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周易下经】第47卦-困卦䷮泽水困卦(坎下兑上)-[清]朱轼《周易传义合订•卷七》

[清]朱轼| 易经注解| 2022-12-01 23:51:22| 0

第47卦-困卦䷮泽水困卦(坎下兑上)

[清]朱軾《周易傳義合訂•卷七》【下经】第47卦-困卦:泽水困卦(坎下兑上)

【原文】困,亨,貞,大人吉,无咎。有言不信。

【原文】彖曰:困,剛揜也。險以說,困而不失其所亨,其唯君子乎。貞大人吉,以剛中也;有言不信,尚口乃窮也。

《本義》困者,窮而不能自振之義。坎剛為兑柔所揜,九二為二隂所掩,四五為上六所揜,所以為困。坎險兑說,處險而說,是身雖困而道則亨也。二五剛中又冇,大人之象。占者處困能亨,則得其正矣。非大人其孰能之?故曰貞。又曰大人者,明不正之小人不能當也。有言不信,又戒以當務晦默,不可尚口,益取窮困。謹按:困亨謂困而亨,非由困而亨也。卦辭上說下險,險,困也,說則困而亨矣。困而亨有二義:樂天知命,无怨无尤,身困而心常泰也;尊德樂義,窮且益堅,身困而道不屈也。此困之所以亨也。傳曰:困而不失所亨,其唯君子。君子即大人也。卦爻二五剛中,大人象。唯大人能守貞,故困而亨,亨則吉无咎矣。困容易有言,憤言尤也,巧言辱也。昌黎三上宰相書,後儒譏之。東坡詩案禍幾不測,可不戒乎?陸宣公謫所止輯醫方,庶幾處困之道矣。兌口,言象;坎耳在下,信象;巽疑在互,有言不信象。

【原文】象曰:澤无水,困。君子以致命遂志。

謹按:處困而致命,斯遂志而亨矣

【原文】初六:臀困于株木,入于幽谷,三歲不覿。

【原文】象曰:入于幽谷,幽不明也。

謹按:初在下卦之下,臀象人之坐以臀。臀困于株木者,木有株无枝葉,不可為庇,坐困于其下而已。株木謂二,初隔于二,不能上與四應,是坐困也。詩云:出于幽谷,遷于喬木。初在坎底,幽谷也。使上與四應,則出谷遷喬矣。今乃坐困于株木之下,不能自遷,入于幽谷已耳。三歲不覿。覿,應也。初與四隔,二位无由相見也。不言吉凶,視其自守何如耳

【原文】九二:困于酒食,朱紱方來,利用享祀,征凶,无咎。

【原文】象曰:困于酒食,中有慶也。

《本義》困于酒食,厭飫苦惱之意。酒食,人之所欲,然醉飽過宜,則是反為所困矣。朱紱方來,上應之也。九二有剛中之德,以處困時,雖无凶害,而反困于得其所欲之多,故其象如此。而其占利以亨祀,若征行則非其時,故凶,而於義為无咎也

謹按:九二陽剛得中,上與五應,以此而處困時,乃君子在位,不得行其道者也。鼎烹之養,車服之榮,人以為亨,君子以為困也。君子得志,澤加于民;不得志,獨行其道。窮通一致,何困之有?惟享高爵厚糈,而不得伸其夙志。酒食來素餐之恥,朱紱起維鵜之誚。自顧生平自命何如,求為貧賤而不可得。君子至此,困已極矣。為之奈何?其惟竭誠盡忠,以事神者事君,冀幸君心一悟,而後可以行吾道,而為所欲為。否則,不可行而行,凶立至矣。然以行道而得凶,亦无咎也。凶以事言,咎以理言。西漢周猛、蕭望之,東漢陳蕃、竇武,皆凶而无咎者。立身无過之地,而予國家以荼毒忠良之名,而卒至于敗亡,君子不為也。

