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清]朱轼《周易传义合订•卷十一》【周易十翼】系辞•下传

[清]朱轼| 易经注解| 2022-12-01 23:51:22| 0

[清]朱軾《周易傳義合訂•卷十一》繫辭傳下

周易傳義合訂卷十一

大學士朱軾撰。

系辞下第一章:

八卦成列,象在其中矣。因而重之,爻在其中矣。

《本義》:成列,謂乾一、兑二、離三、震四、巽五、坎六、艮七、坤八之類。象,謂卦之形體也。因而重之,謂各因一卦,而以八卦次第加之為六十四也。爻,六爻也,既重而後卦有六爻也

謹按:八卦成列,而有天地風雷等象;因而重之,而有上下相應之六爻;因而云者,八卦已成,因之以為六十四卦,只是兩卦相疊而已

剛柔相推,變在其中矣。繫辭焉而命之,動在其中矣。

《本義》,剛柔相推,而卦爻之變,往來交錯,无不可見。聖人因其如此,而皆繫之辭,以命其吉凶,則占者所值當動之爻象,亦不出乎此矣

謹按:凡筮卦者,視其爻之動以為占,有動而吉,有動而凶,聖人因而命之,是動在繫辭吉凶中也

吉凶悔吝者,生乎動者也。

《本義》:吉凶悔吝,皆辭之所命也,然必因卦爻之動,而後見

謹按:此承上節,謂動在繫辭中者,辭有吉凶悔吝,原生於動者也

剛柔者,立本者也;變通者,趣時者也。

《本義》:一剛一柔,各有定位,自此而彼,變以從時

謹按:剛柔者,一定之體;變通者,隨時之用。此亦承上節,謂變在剛柔之中者,以用之流行,即體之對待也

吉凶者,貞勝者也。

《本義》:貞,正也,常也。物以其所正為常者也。天下之事,非吉則凶,非凶則吉,常相勝而不已也。謹按:為善未必得福,為惡未必得禍,此言乎其變也。惠迪吉,從逆凶,此言乎其正也。變者其偶,正者其常也。顔之夭,跖之夀,未定之天也。從其後而論之,將以為顔凶乎?跖吉乎?君子砥行宜名,盡其在我。善未必福,而善必不可不為;惡未必禍,而惡必不可為。殀夀不貳,修身以俟之。天自我定,命自我立,非徒達人之知已也。《本義》云:非吉則凶,非凶則吉,常相勝而不已。蓋吉勝凶者,雖凶事亦吉,无慮其或不吉;凶勝吉者,雖吉事亦凶,无望其或不凶。非吉勝凶,即凶勝吉,更无吉凶並存之道。此事理之必然,而无可疑者,故曰貞。貞者,正也,常也。應該如是之謂正。惟應如是,故能常如是也。

又按:《本義》以所正為常,即下節貞于一意。一者,至正之理也。貞勝只宜作常勝。若歸重在正字上,則下文不用申說矣

天地之道,貞觀者也;日月之道,貞明者也;天下之動,貞夫一者也。

《本義》觀,示也。天下之動,其變无窮,然順理則吉,逆理則凶,則其所正而常者,亦一理而已矣。高氏曰:天常示人以易,地常示人以簡,雖隂不能以不愆,陽不能以不伏,而貞觀之理,常自若也。日明乎晝,月明乎夜,雖中不能以不昃,盈不能以不食,而貞明之理,常自若也。天下之動,進退存亡,不可以一例測,然而順理則裕,從欲則危,同一揆也。惠迪之吉,從逆之凶,无二致也。是則造化人事之正常,即吉凶之貞勝,豈可以二而求之哉

謹按:天地貞於觀,日月貞於明,天下之動貞於一。一者何?曰:理也。天地間只有一箇至當不易之理,更無兩箇。書曰:德惟一,動罔不吉。動必以理。聖人教人,只有這一道,更无别說。比干之死,微子之去,各完得他一箇是字。是便吉,不是便凶。有是无不是,便是趨吉避凶。伯夷、叔齊求仁得仁。求仁,趨吉也。得仁,則得所求而吉矣。吾儒立身,計是非,不計禍福。然禍福之來,與是非相因,間有不然者。未定之天,終歸於有定,變不勝常也。易言吉凶,言乎其貞也。知吉凶之有貞,倖得苟免者,可以息矣

夫乾,確然示人易矣;夫坤,隤然示人簡矣。

《本義》:確然,健貌。隤然,順貌。所謂貞觀者也

謹按:示人易簡觀也。確然隤然者,貞也。天地之貞觀,亦貞於一者也

爻也者,效此者也。象也者,像此者也。

《本義》:此謂上文乾坤所示之理,爻之奇偶,卦之消息,所以效而像之

爻象動乎内,吉凶見乎外,功業見乎變,聖人之情見乎辭。

《本義》:内謂蓍卦之中,外謂蓍卦之外。變即動乎内之變,辭即見乎外之辭

吳氏曰:聖人與民同患之情,皆於易而著。見聖人之道,而獨歸重於辭,盖此篇為繫辭之傳故也。謹按:隂陽動于卦,而吉凶見于事。趨吉避凶之功業,由卦爻之變動以興,變即動也。此章大意,謂剛柔有一定之體,而變動即在其中。動而吉,動而凶,亦有一定不易之理。故曰:易者,變易也,不易也

