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周易上经】第5卦-需卦䷄水天需卦(乾下坎上)-[元]保巴撰《周易原旨•卷一》

[元]保巴| 易经注解| 2022-12-01 23:51:22| 0

第05卦-需卦䷄水天需卦(乾下坎上)

【周易上经】第5卦-需卦䷄水天需卦(乾下坎上上)-(元)保巴撰《周易原旨•卷一》

䷄【乾下坎上】

需【須,待也,謂其坎險在前,此需之所以爲名也】。有孚,光亨,貞吉,利涉大川。

彖曰:需,須也,險在前也,剛健而不陷【乾以剛健,故不陷】。其義不困窮矣【何窮之有?】,需有孚【九五中正之君,位乎天德,為需之主,有剛健之德,本體中實,是有孚也】。光亨【有孚則光大,光大則亨通矣】。貞吉【所以得正固之吉】。位乎天位【九五卦主之君位】。以正中也【以其居中守正也】。利涉大川,往有功也【以卦象利涉大川,往有功也,爲其以乾剛健之道而進,无所不利也。易言利涉大川者,在彖凡八,在爻凡四,需、訟、蠱、益、頤、渙、謙、同人、中孚、大畜、未濟。又大川者,非取坎水象,則取兌澤象。又利涉川者,非取舟虚象,則取乘木象。取舟虚象者,離中虚象,舟中孚似離稱舟虚,是其證矣。又取乘木之象者,舟楫刳木剡木爲之也,益稱木道乃行,渙稱乘木有功,中孚稱乘木舟虚,是其證矣。除謙外十卦,非有離正體,則有離互體,似體舟虚也。謙卦震木行坎水之上,蠱、益、中孚又巽木行兌澤之上,訟、渙又巽木行坎水之上,頤又有震木,同人又有巽木,乘木也。利涉大川之象如此,其義當隨卦求之】。

象曰:雲上于天,需【夫子大象只取八象,與彖義又不同。雲上于天,升而未降,在天之下者,誰无望霓徯雨之心?然而亦非力所能及,需之象也】。君子以飲食宴樂【飲食以自養,宴樂以自怡,居易以俟命也】。

君子體而用之,當藴蓄未達之際,藏器待時,善體需者也。九五曰:需于酒食。爻用大象辭也。序卦

又曰:需者,飲食之道。蓋同一意。飲食宴樂,和也,達道也。九五中正,中正,大本也。此中和之妙,有體有用耳。

初九,需于郊,【陽處需初,最遠於險也。處于曠遠之地,需于郊也】。利用恒【宜守常安分】。无咎,【不可躁進,故无咎。六爻皆取涉險,俱爲險在前】。

象曰:需于郊,不犯難行也。利用恒,无咎,未失常也。

君子體而用之,當以安分自守,澹然無欲,是得恒也。

九二,需于沙,【陽剛居中,去坎水漸近,未至於水,需于沙也】。小有言【雖无險,亦小有言語之傷,不至于甚害也】。終吉【以寛裕自守,終得吉也。又去水漸近,有沙象。互體見兌,兌爲口,有言象。不正无應,其占當為小有言語之傷也】。

象曰:需于沙,衍在中也【爻衍在中,當得中吉。衍如衍易衍疇之衍,初能安常,二能守中,雖有險,焉能病?】,雖小有言,以吉終也。

君子體而用之,當以寛裕自守,終得其吉也。

九三,需于泥,【陽居乾上,剛過中也。切近于坎,需于泥也】。致寇至【恃剛上進,必犯險也。坎爲險,爲陷,爲難,爲盜,爲寇,爲眚,又爲灾者,陽陷隂中,故有此象】。

象曰:需于泥,灾在外也【去川稍遠爲郊,漸近爲沙,切近爲泥,雖泥至近,猶在外也】。自我致寇【下卦之上,三陽已亢,致寇之道也】。敬慎不敗也【謂敬慎不敗者,爻辭無此意。夫子見其得正,且有應當得不敗之占,而又設爲敬慎之戒也。雖致寇近灾,鄰於危殆,而不敢蓄縮而不進,猶有需焉】。

君子體而用之,善禦寇者,不致寇也;善備寇者,不致敗也;處險待時者,良方也。

六四:需于血,出自穴。

象曰:需于血,順以聽也。

九五,需于酒食,【易言酒者,皆有坎習。坎之尊酒簋貳,未濟之飲酒濡首,困之困于酒食,可爲證矣。陽處尊位,中正之君,剛陽中正,盡其道也。雲在天上,物之需也;酒食宴樂,人之需也】。貞吉【以道處需,必得貞正之吉】。

象曰:酒食貞吉,以中正也。

君子體而用之,當以敬字爲主。飲食者,豈徒蠧米麥、聚閒民為是養其小體之事哉?其理當奉祭祀、養父母、介眉夀以宴樂。嘉賓之心,禮樂之寓也,中和之發也。後世有亂我籩豆者,不知需中之義故也。蓋謂所處當理,有所需而必遂也。

上六,入于穴,【隂居險極,需之終也。物極則反,需極則變,險極則解矣。以柔處上,得其安居而入穴者,以正而有應故也】。有不速之客三人來,【乾之三陽志上進,不待催促而自來也。與三有應,與初二非應,故謂不召自至之客。言三陽欲進,久已爲坎陷在前,需待必至,不能禦矣】。敬之終吉,【六以隂柔遇陽剛,當盡誠致敬而待之,終獲吉矣。與他爻意不同】。

象曰:不速之客來,敬之終吉,雖不當位,未大失也。

君子體而用之,謂上六當位而言。不當位者,以其隂在上而處險極之故。然能以敬順而自處,則陽不能陵,終得其吉,安致大失哉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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