又按:利用享祀,謂用酒食朱紱以享神也。不用而去,既有所不忍;用之以征,則又取凶。用以享祀受福,惟有中德者能之

【原文】六三:困于石,據于蒺蔾,入于其宮,不見其妻,凶。

【原文】象曰:據于蒺蔾,乘剛也,入于其宮,不見其妻,不祥也。

《程傳》謂:六三以隂柔不中正之質,處險極而用剛。居陽,用剛也。不善處,困之甚者也。石,堅重難勝之物。蒺藜,刺不可據之物。三以剛險而上進,則二陽在上,力不能勝,堅不可犯,益自困耳。团于石也,以不善之德,居九二剛中之上,其不安,猶藉刺據于蒺藜也。進退既皆益团,欲安其所,益不能矣。宫,其居所安也。妻,所安之主也。知進退之不可,而欲安其居,則失其所安矣。進退與處皆不可,唯死而已,其凶可知。繫辭曰:非所团而团焉,名必辱。非所據而據焉,身必危。既辱且危,死期將至,妻其可得見邪?二陽不可犯也,而犯之以取困,是非所困而困也。名辱,其事惡也。三在二上,固為據之,然苟能謙柔以下之,則无害矣。乃用剛險以乘之,則不安而取团,如據蒺蔾也。如是死期將至,所安之主,可得而見乎?

謹按:有家有室,而後可以居。不見其妻,則无家可歸矣。三陽位,非六之所安也。人居是位,即以是位為主。主對賓言,賓无定,主則有定也。《程傳》以妻為所安之主,明三位為妻,六為夫也。《本義》以三為夫,未當

【原文】九四:來徐徐,困于金車。吝,有終。

【原文】象曰:來徐徐,志在下也。雖不當位,有與也。

《本義》初六,九四之正應。九四處位不當,不能濟物,而初六方团于下,又為九二所隔,故其象如此。然邪不勝正,故其占雖為可吝,而必有終也。金車為九二象,未詳,疑坎有輪象也

謹按:來徐徐,謂四欲來與初應,而徐徐不決也。金車,謂二。初阻于二,不得應四,初之困也。四欲與應,亦畏金車之阻,而徐徐不決。初之困,即四之困也。欲拯人之困,而反自困,其无濟困之才可知,吝之甚矣。然徐徐而來,終必相遇,故曰有終。《程傳》云:有終者,事之所歸者正也。初、四正應,終必相從也。寒士之妻,弱國之臣,各安其所而已。苟擇勢而從,則惡之大者,不容于世矣。五中直,故徐有。說四不正,非能徐者,勉之如是耳。象傳:有,與也。釋有終之義,謂正應相與,故有終也。

【原文】九五:劓刖,困于赤紱,乃徐有說。利用祭祀。

【原文】象曰:劓刖,志未得也;乃徐有說,以中直也;利用祭祀,受福也。

謹按:上掩柔,下乘剛,劓刖象。二朱紱方來,五則困于朱紱矣。然九五剛中說體,能從容以處之,自可出困而愉快也。五、二同病,五位高于二,困猶甚焉。徐有說與征凶對,征則凶,徐則說也。利用祭祀亦與二同,困六爻无君象,九五臣位之至尊者

【原文】上六:困于葛藟,于臲卼,曰動悔有悔,征吉。

【原文】象曰:困于葛藟,未當也;動悔有悔,吉行也。

《程傳》謂:物極則反,事極則變,困既極矣,理當變矣。葛藟, 束之物。臲卼,危動之狀。六處困之極,為困所纒束,而居最高危之地,困于葛藟與臲卼也。動悔,動輒有悔,无所不团也。有悔,咎前之失也,曰自謂也。若能曰如是動皆得悔,當變前之所為有悔也。能悔,則往而得吉也。困極而征,則出於困矣,故吉。三以隂在下卦之上而凶,上居一卦之上而无凶,何也?曰:三居剛而處險,团而用剛險,故凶。上以柔居說,唯為困極耳,困極則有變团之道也。困與屯之上,皆以无應居卦終,屯則泣血漣如,困則有悔,征吉。屯險極而团,說體故也。以說順進,可以離乎团也

謹按:困于葛藟,欲行不能;困于臲卼,居復不可。乃反而自責曰:吾動輒滋悔矣。知悔而悔,豈不征吉而困可出乎?悔者悔所行,征者行所悔也。象辭行也二字為句。田氏曰:動悔,有悔之所以吉者,以能行而得之也。行也二字是解征吉之義。象曰:未當謂上與三處相應之位,同屬隂柔,而非正應也。非正應則不能相資,而反受其係累矣。

周易傳義合訂卷七

【资料录入】:丁不二

【初次点校】:解寶平

【再次点校】:暂无

【负责版主】:待申请

【点校底本】:钦定四库全书第四十七册-經部易类四十一(文渊阁藏本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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