天地之大德曰生,聖人之大寶曰位。何以守位?曰仁。何以聚人?曰財。理財正辭,禁民為非,曰義。

《本義》曰:人之人,今本作仁。呂氏從古,蓋所謂非衆罔與守邦

王氏曰:聖人所以配天地而王天下者,亦有仁義而已矣。仁,德之用也;義,所以輔仁也。理財,如所謂作罔罟以佃漁,作耒耜以耕耨,致民聚貨以交易之類是也。正辭,如所謂易結繩以書契,百官以治,萬民以察是也。禁民為非,如所謂重門擊柝以待暴客,剡矢弦弧以威天下是也

《朱子語類》云:正辭便只是分别是非,又□教化便在正辭裏面

謹按:財者,人情之所争趨,非正辭,禁非財,不可得而理矣。先儒俱以此節屬下章,似屬可從

右第一章

《本義》:此章言卦爻吉凶,造化功業

系辞下第二章:

古者包犧氏之王天下也,仰則觀象於天,俯則觀法於地,觀鳥獸之文與地之宜,近取諸身,遠取諸物,於是始作八卦,以通神明之德,以類萬物之情。

王昭素曰:與地之間,諸本多有天字,俯仰遠近,所取不一,然不過以驗隂陽消息兩端而已。神明之德,如健順動止之性;萬物之情,如雷風山澤之象

朱氏曰:自此以下,明備物致用,立成器以為天下利者,无非有取于易,皆仁也。曰王天下者,明守位也。謹按:德,性也。人物得天之理以為性,雖偏全不同,莫不有自然之知覺,故曰神明。情者,性之發。聖人治天下,治其情而已。經之綸之,而人之情類矣。撙節愛養,制器尚象,所以各得其所,各適其用,而物之情類矣。惟通德乃能類情。後十三節,隨舉以見凡例也

作結繩而為罔罟,以佃以漁,蓋取諸離。

《本義》:兩目相承,而物麗焉

包犧氏沒,神農氏作,斵木為耜,揉木為耒,耒耨之利,以敎天下,蓋取諸益。

《本義》:二體皆木,上入下動,天下之益,莫大於此

日中為市,致天下之民,聚天下之貨,交易而退,各得其所,蓋取諸噬嗑。

《本義》:日中為市,上明而下動,又借噬為市,嗑為合也

神農氏沒,黄帝、堯、舜氏作,通其變,使民不倦,神而化之,使民宜之。易:窮則變,變則通,通則久,是以自天祐之,吉无不利。黄帝、堯、舜垂衣裳而天下治,蓋取諸乾坤。

《本義》:乾坤變化而無為

蘇氏曰:言通變神化而獨詳於黄帝、堯、舜,言黄帝、堯、舜而獨取諸乾、坤。乾、坤,諸卦之宗也。黄帝、堯、舜,千古人文之始,中天之運至此而開,洪荒之俗至此而變,此所以為善發羲皇之精藴也

謹按:通其變則有為矣,而曰垂衣裳而治者,取諸乾坤之易簡,有為而无為也。蓋風氣以漸而開,變洪荒為文明自然之運,聖人因自然之運以通其變。民之所以樂而不倦者,存神過化,莫之為而為之也。窮而變者,時之所在,即易之所在也

刳木為舟,剡木為楫,舟楫之利,以濟不通,致遠以利天下,蓋取諸涣。

《本義》:木在水上也,致遠以利天下。疑衍

服牛乘馬,引重致遠,以利天下,蓋取諸隨。

《本義》下動上說

重門擊柝,以待暴客,蓋取諸豫。

《本義》:豫備之意

斷木為杵,掘地為臼,臼杵之利,萬民以濟,蓋取諸小過。

《本義》:下止上動

弦木為弧,剡木為矢,弧矢之利,以威天下,蓋取諸睽

《本義》:暌乖,然後威以服之

上古穴居而野處,後世聖人易之以宫室,上棟下宇,以待風雨,蓋取諸大壯。

《本義》:壯固之意

古之葬者,厚衣之以薪,葬之中野,不封不樹,喪期无數。後世聖人易之以棺椁,蓋取諸大過。

《本義》:送死大事而過于厚

上古結繩而治,後世聖人易之以書契,百官以治,萬民以察,蓋取諸夬。

《本義》:明決之意

右第二章

《本義》:此章言聖人制器尚象之事

系辞下第三章:

是故易者,象也;象也者,像也。

《本義》:易卦之形,理之似也

吳氏、崔氏俱以此為上章結句

彖者,材也。

《本義》:彖言一卦之材

謹按:卦德、卦體、卦象變,皆材也。材有善不善,故辭有險有易。彖者,所以發揮卦才也

爻也者,效天下之動者也。

《本義》:效,放也

胡氏曰:爻有變動,位有得失。變而合於道者為得,動而乖於理者為失。人事之情偽,物理之是非,皆在六爻之中,所以象天下之動也

是故吉凶生而悔吝著也。

《本義》,悔吝本微,因此而著

保氏曰:彖者,言一卦之材,所以斷一卦之吉凶悔吝。爻者,言一爻之動,所以斷一爻之吉凶悔吝。謹按:彖之吉凶悔吝視乎材,爻之吉凶悔吝視乎動

右第三章

系辞下第四章:

陽卦多隂,隂卦多陽。

《本義》:震、坎、艮為陽卦,皆一陽二隂。巽、離、兑為隂卦,皆一隂二陽

其故何也?陽卦奇,隂卦耦。

《本義》:凡陽卦皆五畫,隂卦皆四畫

謹按:陽卦奇,故奇爻少;隂卦耦,故耦爻少

其德行何也?陽一君而二民,君子之道也;隂二君而一民,小人之道也。

《本義》:君謂陽,民謂隂

謹按:隂,君也,尊也。隂,民也,賤也。國有常尊,則乾綱獨攬,陽所以為君子之道也。權不歸一,則政令下逮,隂所以為小人之道也

右第四章

系辞下第五章:

易曰:憧憧往來,朋從爾思。子曰:天下何思何慮?天下同歸而殊塗,一致而百慮,天下何思何慮?

