欽定四庫全書*易經通注卷二*大學士傳以漸
左庶子曹本榮撰 上經
䷇【坤下坎上】
比:吉。原筮,元永貞,无咎。不寧方來,後夫凶。
放馬歸牛,海宇率俾,以一人而撫萬邦,以四海而仰一人,言比則熙皞之象成矣,吉。然必再筮以自審,果其元,而好生之德容保天下,且無所間斷,不雜偏霸。永貞正所以成其元,然後可以當衆之歸而无咎。其未比而有所不安者,亦將皆來歸之。若又遲而後至,此交已固,彼來已晚,自取凶耳。來與不來,於聖治有何加損?王者惟原筮元永貞而已。
彖曰:比,吉也。比,輔也,下順從也。
比何以吉?比者,親輔之義。卦體一剛在上,合坤衆而順從于下也。
原筮,元永貞,无咎,以剛中也。不寧方來,上下應也。後夫凶,其道窮也。
比莫大於德,九五性體強毅,所養又純粹无瑕,元永貞其所素具,當比時不得不原筮之也。上下五隂,衆舉之辭,後夫道窮,豈王者以威力窮之哉?
象曰:地上有水,比;先王以建萬國,親諸侯。
比,比於地,不容有間。建國親侯,亦先王所以比天下而无間者也。彖意人來比我,此取我往比人。
初六,有孚比之,无咎。有孚盈缶,終來有他,吉。
人臣立朝心術,全定於筮仕之日。初六之比,以初為比,無二爾心,是為有孚。此有孚者,徹始徹終,樸茂圓滿,天寵重頒,必出望外矣。寵眷亦朝廷分内之事,而真誠體國,更萌一念不得初,所以為純臣。
象曰:比之初六,有他吉也。
吉豈俟之異日,即其初六已知之矣。
六二,比之自内,貞吉。
柔順中正,上應九五,以家修為廷獻,正已,即可以正君也。
象曰:比之自内,不自失也。
守道秉正不自失,誰得而失之?
六三,比之匪人。
隂柔不中正,承乘應皆隂,所比非人,大凶可知。
象曰:比之匪人,不亦傷乎!
使之惕然深省。
六四,外比之,貞吉。
以柔居柔,上比九五,國爾忘家,公爾忘私,可以佐顯比之治矣。
象曰:外比于賢,以從上也。
豈徒以五有剛中之德哉?君臣之義,无所逃于天地間耳。二遠臣,故以不失嚴其操;四近臣,故以從上破其黨。
九五,顯比,王用三驅,失前禽,邑人不誡,吉。
一陽居尊,剛健中正,卦之羣隂皆來比,已顯其比而无私。本之以至誠,溥之以大公,如天子不合圍,開一面之網,來者不拒,去者不追,邑人不誡。蓋雖私屬,亦喻上意,不相驚備,以求必得也,何吉如之?
象曰:顯比之吉,位正中也。舍逆取順,失前禽也。邑人不誡,上使中也。
顯比何以吉?當君位而有正中之德,正則无矯拂之念,中則无偏係之私。以此為政,來者安之,去者聽之。不必其順,若見為逆;不必于取,若見為舍。象之以失前禽,非果有失而然也。中者民所自有,順帝之則,若或使之。
上六,比之无首,凶。
隂柔居上,不來比五,後夫之凶,所不免也。
象曰:比之无首,无所終也。
負固不服,安所容身于顯比之世乎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