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周易玩辭困學記》卷五
海寧張次仲撰。
䷏【坤下震上】
豫,利建侯行師。【豫,獸名,性不害物,盖以寛舒安和為德者。說文:豫,象之大者,从象,予聲】。
彖曰:豫(句)剛【讀】應而志行。順以動,豫。豫順以動,故天地如之,而况建侯行師乎?天地以順動,故日月不過而四時不忒;聖人以順動,則刑罸清而民服。豫之時義大矣哉!
四剛為一卦之主,上承于五,下乘三爻,君民倚毗,故以應言之。位在偏,故不言得中。涉于嫌,故不言得位。剛應志行,豫也。順以動,所以成其豫也。坤順震動,順在動先。惟震動于坤之上,故利建侯以主萬民。惟坤順於震之下,故利行師以動大衆。震為長子,侯之象。坤為衆,師之象。
何閩儒曰:豫,坤下震上,司空季子以為母老子強。今觀上下五隂,惟九四一陽為卦之主,逼近六五,君不威而臣太重,侯伯之卦也。動而順則為桓、文之翼戴,動而逆則為曹、馬之奸雄,故夫子惓惓于順動致意焉。
楊廷秀曰:忘尾大之勢而建侯,必為漢之吳、楚;違舉國之諫而行師,必為秦之淮、淝。
朱康流曰:國語司空季子曰:利建侯行師,居樂出威之謂也。所謂居樂者,震出地上,長君有土也。出威者,衆在雷下,共聽號令也。即順以動之義也。
韋昭注曰:居樂,母在内也。出威,震在外也。居樂故利建侯,出威故利行師。則以建侯屬坤,行師屬震矣。
鄭康成曰:震為雷,諸侯之象。坤為衆,師役之象。又以震為建侯,坤為行師矣。
邱行可曰:屯有震無坤,止言建侯。謙有坤無震,止言行師。此震、坤合,故兼言之。是主康成之說也。然比無震有坤,亦曰建國親侯。復有坤有震,止言行師,不言建侯,何也?
日月四時非二事,日月不過,故四時不忒。如日月之行景,長不過南陸,短不過北陸,故分至啟閉,不差其序。
自豫以下十二卦,或言時義,或言時用,或止言時。
楊敬仲曰:六十四卦皆時也,皆有義也,皆有用也,皆大也。聖人偶于十二卦言之,欲人涵泳于意言之外,非謂諸卦無時、無義、無用也。愚者執其言,知者通其意。
象曰:雷出地奮,豫。先王以作樂崇德,殷薦之上帝,以配祖考。【以配,即配以】。
樂之為用,朝覲、聘享、祭祀,各有所主。唯郊祀上帝,則大合今古衆樂而奏之,大司樂圜丘之奏,樂極九變是也。故曰:殷薦之上帝,以配祖考。郊祀后稷以配天,配以祖也;宗祀文王于明堂以配上帝,配以考也。殷,盛也。禮有殷奠、殷薦樂,亦以殷薦為極盛。
蔡介夫曰:先王作樂,本非為崇已德而設。然樂既作,則其音節之所宣布,舞蹈之所發揚,其德自有不容掩者。
初六,鳴豫,凶。
象曰:初六鳴豫,志窮凶也。
隂柔小人,上有強援,得時主事,故不勝其豫而以自鳴,凶之道也。象曰:志窮,人之不可測量者惟志。在初而鳴,志不遠矣,故重提初六而斷之以凶。豫初六即謙上六,向也鳴謙,今也鳴豫。鳴謙曰心得,鳴豫曰志窮,心志之間,其幾嚴矣。
六二,介于石,不終,曰貞吉。
象曰:不終曰貞吉,以中正也。