《本義》:此引咸九四爻辭而釋之,言理本无二,而殊塗百慮,莫非自然,何以思慮為哉?必思而從,則所從者亦狭矣

謹按:蘇季明自謂思慮不定,一事未了,一事如麻又生。程子曰:此不誠之本,須是習。繫傳同歸一致,何思何慮,即程子所云誠也。思誠之功,在於主敬。敬者,主一无適之謂。惟主一,故无適。事至吾前,兢兢業業,慎始慮終,做一事,精神全注於此一事,他事何由得入?即百務紛乘,從頭做去,一件還他一件,做此事不知有彼事,做彼事不知有此事,事紛而心自一,何由得有攪擾?至无事時,只是整齊嚴肅,使此心惺惺不昧,外物安得而累之?或謂:做事時,心一于事,他念固自退聽。若静時,此心既无著落,如何作得主定?曰:主一,則心无他適。欲主一,亦只須持守此心,不使他適耳。所謂持守者,非把捉拘束之謂也。只消喚醒此心,使常惺惺,則自為主宰,不求一而自一矣。否則,雖使百念俱退,而精神昏惰,如何作得主定?朱子謂:敬是自心自省,當體便是。若以敬字別作一物,而又以一心守之,則苦於矜持而非敬矣。周子云:聖人主静而立人極。主静者,聖人自然之敬;主敬者,學人勉強之静也。禪家亦言主静,其異于聖人者,静中无為耳。静中何所為?只是喚醒此心,使自為主耳。人心不能自為主,縱使思慮不擾,而志怠氣昏,白日冥冥,嗒然若喪矣。孔子之責宰予晝寢以此。或問:夜寐時,聖人之心與凡人有異否?曰:朱子常言之矣:寤陽而寐隂,寤有主而寐无主。所謂无主者,心之官息,而充體之氣斂也。氣衰者,其斂不固,故老人常少睡,此聖凡所同也。然氣清則寐寧,故夢魂无擾,无主而主自在也。禪家亦知喚醒此心,但空空喚醒在此,全不照管事,當下便不成主宰。學者於此辨得分明,則不為禪惑矣

日往則月來,月往則日來,日月相推而明生焉。寒往則暑來,暑往則寒來,寒暑相推而歲成焉。往者屈也,來者信也,屈信相感而利生焉。

《本義》言往來屈信,皆感應自然之常理,加憧憧焉,則入于私矣,所以必思而後有從也

謹按:屈信往來,任其自然,而利生焉。日月相推而明生,寒暑相推而歲成,造化之利也。擴然大公,物來順應,聖人之利也。循理而行,攸往咸宜,學者之利也

尺蠖之屈,以求信也。龍蛇之蟄,以存身也。精義入神,以致用也。利用安身,以崇德也。

《本義》因言屈信往來之理,而又推以言學,亦有自然之機也。精研其義,至于入神,屈之至也,然乃所以為出而致用之本。利其施用,无適不安,信之極也,然乃所以為入而崇德之資。内外交相養,互相發也

過此以往,未之或知也。窮神知化,德之盛也。

《本義》下學之事,盡力于精義利用,而交養互發之機自不能已。自是以上,則亦无所用其力矣。至于窮神知化,乃德盛仁熟而自致耳。然不知者,往而屈也;自致者,來而信也。是亦感應自然之理而已。張子曰:氣有隂陽,推行有漸為化,合一不測為神。此上四節,皆以釋咸九四爻義

謹按:同歸一致,一理渾然也;殊塗百慮,泛應曲當也。此聖道之一以貫萬也。學者忠以行恕,任事物之紛紜,揆之以一定之理,隨所處而各當,何用思慮為哉?彼日月寒暑之往,非有心于往,氣機之屈也;來,非有心于來,氣機之信也。有屈而後有信,一若感而輒應,此造化自然之理也。以物理言,蠖之屈,所以信也;龍之蟄,所以奮也。聖學由淺入深,先難後獲,亦猶是耳。窮理則研之精而入于神,以此泛應事物,而用致矣。盡性而利用咸宜,素位而行,隨所處而安,而德崇矣。過此以往,則德盛仁熟,與天為徒。窮理盡性以至于命,非人力之所能致也。精義以入神,精義入神以致用;利用以安身,利用安身以崇德;致用崇德以漸至于窮神知化。盛德之至,一層進一層,皆有自然之節候,无所容其計慮也。

又按:咸四爻傳曰:貞吉悔亡,未感害也。憧憧往來,未光大也。蓋人得天地之心以為心,本至虚至靈,一汩于客感之私,遂失其光大之體。必如復初之復,豫二之介,損三之致一,解上之藏器,否五之不忘危亡,而後能精義入神,利用安身,以漸至于窮神達化之域。否則非所困而困,非所據而據,窮不能善其身,不免屨校之懲,何校之凶。達不能兼善天下,而覆餗負公,民莫之與,擊之者至矣。是皆思慮朋從,汩沒戕賊之所致也。繫辭此章既反覆推明何思何慮之義,又釋各爻以示人去私存理、盡性至命之功,非如鳴鶴章各為一義也

易曰:困于石,據于蒺蔾,入于其宫,不見其妻,凶。子曰:非所困而困焉,名必辱;非所據而據焉,身必危。既辱且危,死期將至,妻其可得見邪?

