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周易上经】第18卦-蛊卦䷑山风蛊卦(巽下艮上)-[清]傅以渐、曹本荣等撰《御定易经通注•卷二》

[清]傅以渐| 易经注解| 2022-12-01 23:51:22| 0

第18卦-蛊卦䷑山风蛊卦(巽下艮上)

䷑【巽下艮上】

蠱:元亨,利涉大川;先甲三日,後甲三日。

蠱,壞極而有事也。上下不交,君臣怠緩,紀綱法度,溘焉大壞。聖人恐人當此退托而不前也,先言元亨以鼓其銳,仍要振起精神,不可絲毫苟安。若涉大川者然,先甲三日辛也,後甲三日丁也。前事過中而將壞,則可自新以為後事之端,而不使至于大壞。後事方始而尚新,然更當致其丁寧之意,以監其前事之失,而不使至於速壞。此旋乾轉坤之大用也。

彖曰:蠱,剛上而柔下,巽而止,蠱。

卦體艮剛居上,巽柔居下。卦變自賁初上二下,自井五上上下。自既濟者兼之,亦剛上而柔下,是君日驕而臣日諂也。卦德巽而止,是臣工无整頓之志,而大君无勵精之圖也。安得不積弊而至于蠱乎?

蠱,元亨,而天下治也。利涉大川,往有事也。先甲三日,後甲三日,終則有始,天行也。

治蠱至於元亨,則亂而復治之象也。往有事者,猛力向前,救焚拯溺,亂之終,治之始,天實為之,特不得不假手于人,此蠱之所以不足憂也。

象曰:山下有風,蠱;君子以振民育德。

風遇山止,則木氣不宣暢而中敗,蠱象也。世風之壞由民,民風之壞由我。鼓舞萬民,保攝德性,治已治人之道也。

初六,幹父之蠱,有子,考无咎,厲終吉。

蠱非一朝一夕之故,必世而後見,故諸爻皆以父母言之。初六蠱未深而事易濟,整頓前人之緒,足稱有子。考得克蓋其愆而无咎,然亦危矣。知危而能戒,則終吉也。

象曰:幹父之蠱,意承考也。

蠱雖考致,而望幹之深,心未嘗不切。不承其事而承其意,正所謂善繼人之志者。巽風所到,无微不達也。

九二,幹母之蠱,不可貞。

九二剛中,上應六五,子幹母蠱之象。不可堅貞,言當巽以入之也。蓋事庸主與英主不同,英主喜于有為,一轉即往;庸主畏事,委曲周旋,方克有濟。直行已志,反啓其畏難苟安之心。甚矣,治蠱之難也!

象曰:幹母之蠱,得中道也。

蠱以幹為貞,母蠱又以不可貞為中,得中正以成其幹也。

九三,幹父之蠱,小有悔,无大咎。

過剛不中,更張太驟,不免形親之過,故有小悔。然幹所當幹,巽體得正,有何大咎?

象曰:幹父之蠱,終无咎也。

加一終字,人臣為國革弊,當圖久遠,不必計一時之悔也。

六四,裕父之蠱,往見吝。

以隂居隂,不能有為,寛裕治蠱,蠱且日深矣。

象曰:裕父之蠱,往未得也。

規避念切,託言安分之為得。既往即當有事,豈可未得也。

六五,幹父之蠱,用譽。

柔中居尊,下應九二,剛柔相濟,臣主同心,勵精剔弊,以光大先王之令緒,所謂中興聖主也。善繼善述之名,洋溢乎中外矣。

象曰:幹父用譽,承以德也。

蠱則何德可承?歸美前人,並振飭之迹而冺之也。

上九,不事王侯,高尚其志。

陽剛非遺世不事事之人,居蠱終則時當无事,在事外又无可當之事,惟將幹蠱之精神常提,毋令委頓而已。

象曰:不事王侯,志可則也。

惟不受世累之人,然後能濟世,耕莘釣渭中,未始无涉川幹蠱之作用也。

易經通注卷二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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