說文介,分疆也。凡物兩開為介,介所以分也。介于石,謂如石之開,截然分斷,明决之至也。凡人處逆境易,處順境難。豫主和樂,易以溺人。二居兩隂之間,初鳴豫,三盱豫酣樂成風,二毅然判斷,不為俗染,介于石也。不終日者,知宴安鴆毒,放得下,撇得開,無遲留顧戀之意,故貞而得吉。象推本于中正,言二非有奇特詭異之行,只是个中正自然,不為世味漸染學問,所以貴中正也。夫四正人,非匪人也,而二避之若膩,可見人貴自立,而願欲獨行矣。
蘇子瞻曰:以隂居隂,而處二隂之間,晦之極,静之至也。以晦觀明,以静觀動,則凡吉凶禍福之至,如長短黑白陳乎吾前,是以動静如此之果也。介于石,果于静也;不俟終日,果于動也。是故孔子以為知幾也。
六三,盱豫(句)。悔,遟有悔。【遲,石經作遟,字書遟與遲同】。
象曰:盱豫有悔,位不當也。
盱音吁,張目望之也。隂不中正而近于四,四為卦主,望其顔色以明得意。仰面看人,聖人命之曰盱豫。初嚻嚻自得,開口告人,聖人命之曰鳴豫。小人情狀二字盡之矣。然良心不死,必有不自安之處,聖人提出一悔字,以覺其沉溺之非。本性隂柔,不能决斷,聖人就其悔悟處轉出一遟字,以策其改過之勇。盱豫與介石反,遟與不終日反。豫吉在斷,悔在遟。三四上下之交,故兩爻有遟疑之戒。
爻言遟有悔,象不論其遟速,直言盱豫有悔,而歸之位不當。以無品地之人,而在四左右,眼昏目眩,舉動皆錯,雖欲无悔,其可得乎?凡言位不當者,非止以柔居剛,以剛居柔也,亦以乘承比應之間,所值有難處耳。比如四為卦主,一世所繇以豫,聲勢炫赫,縱使十分有品之人,千里不相涉之地,風聲所感,未免波靡,何况不中不正之人,朝夕在四左右哉?故夫乘時得勢之徒,與其近而相取,不如遠而不相得也。凡易中言位不當者,皆須以所處之地會通之【私記】。
九四,由豫,大有得,勿疑,朋盍簪。
象曰:由豫大有得,志大行也。
卦之所以成其豫者,全在此爻,故以由豫歸之。上則疑于逼君,下則疑于得衆,故以勿疑戒之。一剛得五柔曰大有得,五柔合一剛曰朋合簪。志大行者,剛應而無他爻以分其權也。
潘去華曰:爻本豫主,乘應皆邪,而二獨守貞。貞者難致,邪者易昵。夫惟開誠布公,不以易昵而比,不以守正而違,則二亦吾朋也。大臣身任天下當如此。
焦弱侯曰:初應四,三五比四,為凶、為悔、為疾,獨六二不繫於四,而以中正自守,得為貞吉,則九四之不得為賢臣可知己。看來四外陽内隂,才足有為,而誠不至者也。當豫之時,君弱而大權歸已,衆皆附之,足以成功,故曰大有得。唯其不誠,故戒以勿疑,如齊桓九合諸侯,葵邱之會,微有矜色,叛者九國,使其誠心尊周,周室豈復弱乎?故五之貞疾,四實為之也。夫子于四取其志大行,于五傷其乘剛,功罪定矣。
楊敬仲曰:大抵賢者之心,克艱克謹,不患違道。若戒懼太過,失大有為之時,則於大易之道猶為未盡,而四海之内必有不被堯舜之澤者矣。故曰大有得,曰勿疑,曰志大行,皆所以贊其大有為,啟易道之大全也。
九四,君道也,非臣道也。文王之彖曰利建侯行師,非九四其孰建而孰行乎?故彖曰志行,象曰志大行,即建侯行師之志也。勿疑,决詞也。所謂不疑,何卜也?朋盍簪者,大衆已聚,不可復散,化家為國,化侯為王,在此時矣。故曰順以動,天地如之,而况建侯行師乎?豫之時義大矣哉!【私記】
