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周易下经】第57卦-巽卦䷸巽卦为风(巽下巽上)-[清]傅以渐、曹本荣等撰《御定易经通注•卷六》

[清]傅以渐| 易经注解| 2022-12-01 23:51:22| 0

第57卦-巽卦䷸巽卦为风(巽下巽上)

䷸【巽下巽上】

巽:小亨,利有攸往,利見大人。

一隂伏于二陽之下,其性能入,重之又得巽焉。處事以沉潜為主者,僅可小亨而已。若欲圖大,必當從陽,借其才力以資揮霍。然陽剛豈盡英雄?見衆陽所宗之大人,方可建功立業,而小亨不足言矣。

彖曰:重巽以申命。

命之入人,原在未申之先,又丁寧反復以申之也。

剛巽乎中正而志行,柔皆順乎剛,是以小亨,利有攸往,利見大人。

大人何如人哉?卦體九五,有神武之資,而出之以不偏不,行之以无反无側,建中表正之志行矣。臣民皆順其剛中而化于中,順其剛正而化于正,所以小亨攸往,必利見此大人也。

象曰:隨風,巽;君子以申命行事。

風不繼,萬物不入;命不申,萬民不入。事關宗社生靈,必申命然後行之。此盤庚、洛誥惟懼不明且盡也。

初六,進退,利武人之貞。

以隂居下,為巽之主,卑巽之過,故為進退不果之象。若以武人之貞處之,則有以濟其所不及也。

象曰:進退,志疑也;利武人之貞,志治也。

天下事决于志,疑則不治,治則不疑。武人曰貞,取其矯也。

九二,巽在牀下,用史巫紛若,吉,无咎。

人臣忠君愛國,常欲煩悉其辭以自達,然意氣有所矯激,則感格未善。九二以巽在牀下之心,用史巫紛若之術,引君當道,臣職克修,吉又何咎?

象曰:紛若之吉,得中也。

本于中心之誠,使初之順我剛者,共順乎五也。

九三,頻巽,吝。

遇剛不中,居下之上,非能巽者,勉為屢失,吝之道也。

象曰:頻巽之吝,志窮也。

巽豈可聲音笑貌為哉?疑與躁兼,不志治,豈能志行乎?

六四,悔亡,田獲三品。

隂柔无應,宜其有悔而悔亡者,用柔能下柔,順乎剛也。順剛則得剛之助,大臣虚懷,英豪樂用,故田即武人之貞。

象曰:田獲三品,有功也。

羣才畢集,相臣之功也。

九五,貞吉,悔亡,无不利,无初有終。先庚三日,後庚三日,吉。

承前人積弊之後,而剛健能更,中正又善更,故能補偏救弊。得變更之貞而吉,吉則悔亡而无不利矣。有悔是无初,亡之則有終。其貞若何?先庚三日丁也,丁寧于其變之前;後庚三日癸也,揆度于其變之後。夫是為申命行事。

象曰:九五之吉,位正中也。

正中即于其位見之,變而不失其正,權而不離乎中。

上九,巽在牀下,喪其資斧,貞凶。

位極人臣,患失念勝,不知巽愈過而身愈危,小則喪資用,大則喪權,雖正亦凶,况不正乎?

象曰:巽在牀下,上窮也;喪其資斧,正乎凶也。

居上而失其斷,自以為正者,即所為凶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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