《本義》釋困六三爻義

謹按:君子知命,故處困而亨。非所困而困者,昧于屈信往來之道也

易曰:公用射隼于高墉之上,獲之,无不利。子曰:隼者,禽也。弓矢者,器也。射之者,人也。君子藏器於身,待時而動,何不利之有?動而不括,是以出而有獲。語成器而動者也。

《本義》:括,結礙也。此釋解上六爻義

謹按:動而利,出而有獲,器之成也。藏以待時,所以成此器也。張良之椎,荆軻之匕首,輕試罔功,是自棄其器也

子曰:小人不恥不仁,不畏不義,不見利不勸,不威不懲。小懲而大戒,此小人之福也。易曰:屨校滅趾,无咎。此之謂也。

《本義》:此釋噬嗑初九爻義

善不積不足以成名,惡不積不足以滅身。小人以小善為无益而弗為也,以小惡為无傷而弗去也,故惡積而不可掩,罪大而不可解。易曰:何校滅耳,凶。

《本義》:此釋噬嗑上九爻義

子曰:危者,安其位者也。亡者,保其存者也。亂者,有其治者也。是故君子安而不忘危,存而不忘亡,治而不忘亂,是以身安而國家可保也。易曰:其亡其亡,繫于苞桑。

《本義》:此釋否九五爻義

子曰:德薄而位尊,知小而謀大,力小而任重,鮮不及矣。易曰:鼎折足,覆公餗,其形渥,凶。言不勝其任也。

《本義》:此釋鼎九四爻義

子曰:知幾其神乎!君子上交不諂,下交不瀆,其知幾乎!幾者,動之微,吉之先見者也。君子見幾而作,不俟終日。易曰:介于石,不終日,貞吉。介如石焉,寧用終日,斷可識矣。君子知微知彰,知柔知剛,萬夫之望。

《本義》:此釋豫六二爻義。漢書吉之之間有凶字

謹按:此節以去就言。不可就而就,勢必事上諂,接下瀆。諂瀆者,將以固上下之交也。豈知諂招辱,瀆生怨,其害有不可勝言者乎?穆生曰:醴酒不設,王之意怠。不去,將鉗我于市。若穆生者,可謂知幾君子乎?申公、白生以為王失小禮,宜其及于禍也。幾者,動之微。孔氏謂心動事動。愚意事之動,幾也;心之動,知幾也。知幾亦幾也。形迹未著,動于事者,微也;一念初覺,動于心者,微也。動于事者,吾知之;動于心者,吾知之而斷之。知而斷,則有吉无凶矣。故曰:吉之先見者也。惟知乃斷,知未有不斷者。知而不斷,是自昧其知,知而不知也。故聖人于介石之君子,始贊其知幾,終贊其知微知彰,知柔知剛也。幾,微也;介,剛也。既曰知微知剛,又曰知彰知柔者,人以幾為微也,君子則知乎即微即彰,見于幾光者,不待事為而指示瞭如也。人以介為剛也,君子則知乎即剛即柔,斷于事先者,无事激昂而進退裕如也。此君子所以為萬夫之望也

子曰:顔氏之子,其殆庶幾乎!有不善未嘗不知,知之未嘗復行也。易曰:不遠復,无祇悔,元吉。

《本義》:殆,危也。庶幾近意,言近道也。此釋復初九爻義

《朱子語類》云:今人只知知之未嘗復行為難,殊不知有不善未嘗不知是難處

謹按:纔有一毫私意萌于中,便是不善,所謂三月之違也。顔子志氣清明,臨事又加省察之功,能省察即能克治,所以知之未嘗復行也。有不善,幾乎悔矣,旋知而旋改之,所以不祇于悔也。凡欲念之萌,其幾甚微,所以濳滋暗長而不知所底者,皆不知之故也。

又按:顔子一生得力,只是不遷怒,不貳過。凡人當怒時,心溺于怒,雖有他事至于前,視之而不見,聽之而不聞,牽于情而不能自主,是以怒而遷耳。顔子旋怒而旋忘,无一毫蔕芥于中,盖心體虚明,非外物所得而牽,是即大學所云正心也。凡人自知有過,非不欲改而改之,不力改不善以從善,好善不如好好色,惡不善不如惡惡臭,溺于私而不能自斷,是以過而貳耳。顔子旋過旋改,不留幾微之憾,盖健以致決,必慊于心而後已,是即大學所云誠意也。顔子克己復禮,工夫全在不貳過,至不遷怒,則涵養又加熟矣。故曰:欲正其心者,先誠其意

天地絪緼,萬物化醇;男女構精,萬生化生。易曰:三人行則損一人,一人行則得其友。言致一也。

《本義》:絪緼,交密之狀。醇,謂厚而凝也,言氣化者也。化,生形化者也。此釋損六三爻義

子曰:君子安其身而後動,易其心而後語,定其交而後求。君子修此三者,故全也。危以動,則民不與也。懼以語,則民不應也。无交而求,則民不與也。莫之與,則傷之者至矣。易曰:莫益之,或擊之,立心勿恒,凶。

