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周易上经】第14卦-大有䷍火天大有(乾下离上)-[元]赵汸撰《周易文诠•卷一》

[元]赵汸| 易经注解| 2022-12-01 23:51:22| 0

第14卦-大有䷍火天大有(乾下离上)

【周易上经】第14卦-大有䷍火天大有(乾下离上)-[元]趙汸撰《周易文詮•卷一》

大有:元亨。

大有,所有之大也。離居乾上,無所不照,有人君照臨萬國之象。又六五一陰,居尊得中,而五陽應之,有天下仰戴一人之象,故為大有。然大有者勢,而治有者德。乾健離明,德本諸身;居尊應天,德徵諸民。是以禮樂政刑,極其精詳,而推之四海,無所不達,大善而亨也。

彖曰:大有,柔得尊位,大中而上下應之,曰大有。

卦名大有者,五以柔居尊,有天子之位,居上之中,有大中之德,上下五陽應之,又有其輔,德位兼隆,臣民效順,天下大一統矣。故不徒曰有,而曰大有。

其德剛健而文明,應乎天而時行,是以元亨。

大有固以其勢之盛矣,而所以成其有之大者,實以其德大。凡人主出治,柔而不健,則知善而不能舉,知惡而不能去;健而不明,則前有讒而不見,後有賊而不知其德。乾健離明,是内則雄謀神斷,外則睿知聰明,德之本諸身者純矣。以此運治,法天之健,憲天之明,而以時出之。時乎斷,時乎以不斷斷;時乎明,時乎以不明明。自剛不失之于刻,明不失之于察,而盡制作之善,以極治化之隆,而得元亨。

象曰:火在天上,大有。君子以遏惡揚善,順天休命。

火在天上,所照者廣,為大有之象。所有既大,無以治之,則釁孽萌于其間矣。故應天君子,以惡足以累吾之有于未著,則遏而絶之;以善足以輔吾之有于隱微,則揚而顯之。若此者,以有善無惡,乃天命之本。然遏所本無非私怒,揚所本有非私喜,不過順天休美之命,以為保有計也。

初九,无交害,匪咎,艱則无咎。

豐侈之時,驕奢易生,人每多害。初以陽居下而在事初,是私感未起,尚大未萌,未涉盈侈之害,匪有縱敗之咎。然恃其无咎而易心處之,究必至于多害。惟艱以持之,撙節抑損,守其无交害之心,乃終无咎。

象曰:大有初九,无交害也。

大有之始,陽剛居之,初心未變,无交故无害也,安能必其終乎?甚矣,艱之為要也!

九二,大車以載,有攸往,无咎。

大臣輔有最難勝任,二以剛中應五,抱負既弘,委任又重,是以文武常變之才,而濟投大遺艱之責,如大車以載然。以是而往,才全德備,肩弘任鉅,无弗勝之咎矣。

象曰:大車以載,積中不敗也。

小小才能,不堪國事,才德充積于中,自不覆敗。

九三,公用亨于天子,小人弗克。

三以剛正之德,遇五虚中之君,是人臣自靖。凡嘉謨嘉猷,或先事而為治有之規,或後事而為保有之道,無不獻于我后,猶公侯朝于天子,而方物畢貢之象,此惟君子能之。若小人當大有之時,但獻讒徇諛而已,豈能如是?

象曰:公用亨于天子,小人害也。

論思獻納,君子能之。若小人容悅為事,蠱君心,禍家國,害不可言矣。

九四,匪其彭,无咎。

剛近柔主,權位太盛,所謂彭也。若不深自退抑,是以盛處盛矣。九四幸而居柔,故能小心敬畏,威福予奪,一聽天子操縱,無敢僭踰,不以寵利居成功,而匪有彭焉。如是,則上不疑其僭,下不忌其專,何咎之有?

象曰:匪其彭,无咎,明辨晳也。

四之不極其盛,由其明尊卑之分,知臣不可以凌君;燭盛衰之機,知滿必至于招損。辨之至晰,故能如是。

六五,厥孚交如,威如,吉。

大有之世,柔順而中,以處尊位,虚已以聽九二之賢,而上下歸之。是其推誠任賢,孚信之極,足以固結臣民之心,而使之交相契洽,為厥孚交如之象。然君道貴剛,太柔則廢,遏惡揚善,斷然以威濟之,而不牽于情欲,乃懷德畏威,有可永保,吉。

象曰:厥孚交如,信以發志也。威如之吉,易而无備也。

孚至于交,君臣一其志矣。何以能若是哉?盖惟一人之信,孚乎九二,其精誠所感,有以發上下之志也。又必威如而吉者,盖以太柔則人將易之,而无畏備之心也。

上九,自天祐之,吉,无不利。

盛滿在上,天之所忌。然以剛居上,而能下從六五,是能滿而不溢,履信思順而尚賢也。賢者,天之命也。上能尚之,則祐在身,福祉聯臻而吉;祐在天下,則清和咸理而利。

象曰:大有上吉,自天祐也。

處有至上,宜難得吉,而兹獲祐,豈倖致哉?由其尚賢以格天,而天祐之也。此不測之寵綏,若有定之昭格,人主安可忘所自哉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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