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周易上经】第8卦-比卦䷇水地比卦(坤下坎上)-[元]保巴撰《周易原旨•卷一》

[元]保巴| 易经注解| 2022-12-01 23:51:22| 0

第08卦-比卦䷇水地比卦(坤下坎上)

【周易上经】第8卦-比卦䷇水地比卦(坤下坎上上)-(元)保巴撰《周易原旨•卷一》

䷇【坤下坎上】

比【親輔也。地上有水相比之義,故曰比也】。吉【九五陽剛中正而居君位,衆所親輔,是以吉也】。原【謹其始也】。筮【卜度其可比而比之】。元【善之長也】。永【久長也】。貞【正固也】。无咎【比之道,能盡其理,可得无咎也】。不寧方來【九五以剛中之道而比天下之衆,則上下之志相應也。衆所不寧者,方且遠來求比,得其所比,故保而得寧也】。後夫凶【後,謂未達當比之道者,必致凶矣】。

彖曰:比,吉也。比,輔也,下順從也。原筮元永貞无咎,以剛中也。不寧方來,上下應也。後夫凶,其道窮也。

象曰:地上有水,比;先王以建萬國,親諸侯。

君子體而用之,一陽居五而衆隂從之,一人建極而天下附之,比之象也。天道行而萬物順,聖德修而萬民化。大順大化,不見其跡,莫知其然之謂神。故天下之衆,本在一人。道豈遠乎哉?術豈多乎哉?比之吉者也。比者,即隂輔陽也,下順上也。所以然者,以剛中也。剛中者,皇建其有極也。先王有燕饗,有聘問,有巡守述職,親諸侯也。有天下者,不可不知,此比之義也。

初六,【隂居坤下,比之始也】。有孚【相比之道,孚誠爲本】。比之无咎【始有孚誠,終无咎】。有孚盈缶【缶,器也。盈,滿也。以坤土爲器,以坎水爲實,器皿充實之盛,譬信之誠于中而應于外也】。終來有它吉【始進我之孚誠,終有外卦之吉也。坤土亦爲孚信耳】。

象曰:比之初六,有它吉也。

君子體而用之,誠於中而自然形於外,此謂感應之道也。

六二,【隂處坤中,柔中之君子也】。比之自内【二處于内,自守中正,以待上之求比】。貞吉【上下相比,各得其正,故貞吉】。

象曰:比之自内,不自失也。

君子體而用之,柔順居中,上與五應,自内比外,得正而貞。正則内不失身,外不失人矣。

六三,【隂居坤上,處不中正】。比之匪人,【承乘及與應位皆隂,俱係小人也,故謂匪人】。

象曰:比之匪人,不亦傷乎!

君子體而用之。六三隂柔,處不中正,承乘及與應位皆隂,爲比匪人之象,必見傷矣。又三與上相應,意欲與同類隂小之人相援,彖所謂後夫凶者,正指上六與六三自行相比而不比於五也,故曰不亦傷乎。

六四,【隂居隂位,處得正也】。外比之【外比于五,君臣相比也】。貞吉【上下相親,故吉】。

象曰:外比於賢,以從上也。

君子體而用之,九五賢君也,六四賢諸侯也,謂九五以德則賢,以位則上。六四以正遇正,如之何不從?又如之何不吉?可謂君臣慶會,無所往而不濟也。

九五,【陽居尊位,中正之君也】。顯比【發政施仁,顯明比道也】。王用三驅,失前禽【古者先王之畋,圍而不合,故三驅。前者驅而失之,逆則舍之,順則取之,故失前禽也】。邑人不誡,吉【人君得以生意爲主,邑人不待期約而自來居邑矣。比道至此,故吉】。

象曰:顯比之吉,位正中也。舍逆取順,失前禽也。邑人不誡,上使中也。

君子體而用之。爲人上者,當以仁義爲體,中正爲用,是故不合圍,舍逆取順者也。三聖授受,只一中字。中即極也,居其極所,而衆星共之。周子所謂中正仁義而主静,立人極焉,天下之大本也。

上六,【隂居險上,比之終也】。比之无首【處至高之地,下无正應,无終始也,故无首】。凶。

象曰:比之无首,无所終也。

君子體而用之,以成卦之象,取末爲首,初爲尾;以畫卦之序,取下爲初,上爲終。爻辭稱无首,小象該无所終者,一義而已。衆皆比五,已獨後之,其傷必至於无首,即喪其元也。昔萬國朝禹而防風氏獨後,諸侯朝齊而譚子不至,其凶如何哉?彖辭所謂後夫凶者,言此爻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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