《本義》:此釋益上九爻義

謹按:動者身之行,徇欲則危,循理則安,素位而行,无入而不自得,安其身也。如此而動,則行可為表,而人皆從之矣。言者心之聲,違理則曲,順理則直,内省不疚,无惡於志,易其心也。如此而言,則言可為坊,而人皆信之矣。此行已之事也。至于接物,必孚之以誠信,交定而求,則求无不應矣。懼以語者,言不顧行返之心而多愧也

項氏曰:以易對懼,其義可見。直者其語易,曲者其語懼。乾之所以易者,以其直也

右第五章

系辞下第六章:

子曰:乾坤,其易之門邪?乾,陽物也;坤,隂物也。隂陽合德而剛柔有體,以體天地之撰,以通神明之德。

《本義》:諸卦剛柔之體,皆以乾坤合德而成,故曰乾坤易之門。撰,猶事也

謹按:隂陽互根以流行,其德合也;剛柔定位而對待,其體立也。以其體體天地之撰,以其德通神明之德,易道之所以通於造化也

其稱名也,雜而不越,於稽其類,其衰世之意邪?

《本義》萬物雖多,无不出於隂陽之變,故卦爻之義,雖雜出而不差繆。然非上古淳質之時思慮所及也,故以為衰世之意。盖指文王與紂之時也

謹按:名謂卦爻中所稱之名,雖瑣碎煩雜,而各有取類,以象隂陽,此乾坤所以為易之門也

夫易,彰往而察來,而微顯闡幽,開而當名辨物,正言斷辭,則備矣。

《本義》:而微顯,恐當作微顯。而開而之而,亦疑有誤

吳氏曰:彰往,即藏往也。謂明於天之道,而彰明已往之理。察來,即知來也。謂察于民之故,而察知未來之事。微顯,即神德行也。謂以人事之顯,而本之於天道,所以微其顯。闡幽,即顯道也。謂以天道之幽,而用之於人事,所以闡其幽

蔡氏曰:人事,粗迹也,易、書有以微之。盖於至著之中,寓至著之理也。天道,至幽也,易、書有以闡之。蓋以至微之理,寓於至著之象也

謹按:名曰,當即上節所云雜而不越也。物,即卦爻所名之物也。隨其所稱之名,辨其取類之物,是非得失,昭然可見。故正言以斷其吉凶,而无不備也

其稱名也小,其取類也大,其旨遠,其辭文,其言曲而中,其事肆而隐。因貳以濟民行,以明失得之報。

《本義》:肆,陳也。貳,疑也

謹按:此節承上文而贊歎之。曲而中,彰往察來也。肆即闡幽,隐即微顯也。衰世人心疑貳,聖人因而設卦以救濟之,使之明於得失之報,以求有得而無失也

右第六章

系辞下第七章:

《本義》:此章多闕文,疑字不可盡通,後皆放此

易之興也,其於中古乎?作易者,其有憂患乎?

《本義》:夏商之末,易道中微,文王拘于羑里而繫彖辭,易道復興

谷氏曰:憂患二字,以憂患天下言,乃吉凶同患意。民志未通,務未成,聖人切切然為天下憂患之,於是作易,故易皆處憂患之道

是故履,德之基也;謙,德之柄也;復,德之本也;恒,德之固也;損,德之修也;益,德之裕也;困,德之辨也;井,德之地也;巽,德之制也。

《本義》履,禮也。上天下澤,定分不易,必謹乎此,然後其德有以為基而立也。謙者,自卑而尊人,又為禮者之所當執持而不可失者也。九卦皆反身修德以處憂患之事也,而有序焉。基所以立,柄所以持。復者,心不外而善端存。恒者,守不變而常且久。懲忿窒欲以修身,遷善改過以長善,困以自驗其力,井以不變其所,然後能巽順于理以制事變也

陳氏曰:德之基就積行上說,德之本就心裏說,要當有辨。德之固是得寸守寸,得尺守尺;德之地則全體不窮矣,亦要有辨

盧氏曰:基與地有别,基小而地大。基是初起,脚跟積絫,可由此而上。地是凝成,全體施用之妙,皆由此而出也

履和而至,謙尊而光,復小而辨於物,恒雜而不厭,損先難而後易,益長裕而不設,困窮而通,井居其所而遷,巽稱而隐。

《本義》此如書之九德,禮非強世,然事皆至極。謙以自卑而尊且光。復陽微而不亂于羣隂。恒處雜而常德不厭。損欲先難,習熟則易。益但充長而不造作。困身困而道亨。井不動而及物。巽稱物之宜而濳隐不露

履以和行,謙以制禮,復以自知,恒以一德,損以遠害,益以興利,困以寡怨,井以辨義,巽以行權。

《本義》:寡怨,謂少所怨尤。辨義:謂安而能慮

《朱子語類》:問:巽以行權,權是逶迤曲折以順理否?曰:然。巽有入之義,巽為風,如風之入物。只為巽,便能入義理之中,无細不入。又問:巽稱而隐,隐亦是入物否?曰:隐便是不見處。

又云:見得道理精熟後,於物之精微委曲處,无處不入,所以說巽以行權

謹按:履虎尾,至也。不咥人,和也。和而至者,至以和行也。論語和為貴,小大由之是也。天道下濟而光明,地道卑而上行,尊而光也。惟卑乃尊,以禮自節者,卑也。一陽復于五隂之下,雖微而不淆于物,人心一念來復,所貴自知而自克也。恒者,恒于正也。任人事之紛紜錯雜,吾守吾正而莫之易,孜孜不厭,由其德之一也。改過者,人所憚。先難後易者,懲忿窒慾以遠害也。德吾所固有,遷善改過,勿忘勿助以養之,自然日進无疆,裕而不設也。是能以義為利,而求所以興也。剛中巽順,困而不失其亨者,盡其在我,不怨不尤也。改邑不改井,往來井井,居其所而不遷也。惟能于濟物之義知之明,故處之當也。巽傳:剛中正而志行。柔皆順乎剛行,以中正稱也。柔順,隐也。惟能變通以行權,故攸往咸宜,而无措施之迹也

