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周易下经】第61卦-中孚䷼风泽中孚(兑下巽上)-[清]傅以渐、曹本荣等撰《御定易经通注•卷六》

[清]傅以渐| 易经注解| 2022-12-01 23:51:22| 0

第61卦-中孚䷼风泽中孚(兑下巽上)

䷼【兑下巽上】

中孚:豚魚吉,利涉大川,利貞。

二隂在内,四陽在外,以一卦言之為中虚,以二體言之為中實。誠能動物,即至冥頑者尚可感化,況有知乎?即至險難時尚可利濟,況平居乎?中孚未有不貞者,非硜硜之小信也。

彖曰:中孚,柔在内而剛得中,說而巽,孚乃化邦也

卦體二柔在内,剛得二五之中,是太虚之心,一私不著,湛然无物,而萬理充周,此一心之孚也。卦德說而巽,是臣以和平感君,君以折節下臣,此兩情之孚也。

豚魚吉,信及豚魚也。利涉大川,乘木舟虚也。

由是至誠所感,豚魚可格。有實才而蕩以虚衷,如空舟之不繫,又何難涉大川也?

中孚以利貞,乃應乎天也。

然何以利貞哉?天體无形,原是太虚,人至中孚,純亦不己,何處可容執著?即柔即剛即中,即說巽矣。

象曰:澤上有風,中孚;君子以議獄緩死。

風无形而能震川澤,誠无象而能動萬物。君子无所不盡其忠,議獄緩死,其大者也。求其生而不得,則死者與我俱无憾矣。

初九,虞吉,有他不燕。

當中孚之初,上應六四,能度其可信而信之,德業有所觀型,吉道也。既從四而此心復有他,則不得其所安矣。

象曰:初九虞吉,志未變也。

定交在初,防心亦在初,惟初故未變,竟其志于終可也。

九二:鳴鶴在隂,其子和之。我有好爵,吾與爾縻之。

九二中孚之實,而九五亦以中孚之實應之,藹然于賡歌喜起之間,猶之鳴鶴子和。所以然者,懿德出于同好,自繫戀而難割耳。在隂謂九居二,好爵謂得中,稱五為子為爾,忘分之極也,是之謂真說巽。

象曰:其子和之,中心願也。

願出于中,中孚之至也。

六三,得敵,或鼓或罷,或泣或歌。

敵,謂上九信之窮者。六三隂柔不中正,以居說極而與之為應,故不能自主,而作止无常,哀樂无常。

象曰:或鼓或罷,位不當也。

无中孚之德以感上,故事多不合也。

六四,月幾望,馬匹亡,无咎。

居隂得正,位近于君,乃盛不自盛,如月幾望者,杜絶私交,而上信于五,有何危疑之咎?

象曰:馬匹亡,絶類上也。

絶初方能信五世未有一心為公,一心為私者。

九五,有孚攣如,无咎。

剛健中正,中孚之實,而居尊位,為孚之主者也。下應九二,與之同德,萬邦可以作孚矣。

象曰:有孚攣如,位正當也。

正即貞字,以貞為孚,故不可解也。

上九,翰音登于天,貞凶。

居信之極而不知變,如雞非登天之物,而欲登天,雖貞亦凶也。小信者,大信之賊,豈能應天乎?

象曰:翰音登于天,何可長也?

誠于中者可久,飾于外者難繼。

×关闭
微信二维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