於卦變為震,重坤。於爻變為一陽,爻卦䷗初四互易而變,九四主時,君弱而臣強。諸爻應於臣者,甚則凶,次則悔,惟應君者吉。五以疾而不知豫,二應五不随時而豫。若上則與四无涉,特樂極而不知變耳。
【原文】象曰:雷出地奮,豫。先王以作樂崇德,殷薦之上帝,以配祖考。
震為雷,坤為地。雷非有物也,當其未?,則伏於地中,及順時而動,則奮出於地,有震在坤上之象。人皆知雷之為怒,不知雷之為和。冬令雖謝,春陽未融,及二月震雷?聲,則寒沍涣釋,品物无不和暢。故雷之初?,隂陽始和之聲也。斯時也,猶治定功成之後,先王因協天地之和,而播之雅樂。作者,自我作之,而非述也。崇者,有盛德必有備樂,聞其樂可以知其德,故作樂所以崇宣之也。殷,盛也。禮有殷奠、殷祭,今曰殷薦,蓋盛薦之也。周公當四方民大和會之時,制禮作樂,郊祀后稷以配天,如思文;宗祀文王於明堂以配上帝,如我將。報本反始,使知王業之所自來,非固說其鐘鼓管籥之音,以自樂其樂也。雷奮而天地之和以達,樂作而天地神人之和以通,聖人奉天時之功用如此。
豫,利建侯,行師。
一陽近在君側,羣隂順從而和說,故卦名豫。
豫,和說也。人情和說則散,散則求聚,利在順人心之同欲,建侯以統之;和說則驕,驕則為害,利在順人心之同惡,行師以治之。
彖曰:豫,剛應而志行,順以動,豫。豫順以動,故天地如之,而況建侯行師乎?天地以順動,故日月不過,而四時不忒。聖人以順動,則刑罰清而民服。豫之時義大矣哉。
陽本在初,漸進至三,皆未應其本位,至四乃得應,故曰剛應。陽在下,未能 ?達生意,今居上卦位,為近臣,始得行其夙志,故曰志行。坤為順,震為動,此合二卦之德以釋卦,謂以順而動,則人情和豫也。又舉卦名而釋之曰:豫之為義,能順以動,雖大而天地曾不過是,而况建侯行師,有不以順動者乎?於是因天地以及聖人,謂天地之隂陽順行,則日月有常度,四時有常候;聖人之政教順布,則刑罰清明,萬民說服。又致其贊美不盡之意曰:時義大矣哉!蓋動不以順,雖一指屈伸,不能得其理;以順而動,雖建侯行師,未足盡其義。彖辭甚約,聖人釋之甚博,非吾夫子,何以?文王言外之意?聖人於乾?諸卦之例曰:六位時成。又曰:時乘六龍。則一卦為一時,六爻又因時而成者也。諸卦釋彖之辭,或曰時,或曰時義,或曰時用,或曰随時,雖皆因諸卦之時而異其辭,夫固各有攸當也。
初六:鳴豫,凶。
鳴者,遠而求友之聲。
四主豫時,而遠應於初,故鳴而求友。以一陽緫羣隂,自有上下遠近之序,初但知位應,乃踰分陵級以求之,豫不可得,有凶而已。且九四不善處之,則為後世之權臣,自初視之,如瑣瑣姻婭,雖在卑官,猶引脰長鳴,以希進取,烏得无凶?武攸緒當武后時,其宗族皆權貴煇赫,攸緒獨盤旋龍門、少室間,冬蔽茅菽,夏處石室,不應聘召。及武族被誅,攸緒獨不受禍,不鳴豫者也。
【原文】象曰:初六鳴豫,志窮凶也。
志窮者,位方在初,時勢未窮,自當循序待時,而競躁如此,是志已先窮,自取其凶者也。
六二:介于石,不終日,貞吉。
介,剛之義。石,剛之質。六二當位,備坤二剛方之德,故有介于石之象。子曰:憂悔吝者存乎介。