項氏曰:此章亦論彖辭。凡彖辭之體,皆先釋卦名,次言兩卦之體,末推卦用。故此章之序亦然,以為觀彖者之法也

右第七章

《本義》:此章三陳九卦,以明處憂患之道

系辞下第八章:

易之為書也不可遠,為道也屢遷。變動不居,周流六虚,上下无常,剛柔相易,不可為典要,唯變所適。

《本義》:遠猶忘也。周流六虚,謂隂陽流行于卦之六位

蔡氏淵曰:屢遷,謂為道變通而不滯乎物。自易之為書至屢遷,此總言為書為道,以起下文之意也。自變動不居至唯變所適,言易道之屢遷也。不居,猶不止也。六虚,六位也。位未有爻曰虚,卦雖六位,而剛柔爻畫往來如寄,故以虚言。或自上而降,或由下而升,上下无常也。柔來文剛,分剛上而文柔,剛柔相易也。典,常也。要,約也。其屢變无常,不可為典要,唯變所適而已

吳氏曰:不可為典要,變无方也。既有典常,理有定也。故曰:易者,變易也,不易也

謹按:不可遠句,總冒通章。不可遠,猶言不可須臾離也。易之為道以下,言易之變无方。中二節言易之理有定。末言學者揆其理,又當盡其變,此所以不可遠也

其出入以度,外内使知懼。

《本義》:此句未詳,疑有脱誤

蔡氏曰:卦爻所說者,皆利用出入之事。其出入也,皆必以其法。法者,事理當然之則也。使人入而在内,出而在外,皆知有法而不敢妄為,是使知懼也。知懼必以度

謹按:出入猶言進退,一進一退,各有一定之則。當進而退,當退而進,凶咎立至矣。度即在爻卦之中,學者觀變觀象,自知戒懼。下節明於憂患與故,亦即於卦爻明之

又明於憂患與故,无有師保,如臨父母。

《本義》:雖无師保,而常若父母臨之,戒懼之至

蘇氏曰:憂患之來,苟不明其故,則人有苟免之志而怠,故易明。憂患又明所以致之之故

初率其辭而揆其方,既有典常,苟非其人,道不虚行。

《本義》:方,道也。始由辭以度其理,則見其有典常矣。然神而明之,則存乎其人也

謹按:方即度也。循辭而揆度其度,則既確乎有據矣。然非神而明之,則變遷之道不能虚行。度有典常,道不可為典要。神而明之者,无方无體,大而化之之聖也

右第八章

系辞下第九章:

易之為書也,原始要終,以為質也。六爻相雜,唯其時物也。

《本義》:質,謂卦體。卦必舉其始終而後成體,爻則唯其時物而已

吳氏曰:質,謂卦之體質。文王原卦義之始,要卦義之終,以為卦之體質,各名其卦而繫彖辭也。爻之為言交也。周公觀六位之交錯,唯其六爻之時,各因其義而繫爻辭也。此章言六爻,而六爻統於彖,故先言彖,乃說六爻也

謹按:始謂内卦,終謂外卦,兩卦合而象變,德之體質具矣。六爻自初至上,如乾之潜、見、惕、躍、飛、亢,時也。有時即有物。物,事也

其初難知,其上易知,本末也。初辭擬之,卒成之終。

《本義》:此言初上二爻

謹按:初卦之本,上卦之末也。第觀其本,則全象无由得知;末則六爻已具,何難知之有?以是而推,聖人當日繫辭,於初則擬之議之而後命焉,上則卒竞初之所擬以成一卦之終耳。如乾初九擬其陽之在下曰潜龍,至于上則陽極而為亢,始乎潜而躍而飛而終乎亢,不待擬議而可知也

若夫雜物撰德,辨是與非,則非其中爻不備。

《本義》:此謂卦中四爻

謹按:物字與首節物字同。一爻有一爻之物,雜而為六,則全卦之德備列矣。德字與首節質字同。先儒以此節論中爻互卦,下文二、四、三、五同功,謂二與四、三與五各相互畢,竞非正解

噫!亦要存亡吉凶,則居可知矣。知者觀其彖辭,則思過半矣。

《本義》:彖統論一卦六爻之體

吳氏曰:章首第一句言彖,第二句總言六爻。此一節又總言六爻,而歸重于彖。盖為結語,與章首起語相終始

謹按:要者,統而言之。謂合觀全卦六爻之體,而存亡吉凶之義居然可見。知者二句,申說上文。又按:首節言卦有卦體,爻有爻義;二、三、四節又言卦體合六爻而成,非六爻之外别有卦體也。初爻,卦之本;上爻,卦之末;二、三、四、五卦之中,有本,有末,有中。一卦之體備,而是非了然。故曰:觀其彖辭,則思過半矣

