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周易上经】第30卦-离卦䷝离卦为火(离下离上)-[清]朱轼《周易传义合订•卷五》

[清]朱轼| 易经注解| 2022-12-01 23:51:22| 0

第30卦-离卦䷝离卦为火(离下离上)

[清]朱軾《周易傳義合訂•卷五》【上经】第30卦-离卦:离卦为火(离下离上)

【原文】離,利貞,亨,畜牝牛,吉。

【原文】彖曰:離,麗也。日月麗乎天,百穀草木麗乎土,重明以麗乎正,乃化成天下。柔麗乎中正,故亨,是以畜牝牛吉也。

《本義》:離,麗也。陰麗于陽,其象為火,體陰而用陽也。物之所麗,貴乎得正。牝牛,柔順之物也,故占者能正則亨,而畜牝牛則吉也。

吳氏曰:牛、牝皆坤象,離中畫一陰,坤之中畫也,故象牝牛

謹按:一陰麗于二陽之間,故名離。彖傳離,麗也句,釋卦名。曰月麗乎天四句,釋利貞,亨。柔麗乎中正節,釋畜牝牛,吉。重明麗乎正,謂二五得中,治天下者。明而麗乎正,則化成天下,如日月之照麗乎天,百穀草木之華麗乎地,此離之所以貞而亨也。貞者,乾之剛德。坤順承乎天,以乾之貞為貞,故曰利牝馬之貞。離稟坤德,必麗乎中正乃亨。不然,則柔懦无為,何亨之有乎?卦曰利貞,又曰畜牝牛吉者,牛任重行遠,柔而貞者也。柔而貞者,坤之順德也。人之順德,養而後成,故曰畜。順即是貞,柔道以順為正也。牝牛與牝馬同。坤對乾言,乾為馬,坤馬之牝也。離對坤言,坤為牛,離則牛之牝也。離卦可言利牝牛之貞,坤卦亦可言畜牝馬吉,各隨文氣之順耳。

【原文】象曰:明兩作,離,大人以繼明照于四方。

《程傳》謂:若云兩明,則是二明,不見繼明之義,故云明。兩明而重兩,謂相繼也。作離明,兩而為離,繼明之義也。震、巽之類,亦取洊隨之義,然離之義尤重也。大人以德言則聖人,以位言則王者。大人觀離明相繼之象,以世繼其明德,照臨于四方。大凡以明相繼,皆繼明也。舉其大者,故以世襲繼照言之。

謹按:繼明者,緝熙光明,日新又新也。照于四方,明明德於天下也

【原文】初九:履錯然,敬之,无咎。

【原文】象曰:履錯之敬,以辟咎也。

胡氏曰:錯然,敬之貌。居離之初,如日之初生。于事之初,常錯然警懼以進德修業,所以得免其咎。謹按:事之初來,不必眞錯也。而畏懼之心,雖易如難,雖簡若紛,故曰履錯然。孔子所謂臨事而懼是也。敬之之事最著力,懼即是敬,而不足以盡敬之義。敬者,整頓精神,專一心志,以我馭事,確有把柄,確有主宰,至是而錯者不錯矣。此則好謀而成之謂也

【原文】六二:黃離,元吉。

【原文】象曰:黃離元吉,得中道也。

謹按:黄離者,離于黄也。二五皆中,而二獨言黄者,黄,坤德也,二臣五君也。離有分析之義,黄而離,猶坤五之黄中通理

【原文】九三:日昃之離,不鼓缶而歌,則大耋之嗟,凶。

【原文】象曰:日昃之離,何可久也。

梁氏曰:三居離之中,乃日昃之離也。夫持滿定傾,非中正之君子不能。三處日之夕,而過剛不中,其志荒矣。故不鼓缶而歌,則大耋之嗟。其歌也,樂之失常也;其嗟也,哀之失常也。哀樂失常,能无凶乎?君子値此之時,則思患之心,與樂天之誠,竝行不悖,歌无暇也,嗟何有乎!

謹按:小人溺于聲色,耽樂无厭,因而貪生惡死。其憂也,憂不及樂也。憂不及樂,是以汲汲于樂。憂之心即樂之心,非徒興盡悲來已也。則字文氣最緊,不樂則憂,不憂則樂,更无不憂不樂之時。象傳何可久也,謂歌不可長,嗟復何益,不責之深于責也。

内互巽風,鼓象;外互兌口,歌象。

【原文】九四:突如其來如,焚如,死如,棄如。

【原文】象曰:突如其來如,无所容也。

謹按:九四居上卦之下,前離方終,後離忽起。又陽剛暴躁,上逼五陰,其象為突如而來。焚火,焚物也。死而棄火,自死自棄也

【原文】六五:出涕沱若,戚嗟若,吉。

【原文】象曰:六五之吉,離王公也。

《程傳》謂:六五之吉者,所麗得王公之正位也。據在上之勢,而明察事理,畏懼憂虞以持之,所以能吉也。不然,豈能安乎?

謹按:象傳:離王公,謂處尊位而能憂勤惕勵,自无不吉。六五重明中興之象,憂勤惕勵之至,國之所以興也。離於王公而嗟若吉,可知為君之難,而虎尾春冰之戒為不虛矣。五,王也,兼言公者,見為君難,為臣亦不易也

【原文】上九:王用出征,有嘉折首,獲匪其醜,无咎。

【原文】象曰:王用出征,以正邦也。

《程傳》:王者用此上九之德,明照而剛斷,以察除天下之惡,所以正治其邦國,剛明居上之道也。謹按:上九明之至也,明故能斷,威震而刑不濫,无咎之道也。六五象傳曰離王公,謂六居尊位,有邦家之責也。上爻曰王用出征,謂六五隂柔,必用上九之威斷以除亂,乃可正邦也。

又按:朱子云:六二中正,六五中而不正。今言麗乎中正,說六二分數多。愚謂卦爻所重在中,中可兼正,正不可兼中。傳曰麗乎正,又曰麗乎中正,俱兼二五而言。麗乎正者,謂麗所當麗,非當位之謂也。大象大人以繼明照于四方,所重在上卦,可知五為全卦主爻,麗乎尊位,而憂勤惕勵,至於涕泣,故能以履錯之敬任事,以牝牛之順畜德,用二以致治,用上以戡亂,而四之凶暴,三之庸劣,无所容於世矣。凡小附大,寡附多,虛附實,皆麗也。不能自見,而有所寄託以行,故所麗者常包乎其外,而麗之者乃得舉乎其中。陰麗乎陽,實陽之麗乎陰也。明者,陽也,非隂也。如蔦蘿之施松栢,其發生蔓衍者,松栢也。人之生也,神麗乎形,形亡則无所謂神矣。以爻畫言,則二五為麗乎中正,合全卦六爻而言,則五為主,而二與上皆麗乎五者也。顏子附驥尾,蕭曹依末光,得所麗矣。若荀彧之於孟德,陳相之於許行,麗非所麗,遂為名敎之賊,人心之蠧。嗚呼,可不愼哉!

周易傳義合訂卷五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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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点校底本】:钦定四库全书第四十七册-經部易类四十一(文渊阁藏本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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