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周易下经】第45卦-萃卦䷬泽地萃卦(坤下兑上)-[元]赵汸撰《周易文诠•卷二》

[元]赵汸| 易经注解| 2022-12-01 23:51:22| 0

第45卦-萃卦䷬泽地萃卦(坤下兑上)

【周易下经】第45卦-萃卦䷬泽地萃卦(坤下兑上)-[元]趙汸撰《周易文詮•卷二》

萃:亨,王假有廟;利見大人,亨,利貞;用大牲吉,利有攸往。

卦德見君民之萃,卦體見君臣之萃,故為萃。萃之時,當盡處萃之道,而道莫大于尊尊親親。在王者當假于宗廟之中,聚一己之精神,以通祖考之精神,而非靡文以為假也。在君子利于見大人,事君以行義,則道可達而亨,又必利于正,而非枉己以為徇也。然假廟豈徒聚精神已哉?萃則物豐而祀宜隆,必用大牲以昭民力普存,祭乃受福而吉。然見大人豈徒聚以正已哉?萃則學備而宜用宏,必有所往以展平生所藴,乃能有功而利。

彖曰:萃,聚也。順以說,剛中而應,故聚也。

卦名萃者,聚之義也。卦德坤順兌說,是民順以從君,而君說以先民也。卦體五剛中而二應之,是君以誠實下交,而臣以虛中上應也。元后黎庶,心結不解,元首股肱,精意相孚,故聚也。

王假有廟,致孝享也。利見大人亨,聚以正也。用大牲吉,利有攸往,順天命也。

王假有廟,非以邀福,盖以王者孝親之情,既聚必對越告䖍致吾誠敬于廟也。利見大人亨,非以干祿,盖吾人從君之志,既聚必行義達道,一出于正而乃亨也。假廟而必用大牲吉,見大人而必利有攸往,盖禮隨時豐,功以時建,皆天命之所必然。物以萃而豐用大牲者,時隆而隆也;學以萃而益利有往者,時行而行也。順乎天命,所以吉而利也。

觀其所聚,而天地萬物之情可見矣。

試取其理而極言之,不特王者與仕進也,推之天地萬物,莫不有萃聚之情焉。觀其所聚,陽倡隂和,乾施坤承,天地之情于聚可見也。形交氣感,聲應氣求,萬物之情于聚可見也。萃之大如此。

象曰:澤上于地,萃;君子以除戎器,戒不虞。

澤上于地,津潤上行,萃之象也。水聚而不防則潰,人聚而不防則亂,是以君子體之以保萃。為之簡練兵戎,修戢武備,以戒内難外患之出于意外者,則萃可長保矣。

初六,有孚不終,乃亂乃萃。若號,一握為笑,往无咎。

初六上應九四,而隔于二隂,當萃之時,不能自守,是有孚而不終,志亂而妄萃也,宜有咎矣。若能呼號正應,則從違靡定,未免為衆所笑。然號之者正也,笑之者妄也,但勿恤而往從正應,則无亂萃之咎。

象曰:乃亂乃萃,其志亂也。

人之相萃,未有不由于志。初之乃亂乃萃,志先自亂矣,誰其主之而令其亂乎?

六二,引吉,无咎。孚乃利用禴。

二應五而襍于二隂之間,似君臣本自相孚,而為讒邪所間,故必牽引二隂以萃于五,乃有集思廣益之吉,无背公植黨之咎。夫此引萃之心,非避嫌,非邀名,一出于忠愛之實心,所謂孚也。二以孚上通,五亦以孚下交,不事煩文,自足相信,猶祭者有其孚誠,雖用禴亦可格神,无不利。

象曰:引吉无咎,中未變也。

二引萃而得吉无咎者,由此中公忠之念未常少變,故能不昵朋比也。不然,未有不亂萃者。

六三,萃如嗟如,无攸利,往无咎,小吝。

六三隂柔,无可萃之德,上无應與无可萃之人,欲求萃于近己之權貴而不得,故嗟如而无所利。為三之計,惟往從于上,可以无咎。但困然後往,復得隂極无位之人,亦可小羞矣。然理宜如是,自當近舍不正之強援,而遠結正應之窮交,小吝不必恤也。

象曰:往无咎,上巽也。

往從上而无咎者,上居悦極,能巽順以受之,故得萃而无咎。

九四,大吉,无咎。

四以大臣比君,因以下比衆隂,得其萃矣。權之所集,咎必歸之。且以陽居隂,未免有邪媚之私,則咎不終无者。必其所以萃者,貞以親上,義以使民,既不枉道以從欲,又不違道以干譽,思患以杜釁孽之萌,謹微以遠僭逼之漸,大吉。如是庶幾臣節克靖,君民兩无負矣。

象曰:大吉无咎,位不當也。

必大吉而後无咎者,以其非君位而萃天下之心,居危疑之地而有不當之嫌,自非盡善,難以塞責也。

九五,萃有位,无咎。匪孚,元永貞,悔亡。

當萃時而有陽剛之德以居尊,是德稱其位而民信從,萃有位而无咎矣。設有方命未孚,固為至治之累而有悔,然不必求之人也。反而益修吾德,俾吾元善之懿,无間而永,不雜而貞,則德純化洽,而匪孚之悔亡矣。

象曰:萃有位,志未光也。

人主之志,萬邦作孚,乃為光大。今萃有位而猶有匪孚,此中豈能坦然愉快?故曰未光。

上六,齎咨涕洟,无咎。

萃極將散,而隂柔才弱,无位望輕,有孤立之危,故必操危慮深,恐懼修省,如齎咨涕洟。乃創艾改圖,可以信友,可以獲君,不終无萃,而可无咎。

象曰:齎咨涕洟,未安上也。

上能得萃,其心乃安。今居上而求萃不得,宜其憂懼如此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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