於卦變為乾重艮,於爻變為二隂。爻變之始,卦以四陽遯二隂為義。六二為致遯之主,初在二後,不可遯。三切近於二,若有所係而不得遯。四已在外,五居尊,上居外卦之外,故其於遯皆吉利,而上則真遯者也。
【原文】象曰:天下有山,遯。君子以遠小人,不惡而嚴。
乾為天,艮為山。乾上艮下,故曰天下有山。山嵂崒峻極,勢欲上陵,而天更穹然,若為山而遯之之象。君子之遠小人亦然。小人遠之則怨,今遯而去之,不與為惡,則不我怨。近之則不遜,今嚴恭自持,不與䙝近,則不可狎。不怨不狎,莫可親踈,此君子之遯而亨也。夫子之遇陽貨,以之天孫。山之高為不惡,而非山可及為嚴。
遯亨,小利貞。
二隂浸長,四陽遯之,故卦名遯。
隂有必盛之勢,陽有將衰之兆,逆而與敵,秪取辱耳。遯世高舉,蹟遯而道亨。當是時,唯小利于正,大正則隂激而傷陽。
彖曰:遯亨,遯而亨也。剛當位而應,與時行也。小利貞,浸而長也。遯之時義大矣哉。
進于學則德亨,敏于行則旅亨。遯,退也。退遯何由而亨?隂勢方進,我止而不去,則隂將剥我,必遯而後亨也。九五之剛德當其位,彼六二者實致羣陽之遯,麾而絶之,誰曰不宜?而當遯之時,彼挾其方張之勢,猶以位應,知仰承乎我,何可拒而不受?五之應之,蓋與時而行,非常行之道也,陳太丘會張讓之葬是已。人皆曰遯之世陽尚盛而隂未強,然不知自一隂而二隂,如水之浸淫,必至稽天,不可謂其但止於此。君子而小正之,彼猶以漸而進,不然決裂奔軼,為吾害不細。臨曰大亨,正遯曰小利貞,唯其時之不同,故其正有大小。是以君子之遯,非辟禍也,非畏小人也。二氣不能无隂,生人不能皆君子。小人之道始于遇,盛于否,極于剝。今二隂矣,其勢方來,其氣甚銳,及是而遯,以至否之不亂。羣觀之神道設教,剥之順而止之,於消息盈虚之際,處得其道,則可反而為復。而六陽朋來,出入无疾,此遯之時義所以為大,非小智鄙夫所能為
初六:遯尾,厲。勿用有攸往。
六爻偃觀,則初為後為尾。厲,危也。勿用,不可用也。初居二後,尾之象也。德隂而位則陽,其不幸而伍於小人者乎?二乘其上,欲遯不可,寧不危懼?夫與二同類,而位未尊顯,亦安之而已耳,何可遯而去之邪?
【原文】象曰:遯尾之厲,不往何災也。
遯而居尾,雖曰危厲,儻安時處順,混蹟于衆人之中,人不我知,則亦不我害,何災之有?夫素與小人踈,見幾先事而辟之,則可以免禍。今居二之後,勢迫情見,始求退辟,彼且疑我背已,忌我潔身,而禍至无日矣。故不往而後可以免災。
六二:執之用黃牛之革,莫之勝說。【說,讀若滕口。說,始悦切】。
黄,隂中之色。牛,隂順之獸。生曰革,熟曰韋。以革維物,固莫加焉。陳以犀革裹宋萬。
六二當位居中,深明以隂承陽之理,見陽之遯,欲縶之維之,如用黄牛之革以挽羣陽,不勝言辭之切也。陽因二而遯,故二獨不言遯。
【原文】象曰:執用黃牛,固志也。
黄牛之革,取其堅固。隂之挽陽,非固其身,固其志也。志留則身不遯矣。
九三:係遯,有疾厲,畜臣妾吉。
係,聨係也。三為艮止之主,故係而不能遯疾。隂陽不和,所生厲危也。臣妾,兩隂爻也。傳曰:男為人臣,女為人妾。
三迫於二,于遯最急,而與隂同體,若連雞然。不得絶二而去身,不得去心實不留,君子小人不胥得,如隂陽不和,有疾而可危也。尚幸俯視二隂,猶我臣妾,因而畜之,不與為仇,亦可得吉。
【原文】象曰:係遯之厲,有疾憊也;畜臣妾吉,不可大事也。
欲留則失已,欲去則係於人,蹢躅於進退,疾且憊也。大事當決於賢者,豈臣妾所當與聞?雖吉也,而可與於大事乎?
九四:好遯,君子吉,小人否。【芳九切】。
好,好尚也。君子陽之稱,小人隂之稱。否讀若可否之否。
四猶在中爻,未出卦外,其於遯也,固其所好,若夫子從吾所好是也。好則終于必遯,此唯君子之吉。小人則不然,九四以陽居隂,已非純剛,而位與隂應,是以君子而涉乎小人者也。聖人懼其牽誘於小人,或變其好尚,故兼舉君子小人以為戒。
【原文】象曰:君子好遯,小人否也。
小人好進者也,儻當此時,必將顧戀徘徊,為固位苟存之計,雖迫逐之,且不忍去,况肯先幾而從所好乎?
九五:嘉遯,貞吉。
嘉,美也。貞,正也。
九五君位,非可以遯,唯嘉美君子之能遯者耳。二隂之時,上有純剛之君,羣陽若不必遯,然隂浸而長為大君者,雖小正以止其進,下應以欵其情,然其勢終將盡剥羣陽,與其禍至而後逃,曷若見幾而先遯?五之嘉之,美其能遠害以全君子之類也。小人柔邪佞媚,易以惑人,以大君而小正,非曰畏之,以純剛而下應,非曰與之,所以少緩其來,使君子得從容引去而已。一有不正,則小人之計得行,而為君子害正而後吉,聖人之意遠矣。
【原文】象曰:嘉遯貞吉,以正志也。
志正而後事正。正志云者,正其致吉之源也。
上九:肥遯,无不利。
肥充,腴,暇裕貌,義與家之肥同,反乎憊也。
上九身在卦外,最遠于隂,焉往而不得吾志?孟子曰:則吾進退,豈不綽綽然餘裕?
【原文】象曰:肥遯,无不利,无所疑也。
四陽之中,三係于隂,四五應于隂,皆不能不自疑。至上則疑慮盡亡,蓋无有不利者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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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初次点校】:訾翠芬(完成)
【再次点校】:暂无
【点校底本】:欽定四庫全書第19册经部十三易类