二與四同功而異位,其善不同,二多譽,四多懼,近也。柔之為道,不利遠者,其要无咎,其用柔中也。

《本義》:此以下論中爻。同功,謂皆隂位。異位,謂遠近不同。四近君,故多懼。柔不利遠,而二多譽者,以其柔中也。

吳氏曰:二與四同是隂位,若皆以柔居之,則六二、六四同是以柔居隂,故曰同功。然其位則有遠近之異,五者一卦之尊位,故遠近皆自五而言。二與五應為遠,四與五比為近,以位之遠近有異,而其善亦不同。遠者意氣舒展而多譽,近者勢分逼迫而多懼。多者,謂不盡然而若此者衆爾。近也二字釋四。多懼,謂四之所以懼,不能如二之多譽者,盖迫近尊位,不得自安故也。柔之為道以下釋二。多譽,柔不能自立,近者有所依倚,遠者宜若不利。二遠于五,而其歸得以无咎者,以其用柔而居下卦之中矣

謹按:此以下申言惟其時。物同功異位者,惟其時也。一爻有一爻之時,時殊而事亦別矣。不言初、上者,初可以二推,上可以四推也。陽居陽位,隂居隂位,為得正。得正則可以有為,而功以著。二、四皆以柔為功,而有譽與懼之别者,地分遠近也。止言近者,緊承四多懼而言。下三句釋二多譽。柔本不利於遠,所以得无咎者,同一柔而二能用柔以中也。二之賢于四者,以地之遠,而其要全在用得其中。四能比五,資五之中以為中,則懼者不懼矣

三與五同功而異位,三多凶,五多功,貴賤之等也。其柔危,其剛勝邪?

《本義》:三五同陽位而貴賤不同,然以柔居之則危,唯剛則能勝之

吳氏曰:三與五同是陽位,若皆以剛居之,則九三、九五同是以剛居陽,故曰同功。然其位則有貴賤之異,賤者剛居剛為太過而多凶,貴者剛居剛為適宜而多功。二多譽、四多懼之上,有其善不同一句,而三多凶、五多功之上无之者,譽、懼雖不同,而皆可謂之善,凶則不可謂善矣,故不言也。貴賤之等也五字,釋三多凶,謂三之所以凶,不能如五之功者,盖貴賤有等,賤者不與貴者同故也。其柔危以下,釋五多功,五為尊位,以柔居之,則不勝其任而危,惟剛居之,則能勝其任而有功也

謹按:三、五同功,猶之二、四也。而有功與凶之分者,貴賤之等也。此句緊承五多功,謂五之貴異于三之賤也。下二句釋三多凶。其柔危,其剛勝,與上節柔之為道二句意同。言柔危,正見剛之不危也。剛之為道,本无害于賤者,所以不免于凶者,其剛勝也。以柔居剛則危,以剛居剛則又勝,是必處之以中,而後有功而无過。三不中,是以凶也。若能下比乎二,資二之中以為中,則凶者不凶矣。懼與譽,功與凶,俱承同功而言。二之譽以功,四之懼亦以功。遠者寄股肱之任,以宣力為勞;近者託心膂之親,以專擅為嫌也。五以功為功,三以功為凶,貴者得為而為,賤者不可為而為也

右第九章

系辞下第十章:

易之為書也,廣大悉備,有天道焉,有人道焉,有地道焉。兼三才而兩之,故六。六者非它也,三才之道也。

《本義》:三畫已具三才,重之故六,而以上二爻為天,中二爻為人,下二爻為地

道有變動,故曰爻;爻有等,故曰物;物相雜,故曰文;文不當,故吉凶生焉。

《本義》,道有變動,謂卦之一體。等,謂遠近貴賤之差。相雜,謂剛柔之位相間。不當,謂爻不當位。李氏曰:一則无變无動,兼而兩之,於三才之道,皆有變動。以其道有變動,故名其畫曰爻。爻者,傚也,言六畫能傚天下之動也。爻有貴賤上下之等,故曰物。物有九六,雜居剛柔之位,則成文。交錯之際,有當不當,吉凶由是生焉

吳氏曰:以時義之得為當,時義之失為不當,不以位論

謹按:柔居柔、剛居剛為當位,然亦有剛宜柔、柔宜剛者。宜即當,當則吉,不當則凶也

右第十章

系辞下第十一章:

易之興也,其當殷之末世,周之盛德邪?當文王與紂之事邪?是故其辭危。危者使平,易者使傾。其道甚大,百物不廢。懼以終始,其要无咎。此之謂易之道也。

《本義》:危懼故得平安,慢易則必傾覆,易之道也

高氏曰:一部易原始要終,只是敬懼无咎而已,故曰懼以終始。无咎者,善補過也。易中凡說有喜、有慶、吉、元吉,都是及于物處。若本等,只到了无咎便好

何氏曰:使者,天理之自然,若或使之也

謹按:易之辭危,知危則化險為平,否則一念慢易而傾覆隨之矣。此其為道甚大,天下萬事萬物莫有出于此道之外者,可不懼乎!】

右第十一章。

系辞下第十二章:

夫乾,天下之至健也,德行恒易以知險;夫坤,天下之至順也,德行恒簡以知阻。

《本義》至健則所行无難,故易;至順則所行不繁,故簡。然其于事,皆有以知其難,而不敢易以處之也。是以其有憂患,則健者如自高臨下而知其險,順者如自下趨上而知其阻。盖雖易而能知險,則不陷于險矣;既簡而又知阻,則不困于阻矣。所以能危能懼,而无易者之傾也

