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周易上经】第29卦-坎卦䷜坎卦为水(坎下坎上)-[元]保巴撰《周易原旨•卷三》

[元]保巴| 易经注解| 2022-12-01 23:51:22| 0

第29卦-坎卦䷜坎卦为水(坎下坎上)

【周易上经】第29卦-坎卦䷜坎卦为水(坎下坎上上)-(元)保巴撰《周易原旨•卷三》

䷜【坎下坎上】

習坎【坎,土之欠也,其義為陷,水遇坎則止。坎者,險也,陷也。一陽陷於二隂為坎卦,重為習坎,險中之險也,故曰習坎】。有孚【其卦外隂内陽,即外虚内實。實者,誠信也。崔公所謂天應星,地應潮,其驗晝夜兩潮,隨月出沒而不違時,故曰行險而不失其信者也】。維心亨【維其誠一,故能亨通。至誠可以通金石,蹈水火,何險難不可亨也?】行有尚【蓋以誠一而行,則能出險,有可嘉。尚謂有功也,故不行則常在險中矣】。

彖曰:習坎,重險也。水流而不盈,行險而不失其信。維心亨,乃以剛中也。行有尚,往有功也。天險不可升也,地險山川丘陵也。王公設險以守其國,險之時用大矣哉!

象曰:水洊至,習坎。君子以常德行,習教事。

君子體而用之。觀水洊至,成習坎之象,内以孚誠進德修業,外用剛中習熟教令,當無險。設有險之用,夫發政行教,必使民熟於聞聽,然後能從,故三令五申之。若驟告未喻,遽責其從,雖嚴刑以驅之,不能也,當如水之洊習矣。又濟險之時,行剛中孚誠之道,固國安民,誠非小事,故曰險之時用大矣哉。

初六,【初居坎體,最下深陷者也】。習坎,入于坎窞【窞者,坎中小坎也。隂柔處下,上无應援,不能出險,陷於深險也】。凶【隂暗之小人,處險而設險,欲限君子,至于反陷,自己入于坎窞,所以凶也】。

象曰:習坎入坎,失道凶也。

君子體而用之,誡諭陷人者必自陷,切不可悖理失道,故曰:出乎爾者,反乎爾也。

九二:【陽陷隂中,坎有險者也】。坎有險,【二當坎險之時,上下二隂之中,乃至險之地,是有險也】。求小得,【然其剛中之才,雖未能出乎險中,亦可小自濟,不至如初益限,入于深險,是所求小得也】。

象曰:求小得,未出中也。

君子體而用之,處險難而能自保者,剛中而己。剛則才足自衛,中則動不失宜,僅能自濟而小得,猶未出於坎中之險也。

六三,【隂居重險之間,不中不正,隂險之小人也】。來之坎坎【退來入險,進去亦險,進退皆坎也】。險且枕【枕謂支倚也。履于重險,倚險而又設險,欲限忠良也】。入于坎窞【險中設險,益自陷身於深險也】。勿用【故戒之曰不可用也】。

象曰:來之坎坎,終无功也。

君子體而用之,進退皆險,處又不安。若用此道,當益入於險,終豈能有功乎?以隂柔處不中正,雖平易之地,尚致悔咎,况處險乎?險者,人之所欲出也,必得其道,乃能去之。求去而失其道,益困窮耳。故聖人戒六三之所處,不可用也。

六四,【隂居柔位,得正者也】。樽酒簋貳【非止見需有坎曰需于酒食,又見未濟有坎曰孚于飲酒,然則坎有飲食之象乎?六四雖然得正,近于九五,剛柔相際,君臣僅能相悦,却緣下乘隂險,小人所處終不安矣。當此之時,惟能以誠敬交于上,以質實接于下,雖未成濟險之功,亦可保終身无咎也。夫欲上之篤信,唯當盡其質實而已。多儀而尚飾,莫如燕享之禮最盛,故以燕享喻之。言當不尚浮飾,唯以質實所用,一樽之酒,二簋之食,簋盛黍稷之方器亦不用,甚至于用瓦缶耳】。用缶,【復以瓦缶為器,質之至也】。納約自牖【牖訓牕也,如暗室開牕,通明者也。蓋謂進結于君之道,欲格君心之非,當隨明通而入矣。故曰:納約自牖】,終无咎【就于明處質實,忠心而告之,雖遇險難,終得无咎也】。

象曰:樽酒簋貳,剛柔際也。

君子體而用之,能諫其君者,未有不因其所明者也。故訐直強勁者,率多以取忤;有温厚明辨者,其說多而行順。蓋謂君臣交際之道也。

九五,【陽居尊位,剛中之君也】。坎不盈【不至于盈,得中之謂也】。祇【音支,宜音抵,至也】。既【己也】。平【謂至己平則不至于溢】。无咎【五以剛陽中正而處君位,无濟難之輔,安能成濟世之功?是以有咎矣。賴存剛中之德,但不至盈溢,故既至平矣。雖中未大濟,但得以自濟,不犯于險難,是以无咎也】。

象曰:坎不盈,中未大也。

君子體而用之,所言中未大者,猶二求小得之義。二五俱得中,雖有剛中之才,皆陷二隂之中,不能出險,僅得自保,又豈能普濟而成功乎?故曰中未大也。

上六,【隂居坎險之極,隂險之小人也】。係用徽纆【音墨,徽纆皆繩索也】。寘于叢棘,三歲不得,凶【上六以隂柔而居險之極,譬小人設險,欲陷君子之深者也。以其設險之深,取牢獄為喻,如係縛之以徽纆,囚寘于叢棘之中,隂柔而陷之深,其不能出矣。故云至三歲之久,不得免也,其凶可知。凡三與十者,數之變也。三者,數之小變。十者,數之大變。蓋言其久也】。

象曰:上六失道,凶三歲也。

君子體而用之,誡諭奸險。小人處于高位,違道悖德,設險而欲陷忠良,至于歲久,計窮力盡,反為自陷,是以凶也。故曰失道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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