初與四應,三與四比,六二介於初三之間,雖與五正應,而九四以剛臣在柔君之側,故六二不敢他附,而介然如石,曾不待終日之間,已先知四之不當從,守正如此,吉之道也。豫與比反,比乃剛君,故欲羣隂皆比,而不比者凶。豫有強臣,故不取羣隂之宗四,而不宗者吉。子曰:知幾其神乎?君子上交不謟,下交不瀆,其知幾乎?幾者動之微,吉之先見者也。君子見幾而作,不俟終日。易曰:介于石,不終日,貞吉。介如石焉,寧用終日,斷可識矣。君子知微知彰,知柔知剛,萬夫之望。夫隂之宗四,將以求豫,未有凶也,而二已先知,四有強偪之幾,是幾也,吉已先見於此也。不謟者不佞於三,不瀆者不褻於初,微彰柔剛之間,悉有?伏之幾,知者見此則可以知彼,是為先覺之賢,固萬夫所望以為向背也。詳玩聖人反覆推明之辭,斯可以處權臣之世矣。
【原文】象曰:不終日,貞吉,以中正也。
爻止言正,象益之曰中正者,六二居中得正也。
六三:盱豫,悔,遲有悔。
說文:盱,張目也。六之隂昧,本不能視,然處三則位陽,故有張目之象,猶履之眇能視。向秀曰:睢盱,小人喜悦佞媚之貌。
三比於四之下,故張目仰視以求豫,此致悔之道也。知其致悔,能决然舍之以從五,則悔可免。乃今遲疑猶豫,則真有可悔之事矣。上悔字明爻之象,下悔字教人以處爻之法。
【原文】象曰:盱豫有悔,位不當也。
進退不决,乃終有悔者,德柔位剛,處不當也。
九四:由豫,大有得。勿疑,朋盍簪。
衆隂由我而豫,故曰由;隂性多疑,故曰疑。朋,衆也,衆隂之象。盍,讀如盍徹、盍歸之盍,猶云何不也。說文:无首,笄也。俗作簪。又笄,簪也。喪服小記:惡笄以終喪。註云:笄所以卷髮。鹽鐵論:神禹治水,遺簪弗顧。隂衆而柔髮也,一陽貫其中,簪也。故有朋盍簪之象。
諸爻偏隂,一陽貫之,則隂陽和而說豫。諸爻由我而豫,則九四可謂大有得者。聖人誨羣隂曰:至此勿復有疑矣。汝衆隂何不求貫於簪乎?爻予之甚盛,而不許以吉亨,有以也。
【原文】象曰:由豫,大有得,志大行也。
一陽進而至四,貴極。人臣非苟求利達者,將以行吾志也。在下位則志之所行者小,為近臣則志之所行者大,故曰剛應而志行。
六五:貞疾,恒不死。
貞,正也。恒,久也。始而隂陽偏勝則為疾,終而隂陽復和則不死。恒字不可訓常,若訓常則常不死,是謂長生,乃異端之說也。聖人於恒卦以久釋之,明矣。以隂陽言,則九四為由豫;以君臣言,則九四為強臣。六五德柔,雖守其正,猶不免於疾也。疾者,豫之反,書曰有疾弗豫是也。東周之時,諸侯恣横,王室徒擁虚名而已。正,疾也,然猶綿延過於西周不死也。疾久者多死,聖人特云不死者,其垂訓於名分者甚嚴。
【原文】象曰:六五,貞疾,乘剛也;恒不死,中未亡也。
象辭於屯、噬嗑之六二皆言乘剛,與此爻同義。九四方主時,五乘其上,所以疾也。然五為大中,中安得亡?故疾雖久而不死。魯昭公、秦二世、魏高貴鄉公不能守中,則疾而死矣。雖然,春秋作而亂臣賊子懼,使知中未亡之旨,則姦心消絶,當革而為忠孝。
上六:冥豫,成有渝,无咎。
冥,昏昧也。不終,日之反,與冥升同義,皆隂之象。成猶六位成章之成。渝,變也。
上六與九四非應非比,免於宗四之凶,然无陽明之光,不知樂之不可極,冥於豫者也。豫道至上已成,苟能變而警懼,則可无咎。冥豫不言凶,有渝乃无咎,蓋進人以遷善改過之樂。繫辭曰:懼以終始,其要无咎。上六以之。
【原文】象曰:冥豫在上,何可長也。
在上所以釋冥,何可長所以釋渝。豫樂之極,何可長久?於此而不知變,則有咎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