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原文】萃,亨。王假有廟,利見大人,亨,利貞。用大牲吉。利有攸往。
【原文】彖曰:萃,聚也。順以說,剛中而應,故聚也。王假有廟,致孝享也;利見大人,亨,聚以正也;用大牲,吉,利有攸往,順天命也。觀其所聚,而天地萬物之情可見矣。
謹按:為卦上兌下坤。兌,說也;坤,順也。說而順,復剛中而應,卦之所以名萃也。萃亨,亨字冒下二段。亨利貞,緊承利見大人。九五陽剛居尊,為一卦之主,王者之象,亦大人之象也。王者有宗廟,所以妥祖宗之靈,合萬國之歡也。王者至於廟中,得萃天下之道矣。聖人作而萬物覩。大人,天下之所歸往也。人衆必有所歸,而後不渙。歸非所歸,則失正而不利不亨。若大人者,所當見而萃之也。至有廟,且虚說。用大牲,正所以致孝享也。利見大人,言具理當如此。有攸往,纔是往而萃。假有廟而用大牲,王者之萃天下也。大人利見,相率以往,天下之萃于大人也。傳曰:剛中而應。剛中者,王者所以萃天下;應者,天下之萃于大人也。天命,理也;順,即萃也。萃者,萃于理而已。天地萬物,雖有高下散殊之分,无非一理之所濩布。觀萃之順命,而天地萬物之情可見矣。
【原文】象曰:澤上於地,萃,君子以除戎器,戒不虞。
《程傳》謂:澤上於地,為萃聚之象。君子觀萃象,以除治戎器,用戒備于不虞。凡物之萃,則有不虞度之事,故衆聚則有争,物聚則有奪,大率既聚則多故矣,故觀萃象而戒也。除,謂簡治也,去弊�也。除而聚之,所以戒不虞也。
【原文】初六:有孚不終,乃亂乃萃,若號。一握為笑,勿恤,往无咎。
【原文】象曰:乃亂乃萃,其志亂也。
謹按:初居最下,不能攸往,與二同類相比,其志固然。又與四為正應,孚于二者,未必不移情于四。二見其孚,信之不專,必拒而遠之。二與初之交不終,乃萃不專而亂之故也。然四比于五,終不應初,初之柔弱,亦必不能上達,是萃以不專而兩失之矣。為初計,惟有自悔自艾,痛哭流涕,以求聚于二,庶相逢握手,破愁為歡,何恤之有?握謂援手,二爻所謂引是也。往者,二引初而往。六二:引,吉,无咎。初六為二引,亦无咎。
【原文】六二:引吉,无咎,孚乃利用禴。
【原文】象曰:引吉无咎,中未變也。
謹按:下卦三隂同體,初與三不能自達,而比于二,二能引之,使萃于五,則吉而无咎矣。孚,誠信也。六二虚中无私,以應九五,孚矣。孚乃利用禴。禴,薄祭也,謂澹泊寜静,謹守臣節,无智名,无勇功,猶夏時禴祭,致敬而不備物也。六二隂柔无為,近于用禴,然為國得人,而有好賢下士之名,即不可謂禴也。用禴必本于孚,不孚而禴,即澹泊寜静,无非矯飾如交神明者,不誠不敬,豐嗇皆虚文耳。然不孚固不能禴,而孚者亦未必盡能用禴。人臣體國公忠,而形迹之間偶失檢點,致唘疑釁者不少矣。孚者,二之所自有,聖人恐其形迹之或疏也,故以用禴勉之。象曰:中未變者,孚之至也。以中為孚,變則孚而亂矣。
【原文】六三:萃如嗟如,无攸利。往无咎,小吝。
【原文】象曰:往无咎,上巽也。
謹按:六三隂柔,不中不正,上无應與,欲萃不得而嗟。嗟,猶號也。无攸利,謂三之才力不能自達。往,謂丅比于二,二引之,則可以往而无咎也。三位二,上不能自往,而待引于二,是則可吝耳。象曰:上,巽也。謂三在二,上能巽順乎?二、三與四、五互巽,故不言順而言巽。
【原文】九四:大吉,无咎。
【原文】象曰:大吉无咎,位不當也。
謹按:二爻引字為句,此爻大字為句,隂小故二爻言禴,陽大故四爻言大。卦辭用大牲,四之謂也。陽剛之才,五所用以萃天下者也。然四處近君之位,陽居隂為不正,才大而居之以不正,勢必專主專民,為君國大患,故必能孚誠恭順以致吉,乃可免于咎也。二、四俱言吉无咎,二之引近于樹黨,四之大近于專權,黨與專皆凶,不黨不專則吉也。
【原文】九五:萃有位,无咎,匪孚。元永貞,悔亡。
【原文】象曰:萃有位,志未光也。
謹按:九五陽剛居尊,有其位矣。當萃之時而冇位,位固天下之所萃也。不尊不信,非位无以萃。然萃徒以位萃,匪孚也。暴秦以力服天下,不旋踵而亡,匪孚而悔也。必有元永貞之德,而後悔亡。元,乾德;永貞,坤德。德合乾坤,則剛中而應,无思不服矣。象傳:志未光,謂匪孚。
【原文】上六:齎咨涕洟,无咎。
【原文】象曰:齎咨涕洟,未安上也。
謹按:上以隂柔處卦之終,在五之外,不得所萃,孤臣孽子,君門萬里,无由自達,危懼不安于心,而咨嗟涕涙,比初之號、三之嗟,其怨艾懇切,更有甚焉,故无咎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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