思何慮者,大人之止。收其放而閑之者,君子之止。思而後能止其所憧憧,思之賊也。
艮其背,不獲其身;行其庭,不見其人。无咎。
一陽止於二隂之上曰艮,因不改經卦之名。
此君子治心之學。五官皆運,四體皆作,唯背不動,故託以明止。心止乎理,雖索吾身而不可得,是心齋坐忘,非失已也。庭為交際之所,所存者我,雖行其庭而閴无所接,是謂心不在焉。正明目視之而不見眸子,非眊也。引而伸之,殺身成仁,舍生取義,不獲其身之類歟?自反而縮,不見千萬人之為衆;說大人,不視巍巍之為尊,不見其人之類歟?不獲其身,止而止也;不見其人,行而止也。止而止,斯可矣;行而不能止,則止者喪。行止皆止,是以无咎。此无咎之功大,非善補過而已。
彖曰:艮,止也,時止則止,時行則行,動靜不失其時,其道光明。艮其止,止其所也。上下敵應,不相與也,是以不獲其身。行其庭不見其人,无咎也。
艮之為言止也。探其源,乾之索至艮而止,陽之升亦至艮而止。玩其象,一陽止于二隂之上,陽自止也。二隂欲升,閡於陽而止,能止隂也,故曰艮之為言止也。止非徒止,有時焉。時惡乎一於止?固有時而行。時乎當止而止,寂然不動,存吾道也,不止則道以倀狂喪。時乎當行而行,感而遂通,亨吾道也,不行則道以湮鬱泯。静而止,動而行,兩不失時,則吾道光明卓偉,雖易行止之位而莫不然。斯仕止久速之時,非隘與不恭之偏,而文王言外之意也。易文王之艮其背曰:艮其止為 ?。語之端猶曰:艮之為止者,以止於所當止也。人皆曰我能止,苟非其所止,亦有咎。仁敬慈孝,其君臣父子之所乎?卦有上下,位雖應而德皆敵,二氣感應則情通,敵則陽止於陽,隂止於隂,而不相與,是以如彖辭云云也。文王探卦象而明止之義,夫子慮昧者誤守无用之止,若槁木死灰,則五常廢,萬事蠱,而人道熄,故先明行止之時,乃約而歸。卦辭之旨,體用兼該,盡已盡人,富哉言乎!八純皆敵應,獨言於艮者,以明不相與則為止也。
初六:艮其趾,无咎,利永貞。
下為趾。足,跟也。背後見之无咎,无過咎也。利,宜也。永,長也。貞,正也。宜持以久也。
初於位為下,於事為初。位居下而止之,猶不能謹於上;行於初而止之,猶不能保其終,況蹢躅縱肆乎?是以艮其趾之為无咎也。初而下且止矣,聖人恐隂柔之无定力,不能期月守也,故戒以持久之功。
【原文】象曰:艮其趾,未失正也。
止於初下為未失,過此則失矣。然永正豈終於止者?時運而亨,位適乎他,時行則行,又以行為正。
六二:艮其腓,不拯其隨,其心不快。
腓,脛腨二之象。下體,運動之會。面嚮,所見拯舉也。隨股而動者,腓之性快順適也。
六二在他卦為居中正位,宜知止也。其奈上比於九三之陽,但知隂隨陽,下隨上,卦至三未為極也,故動而不自制,有類於腓。三方嚴上下之限,惡其隨而莫之拯,故欲動之心有不順適者。
【原文】象曰:不拯其隨,未退聽也。
三不下拯,故二之心不快,不快則未肯退聽而止於二也。
九三:艮其限,列其夤,厲薰心。
三為上下卦之際,以一陽介于四隂之中,故曰限。限,隔也。在身為膺鬲,亦限也。列,分解也。夤,夾脊肉。後為夤,前為心。詩:憂心如薰。水為漸染,火為薰烝,非焚灼也,㸑煬之氣所薰烝也。
卦之位,三為初,至五之中。人之身,夤為趾,至輔之中。兼艮以下為主,三為下之主,於此而止。以界上下之限,行以重剛,不近人情,上下隔絶,不得胥通,故夤為之列。列其夤,於心无與,以其適胥近而危濫及之,猶世道升降之交,義利界限之際,朝不坐,宴不與,而偶有比係,則憂畏或薰烝而來。屈原惜誦曰:欲横奔而失路兮,蓋堅志而不忍。背膺牉而交痛兮,心鬱結而紓軫。牉,普半切。原斯言,亦以背牉而累心。
【原文】象曰:艮其限,危薰心也。
遺列夤而遽及薰心者,人之五藏皆近背,唯血氣周流,了无凝滯,然後百骸九竅安和而无他。三忿怒激烈以止二之進,其氣鬱噎而弗宣,或疽?於背,毒氣薰達於心,勢所必至,若亞父可以鑒矣。
六四:艮其身,无咎。
自足至肩為身,其上曰首,故四可緫象以身。
不獲其身,心自與身對;不見其人,已乃與人對。今言艮其身,殆行庭不見其人者,是以无咎。
【原文】象曰:艮其身,止諸躬也。
止亦多端矣。四當位,與初六各在經卦之下,能止諸吾身,蓋歸而求之,非由外鑠也。
六五:艮其輔,言有序,悔亡。
輔輔,車骨自頷而上達至耳之傍,以對生兩頰,有車輔之義,言則此骨為之動。咸言輔頰舌,艮止言輔,輔為面之後,舌為面之前,故咸言舌,艮言輔,序倫理也。唯口起羞為悔。
言行,君子之樞機。輔車静,正言不躁,??必中倫。出令有緩急, ?言有先後,論事有本末。緩者急則民不信,後者先則機不密,本者末則事不成。儻有序焉,千里之外應之,悔斯亡矣。四艮其身為无過行,五言有序為无過言,故一以无咎,一以悔亡。
【原文】象曰:艮其輔,以中正也。
五居中,據君位之正,雖不泯默而不言,亦不支離而招過。
上九:敦艮,吉。
《爾雅》:丘再成為敦厚也。與臨復之義同。
三既止矣,上復止焉,厚其止也,故吉。
【原文】象曰:敦艮之吉,以厚終也。
爻之能止,如初與四僅言无咎,上獨得吉,何哉?謹始者或罔後,止於初者或動於終,四隂盛列初艮,力制強遏而僅止其半,四五之隂非更有以止之,云何而克善其終?及上九復以陽止之,而後止隂之力益厚加厚,以成終止之吉也。
【资料录入】:丁不二
【初次点校】:訾翠芬
【再次点校】:暂无
【点校底本】:欽定四庫全書第19册经部十三易类