謹按:兩知字,即乾以易知之知。坤亦言知者,以乾之知為知,知即能也。以易處難,則險者可平;以簡御繁,則阻者可通也

能說諸心,能研諸侯之慮,定天下之吉凶,成天下之亹亹者。

《本義》侯之二字衍。說諸心者,心與理會,乾之事也。研諸慮者,理因慮審,坤之事也。說諸心,故有以定吉凶。研諸慮,故有以成亹亹

《朱子語類》云:能說諸心,能研諸慮,方始能定天下之吉凶,成天下之亹亹。凡事見得通透了,自然歡說。既說諸心,是理會得了,于事上更審一審,便是研諸慮。研,是更去研磨。定天下之吉凶,是剖判得這事。成天下之亹亹,是作得這事業

謹按:能說、能研,謂乾坤之道能如是也。張子以說心承易簡,研慮承知險知阻,較勝《本義》。

是故變化云為,吉事有祥,象事知器,占事知來。

《本義》:變化云為,故象事可以知器;吉事有祥,故占事可以知來

何氏曰:凡人事之與吉逢者,其先必有祥兆。天人相感,志一之動氣也。聖人作易,正以迪人于吉,故獨以吉事言之,與吉之先見同義

謹按:聖人體乾、坤之德以作易,隂陽有變化,即有云為。如震之動,巽之入,卦之云為也。乾之濳見惕躍,爻之云為也。當動而動,當入而入,當濳見而濳見,則行无不宜。故知卦爻變化之象,而利用成器之道在其中矣。卦爻有吉凶之占,人事休咎之徵也。占吉者必實有吉祥之事,占凶者必實有凶咎之事,故玩其占而未來之事可知矣。止言吉祥者,省文也。上二節泛言乾、坤之道,此節始言易。乾、坤之道能定吉凶,故易書可以知來。乾、坤之道能成天下之亹亹,故易書可以知器

天地設位,聖人成能。人謀鬼謀,百姓與能。

《本義》:天地設位,而聖人作易以成其功,于是人謀鬼謀,雖百姓之愚,皆得以與其能

謹按:聖人作易以成天地之能,故作事者謀之人,又筮以謀諸鬼神,而天地聖人之能,百姓无不與能矣。此承上節贊聖人作易之功

八卦以象告,爻彖以情言,剛柔雜居,而吉凶可見矣。

《本義》:象謂卦畫,爻彖謂卦爻辭

蔡氏曰:八卦以象告,則剛柔雜居矣;爻象以情言,則吉凶可見矣

謹按:情即象之情也。象言卦,彖言爻,互見也。此節以下皆發明變化,云為吉事有祥之義

變動以利言,吉凶以情遷。是故愛惡相攻而吉凶生,遠近相取而悔吝生,情偽相感而利害生。凡易之情,近而不相得則凶;或害之,悔且吝。

《本義》:不相得,謂相惡也。凶害悔吝,皆由此生

項氏曰:愛惡相攻以下,皆言吉凶以情遷之事,而以六爻之情與辭明之。吉凶、悔吝、利害之三辭,分出於相攻、相取、相感之三情,而總屬于相近之一情。此四者,爻之情也。命辭之法,必各象其爻之情,故觀其辭可以知其情。利害者,商略其事,有利有不利也。悔吝則有其迹矣,吉凶則其成也,故總而名之曰吉凶。相感者,情之始交,故以利害言之。相取則有事矣,故以悔吝言之。相攻則其事極矣,故以吉凶言之。愛惡、遠近、情偽,姑就淺深分之。若錯而綜之,則相攻、相取、相感之人,其居皆有遠近,其情皆有情偽,其情皆有愛惡也,故總以相近一條明之。近而不相得,則以惡相攻而凶生矣,以偽相感而害生矣,不以近相取而悔吝生矣。是則一近之中,備此三條也。凡爻有比爻,有應爻,有一卦之主爻,皆情之當相得者也。今稱近者,止據比爻言之,反以三隅,則遠而為應、為主者,亦必備此三條矣。但居之近者,其吉凶尤多,故聖人槩以近者明之

蔡氏曰:愛惡相攻三句平等說,下文却合言之。曰:大抵凡易之情,近而相得者為賁,不相得而遠者亦无害。唯是近而不相得者則凶,又有害而悔且吝矣

謹按:變動者,八卦之象。象之告,告人以出入利用也。有象即有情,情遷而不一,故繫辭有吉有凶,言乎其情之遷也。利,宜也。行而不宜,動輒得咎害也。吉凶者,利害之成,悔吝則已離乎利,尚未至于害也。取,求索也。感,觸傷也。取而不得,則感動于中,而攻奪隨之矣。情之遷,始于遠近,有遠近而後有情偽,極而至于愛惡遠近,以情言,不以地言。如屯六二之十年乃字,遠也,而終合。小畜九三之說輻反目,近也,而終背。六爻有比有應,應比者不必不遠,不應不比者不必不近也。以人事言之,怨惡攻取之端,多起于親暱。孔子稱晏平仲善與人交,只是久而能敬,敬則不凟,不凟則不怨,永无捐棄之患矣。近而不相得者,近即不得,非近矣,而有得有不得也。不相得,即相取相感相攻也。故直斷之曰凶,即不凶亦或害之,不害亦不免悔且吝也。既曰相攻,又兼言愛惡吉凶者,泛言情與效也

將叛者其辭慙,中心疑者其辭枝,吉人之辭寡,躁人之辭多,誣善之人其辭游,失其守者其辭屈。

《本義》:卦爻之辭,亦猶是也

張氏曰:此節即人之辭以情遷者,驗易之辭以情遷也

右第十二章。

周易傳義合訂卷十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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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初次点校】:解寶平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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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点校底本】:钦定四库全书第四十七册-經部易类四十一(文渊阁藏本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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