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周易下经】第38卦-睽卦䷥火泽睽卦(兑下离上)-[南宋]朱熹撰《周易本义•卷二》

[南宋]朱熹| 易经注解| 2022-12-01 23:51:22| 0

第38卦-睽卦䷥火泽睽卦(兑下离上)

睽,小事吉。

睽,苦圭反。睽,乖異也。為卦上火下澤,性相違異;中女、少女,志不同歸,故為睽。然以卦德言之,內說而外明。以卦變言之,則自離來者,柔進居三,自中孚來者,柔進居五,自家人來者兼之。以卦體言之,則六五得中,而下應九二之剛。是以其占不可大事,而小事尚有吉之道也。

《彖》曰:睽,火動而上,澤動而下,二女同居,其志不同行。

上、下俱上聲。下同。以卦象釋卦名義。

說而麗乎明,柔進而上行,得中而應乎剛,是以小事吉。

說,音悅。以卦德、卦變、卦體釋卦辭。

天地睽而其事同也,男女睽而其志通也,萬物睽而其事類也。睽之時用大矣哉。

極言其理而贊之。

《象》曰:上火下澤,睽,君子以同而異。

二卦合體而性不同。

初九

初九:悔亡。喪馬,勿逐,自復。見惡人,无咎。

喪,去聲。上无正應,有悔也。而居睽之時,同德相應,其悔亡矣。故有喪馬勿逐而自復之象。然亦必見惡人,然後可以辟咎,如孔子之於陽貨也。

《象》曰:見惡人,以辟咎也。

辟,音避。

九二

九二:遇主于巷,无咎。

二、五陰陽正應,居睽之時,乖戾不合,必委曲相求而得會遇,乃為无咎,故其象占如此。

《象》曰:遇主于巷,未失道也。

本其正應,非有邪也。

六三

六三:見輿曳,其牛掣,其人天且劓。无初有終。

曳,以制反。掣,昌逝反。劓,魚器反。六三、上九正應,而三居二陽之間,後為二所曳,前為四所掣,而當睽之時,上九猜狠方深,故又有髡劓之傷。然邪不勝正,終必得合,故其象占如此。

《象》曰:見輿曳,位不當也。无初有終,遇剛也。

九四

九四:睽孤,遇元夫,交孚,厲无咎。

夫,如字。睽孤,謂无應。遇元夫,謂得初九。交孚,謂同德相信。然當睽時,故必危厲,乃得无咎。占者亦如是也。

《象》曰:交孚无咎,志行也。

六五

六五:悔亡,厥宗噬膚,往何咎?

噬,市制反。以陰居陽,悔也。居中得應,故能亡之。厥宗,指九二。噬膚,言易合。六五,有柔中之德,故其象占如是。

《象》曰:厥宗噬膚,往有慶也。

上九

上九:睽孤;見豕負塗,載鬼一車,先張之弧,後說之弧,匪寇婚媾。往遇雨則吉。

弧,音胡。說,吐活反。媾,古豆反。睽孤,謂六三為二陽所制,而己以剛處明極睽極之地,又自猜狠而乖離也。見豕負塗,見其污也。載鬼一車,以无為有也。張弧,欲射之也。說弧,疑稍釋也。匪寇婚媾,知其非寇而實親也。往遇雨則吉,疑盡釋而睽合也。上九之與六三,先睽後合,故其象占如此。

《象》曰:遇雨之吉,群疑亡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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