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周易上经】第5卦-需卦䷄水天需卦(乾下坎上)-[清]傅以渐、曹本荣等撰《御定易经通注•卷一》

[清]傅以渐| 易经注解| 2022-12-01 23:51:22| 0

第05卦-需卦䷄水天需卦(乾下坎上)

䷄【乾下坎上】

需:有孚,光亨,貞吉,利涉大川。

需,待也。以剛德之人,遭憂患之境,能停待而不輕進也。涉世者,學問之大關。但恐心不篤實,則僥倖躁妄之念生。果有真心實意,自無障蔽,自无怨尤。樂天知命,即可以轉天立命。縱至大疑大難,如涉大川,无不利者。此聖賢真作用也。

彖曰:需,須也,險在前也。剛健而不陷,其義不困窮矣。

變故當前,時所當需。卦德剛健而不陷,是挾冠世之經綸,又切痌瘝乃身之慮,乃獨于洶洶擾擾之中,凝然不動,以義揆之,當不困窮也。

需,有孚,光亨,貞吉,位乎天位,以正中也。利涉大川,往有功也。

需必有孚,乃光亨,貞乃吉者,卦體九五,位乎天位,勢足自逞,而正則規模宏遠,中則性情安静,是不特在前之險用剛健,在險中者尤重德位,往且有功,无弗濟矣。

象曰:雲上於天,需;君子以飲食宴樂。

雲上於天,无所復為,待其隂陽之和而自雨耳。事之。

當需亦不容更有所為,飲食宴樂,俟其自至,所謂居易以俟命也。

初九,需于郊,利用恒,无咎。

郊,曠野之地,未近於險之象也。而初九陽剛,又能恒於其所,孚與貞皆在其中矣。

象曰:需于郊,不犯,難行也。利用恒,无咎,未失常也。

難豈能盡,无不犯則得需之常道也。

九二,需于沙,小有言,終吉。

沙則近於險矣,漸進近坎,故有此象。剛中能需,即或議其无能,或罪其坐視,亦災害之小者,終當濟險,何必以此介意哉!

象曰:需于沙,衍在中也。雖小有言,以吉終也。

中有剛健,則无入不自得,譽不加密,毁不加疎也。

九三,需于泥,致寇至。

泥將陷於險矣,寇則害之大者。過剛不中,禍患臨前,三實招之。

象曰:需于泥,災在外也。自我致寇,敬慎不敗也。

内外事一介耳,亟圖敬慎,自剛健不陷,何敗之有?

六四,需于血,出自穴。

坎體入險,國步艱難,柔得其正,則雖在傷地,而終得出也。

象曰:需于血,順以聽也。

在險外貴剛,在險中貴順,涉世之法,曲而盡矣。

九五,需于酒食,貞吉。

此正所謂位乎天位以正中者。德澤已敷,惟優游以俟教化之洽,需時之正道也。我无為而民自化,吉。

象曰:酒食貞吉,以中正也。

内多欲,則有求治太急之患。中正者,棲心於淡,遊神于虚,所以需合于貞而得吉。

上六,入于穴,有不速之客三人來,敬之,終吉。

隂居險極,无復有需,有陷而入穴之象。下應九三,九三與下二陽需極並進,或用恒,或在中,或敬慎,莫不奮以圖功名。我果積誠以感動之,同心戮力,終必得吉。

象曰:不速之客來,敬之終吉,雖不當位,未大失也。剛健方可濟險,以隂居之,是不當位。然得人可以共濟,有何大失?天下无不可挽之勢,顧人力何如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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