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周易下经】第63卦-既济䷾水火既济(离下坎上)-[清]傅以渐、曹本荣等撰《御定易经通注•卷六》

[清]傅以渐| 易经注解| 2022-12-01 23:51:22| 0

第63卦-既济䷾水火既济(离下坎上)

䷾【离下坎上】

既濟:亨小,利貞;初吉終亂。

水火相交,各得其用。六爻之用,各得其正。是國家當太平極盛之時,自然釁蘖潜生,而亨小矣。必敬天勤民,親賢遠奸,皆歸于理之正焉。所以然者,初則人心敬畏,故吉;終則人心怠玩,故亂。何可不利貞也?

彖曰:既濟,亨,小者亨也。

小者亨,則大者未必全亨,可不盡人以維天乎?

利貞,剛柔正而位當也。

卦體初、三、五,剛也。以剛居之,則精明而不至好大。二、四、上,柔也。以柔居之,則持重而不至因循。上下同此憂勤,彼此互相儆戒,何其貞也?况亨小,如之何不利貞也?

初吉,柔得中也。

上既剛柔並重,此復借六二以明初吉之義。創業貴剛,守成貴柔,柔順文明而得中,故能成既濟之功也。

終止則亂,其道窮也。

終亂非關天運,有苟安之心,濟道乃窮也。

象曰:水在火上,既濟;君子以思患而豫防之。

思火之為患,而儲水以防,使水常在火上,既濟之象也。患隱不及覺,故必思以慮其終;患猝不及持,故必防以謹其始。

初九,曳其輪,濡其尾,无咎。

剛多好動,初九剛而得正,濟而常懷未濟之心者也。任事慎重如曳輪,慮患周匝如濡尾,濟不其常保乎!

象曰:曳其輪,義无咎也。

大才持以小心,得初吉之義者也。

六二,婦喪其茀,勿逐,七日得。

二以文明中正之德上應九五,陽剛中正之君宜得行其志,而九五居既濟之時,不能下賢以行其道,故二有婦喪其茀之象。茀,婦車之蔽,言失其所以行也。然中正之道不可終廢,逐之則反,動君之疑,静以待之,大猷在我,舍我其誰?

象曰:七日得,以中道也。

保濟莫大于中,中道在我,君自下求,逐之何用?

九三,高宗伐鬼方,三年克之,小人勿用。

既濟之時,以剛居剛,内治己修,不免耀武揚威于外。以高宗而伐鬼方,猶三年而後克之。成功如此其難,其可用小人而啓多事之源乎?

象曰:三年克之,憊也。

即克而師老財匱,其憊已極,况未必克乎?動何可輕也?

六四,繻有衣袽,終日戒。

繻,當作濡。衣袽,所以塞舟之罅漏。六四出離入坎,罅漏易生,以柔居柔,能預備而戒懼之,故其象如此。

象曰:終日戒,有所疑也。

自信則生,止有所疑。疑不止一端,亦无可指之端也。

九五,東鄰殺牛,不如西鄰之禴祭,實受其福。

此教五以祈天永命之道也。九五陽剛中正,當物力豐盛之時,驕奢易萌,誠敬或減,故聖人借兩鄰為喻以儆之。殺牛何其盛,禴祭何其薄!然神无常享,享于克誠,彼殺牛者反不如禴祭之實受其福。信乎享神者在誠不在物,保治者以實不以文也。

象曰:東鄰殺牛,不如西鄰之時也。實受其福,吉大來也。

不如者,自心之儆懼。吉大來,則如川方至,如日方升,時由心造,可不常存此初吉之義哉!

上六,濡其首,厲。

既濟之極,險體之上,以隂處之,狐涉水而濡首,危道也。

象曰:濡其首厲,何可久也。

終止則亂,嗟哉何及!

×关闭
微信二维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