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周易上经】第23卦-剥卦䷖山地剥卦(坤下艮上)-[元]保巴撰《周易原旨•卷三》

[元]保巴| 易经注解| 2022-12-01 23:51:22| 0

第23卦-剥卦䷖山地剥卦(坤下艮上)

【周易上经】第23卦-剥卦䷖山地剥卦(坤下艮上上)-(元)保巴撰《周易原旨•卷三》

䷖【坤下艮上】

剝【剝落也。以隂剝陽,故名為剝。乾五變至此,故曰柔變剛,用卦變也】。不利有攸往【小人道長,故不利有攸往。觀象當體卦得坤,順而止之,不可強進。消息盈虚,天運則然,窮上反下,无往不復,即天行之義,是以君子尚之】。

彖曰:剝,剝也,柔變剛也。不利有攸往,小人長也。順而止之,觀象也。君子尚消息盈虚,天行也。

象曰:山附于地,剝。上以厚下安宅【體坤,言厚下為本;體艮,安宅為本。今反山高起地上,而復附著地,故本弱致頹,剝之象也】。

君子體而用之,當以合乎天。行之理有消息盈虚,君子順之吉,小人逆之凶。君子隨時敦尚,所以事天也。事天之道,濟民為先。坤為本,譬民;艮為末,譬物。坤厚可以載物,故曰:民為邦本,本固邦寧。

初六,【初居坤下,剝之始也】。剝牀以足【以似體,言全卦似牀。剝牀以足者,隂剝陽,陽伏於下也】。蔑,貞凶【隂小之人,方長以邪,侵害君子之正道,故凶】。

象曰:剝牀以足,以滅下也。

君子體而用之,纔見侵滅正道。知幾之君子,可不慎諸!

六二,【以隂居柔】。剝牀以辨【辨是分隔上下者,牀之幹也。上无應援,未有相與也】。蔑貞凶【以邪害蔑,貞正之道,故凶】。

象曰:剝牀以辨,未有與也。

君子體而用之,隂之侵剝於陽,得以益盛,至於剝辨者,以陽未有應與故也。知幾之君子,度其剝之未盛之時,求其應援於陽者,猶可勝隂,示人之意深矣。

六三,【三居於坤,柔順者也】。剝之无咎【履羣隂之中,又不當位,上下四隂皆剝一陽,己獨違上下而應之,僅能免凶,故无咎矣】。

象曰:剝之无咎,失上下也。

君子體而用之,三居剝而无咎者,其所處與上下諸隂不同,是與其同類相失於處剝之道,反為无咎。

六四,【隂居艮下,剝之盛也】。剝牀以膚,凶【始剝於牀足,漸至於膚,身之外也。將滅其身矣,其凶可知。隂長己盛,陽剝己甚,貞道己消,故更不言蔑貞,直言凶也】。

象曰:剝牀以膚,切近災也。

君子體而用之,事值凶極至亡之時,猶當静存其神,動察其事,可避則姑避之,不得免者,以天命而待死焉。故曰:存,吾順事;歿,吾寧也。

六五:【五處羣隂之上,剝之首也】。貫魚【柔得陽位,羣隂之長相牽以從,上喻后妃以宫人備數進御於君,如貫魚然】。以宫人寵【施恩及衆隂,使羣隂得寵,順從而事其上也】。无不利【治剝以從,則隂邪不能害其正,有所施為,无不利,終无尤矣】。

象曰:以宫人寵,終无尤也。君子體而用之,羣隂消剝於陽,以至於極。六五若能長羣隂,駢首順序,反獲寵愛於陽,則終无過尤也。於剝之將終復發,此義聖人勸遷善之意,深之至也。

上九,【陽居剝之上,治剝之主也】。碩果不食【艮為果蓏,一陽在上,剝未盡而復生象,故存。上九一爻,如碩大之果,不見食,將有復生之理】。君子得輿【坤為輿,為衆。君子得之,與衆共載之,俱得其生也】。小人剝廬【若小人得輿,負且乘,致寇至也。若然,自无所容其身,故剝廬耳】。

象曰:君子得輿,民所載也;小人剝廬,終不可用也。

君子體而用之,正道消剝既極,則小人復思共治,故陽剛君子為民所承載也。若小人處剝之極,則智窮守死,而己終不可用也。非謂九為小人,但言剝極之時,小人皆如是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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