䷹【兑下兑上】
兌:亨,利貞。
兌者,四陽之卦,自大壯來,三五相易者也。又為二隂之卦,自遯來,初二易三上也。然自大壯取義。兌者,說也。一隂在上,為二陽所說也。本三畫之卦名,因而重之,亦以兌名。剛中而柔外,故亨。二五,剛中者也,五雖正而二不正。三上,柔外者也,上雖正而三不正。正然後利,不正則不利矣。兌為說,說者喜見于外,易以失正,故以利貞戒之。
此爻以上下俱說為義。
初九,和兌,吉。
初旣剛且正,雖處兌說之體,和而不流者也,故曰和兌吉。不然,說之不以道,不說也;和于何有,安得吉也!此爻以剛正得吉。
九二,孚兌,吉,悔亡。
六三隂柔不正,同體近二,以不正而說我者也,宜其有悔。九二與九五同德相孚,以中道相說,所以吉而悔亡也。孚者,上下之志相信故也。
此爻以同德應五取義。
六三,來兌,凶。
六三柔而不正,來說于二者也。兌自大壯來,六自五而來,三以說乎二,故曰來兌,所以為凶。
此爻以不正求說,致凶之象。
九四,商兌未寧,介疾有喜。
九四介乎隂陽之間,體為兌說,欲往五則說三之隂而不肯上進,欲來三則非其正應而有疑。然而之五義也,非利也;之三利也,非義也。故商兌而未寧,如商賈、商度之象。然六三隂柔失位,憂悔吝者存乎介;九四陽剛,君子終于疾之而不從;上從九五,則勿藥而有喜矣。或曰說文從外知内曰商,從外知内即古人所謂商除也。商除者,因實而求法者也。實見于外,法隱于内,即揆度之義。
以象言之,九四下有互巽,巽為近利市,三倍商也,圖利者也。又互離伏坎,坎為疾。或曰兌正秋,秋為商也。
此爻介乎隂陽之間而能從陽者也。
九五,孚于剝,有厲。
剛中為孚,剝,謂隂剝陽者也。當兌之時,隂柔以容說為事,五陽剛居尊,本與二爲同德,苟亦信隂柔之容說,則危厲之道也。或曰:以象變言之,兌,正秋也,季秋之月,其卦為剝。以卦氣言之,寒露當剝之初六。以四正卦言,則兌之九二也,九五與二為應者也。剝之六五,則五隂成而僅一陽之存矣,九五得不爲剝之六五憂乎?今九二卦氣正應乎剝之六二,必相與剛中相孚,制剝初六之隂,則不至進而為六五矣。曰厲者,危其剝也。
此爻二五相應,以防柔之象。
上六,引兌。
成兌之主,隂居說極,下引六三以說于九五之陽者也。九五旣爲之戒,此爻不言凶者,隂求說于陽,亦有聽命于陽之象,故不言凶。
以象言之,三互巽繩,上伏艮手,以手引繩之象。
此爻以隂引隂,求說于陽者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