簪之名簪,取聚髮也。以一陽括乎衆隂,猶以一簪括乎諸髮也。或謂古冠服無簪。按鹽鐵論:神禹治水,遺簪不顧,非簪而何?姜后脱簪,即弁服之笄是也。程可久曰:重耳筮得晉國,遇豫。豫九四為衆隂所宗,無有分其應者,且總衆隂以安上,如簪之總髮以莊首,重耳率諸侯以尊周室之象。
六五,貞疾,恒不死。
象曰:六五貞疾,乘剛也。恒不死,中未亡也。
疾與豫反。金縢曰王有疾,弗豫是也。詞不言豫,而說者謂五沉溺于豫,失其旨矣。五以隂柔下乘四剛,威權已去,委靡不振,貞疾之象。幸其居中,質性安和,無縱欲敗度之事,亦無開釁速禍之心。四雖強梁,相安無事,不失為守府之主。周自平至赧,諸侯放恣,綿延數百年,殆此爻之謂耶?【私記】
九四一爻,卦之所賴以豫者,五獨乘而出其上,此有意於傲權勢、逃溟涬以為介者也。當是時,鳴豫者,盱豫者,冥豫者,沉淪安樂,絶不知有生人之苦;五獨幽憂隱痛,絶不知有生人之樂。語所謂泉石膏肓,烟霞痼疾,非貞疾而何?疾則多死,而五恒不死,彼其疾不在痛癢之間,故其死亦不在壽殀之際,何也?中未亡也。中也者,生人之命脉,一日不亡,一日不死,雖至今存可也【私記】。
程叔子曰:四不言失正,而于五乃見其強迫者,四本无失,故于四言大臣任事之義,於五則言其柔弱不立、威權去已之義,各據本爻取義也。
胡仲虎曰:爻惟二、五不言豫,二貞吉,不為豫也;五貞疾,不能豫也。
上六:冥豫,成有渝,无咎。【說文:冥,从日,从六,冖聲。六書正譌:六者,地也。日入於地,會意】。
象曰:冥豫在上,何可長也。
豫極則冥,動極故渝。成者,已定之局;有者,或然之詞。所謂惡始而美終,以晚蓋者也。鳴豫言凶,遏其端于始;冥豫言无咎,開其善于終。三之悔,猶懼其遟;上之冥,深冀其改。
成如春秋求成之成,渝如渝盟之渝。渝者,變也。變則為晉,晉明出地上,故无冥暗之咎。凡言渝者,皆當以變卦觀之。渝安貞,官有渝,成有渝,皆是也。官有渝,變于始;成有渝,變于終。
成字疑或字之誤,成則不可渝矣。
當豫之時,不終日則吉,渝則無咎,遟則有悔。人在安樂中,急圖解脱,如拯溺救焚,方可出離坑阱,徘徊眷戀,未有不載胥及溺者,故以何可長終之。
蔡子木曰:豫之世,君多以柔廢事,臣多以勢自專,士多以慕富貴,變生平所守。故五之貞疾,以戒人君之廢;四之勿疑,以戒大臣之專;初之鳴豫,二之介石,三之盱豫,上之冥豫,以戒士之慕富貴者。
李宏甫曰:觀彖詞,彖傳極言致豫之盛,而六爻與象反極言享豫之禍。蓋亡國敗家,相尋不絶者,咸以豫也。非盱豫鳴豫,即死于豫。苟能如六二介然若不終日,又何以不能保終豫耶?即此便是順動,便是致豫之由,便能享豫之福。
徐子與曰:豫有三義:一曰備豫,繫辭重門擊柝是也;一曰悦豫,序卦以喜隨人是也;一曰逸豫,雜卦謙輕豫怠是也。彖與大象所言,悦豫也;六爻所言,逸豫也。合而言之,人事不可無豫,人心不可有豫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