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周易上经】第10卦-履卦䷉天泽履卦(兑下乾上)-[南宋]朱熹撰《周易本义•卷一》

[南宋]朱熹| 易经注解| 2022-12-01 23:51:22| 0

第10卦-履卦䷉天泽履卦(兑下乾上)

履虎尾,不咥人,亨。

咥,直結反。兌,亦三畫卦之名。一陰見於二陽之上,故其德為說,其象為澤。履,有所躡而進之義也。以兌遇乾,和說以躡剛強之後,有履虎尾而不見傷之象,故其卦為履,而占如是也。人能如是,則處危而不傷矣。

《彖》曰:履,柔履剛也。

以二體釋卦名義。

說而應乎乾,是以履虎尾,不咥人,亨。

說,音悅。以卦德釋《彖辭》。

剛中正,履帝位而不疚,光明也。

又以卦體明之,指九五也。

《象》曰:上天下澤,履,君子以辯上下,定民志。

《程傳》備矣。傳曰:「天在上,澤居下,上下之正理也。」人之所履當如是,故取其象而為履。君子觀履之象,以辯別上下之分,以定其民志。夫上下之分明,然後民志有定。民志定,然後可以言治。民志不定,天下不可得而治也。古之時,公卿大夫而下,位各稱其德,終身居之,得其分也。位未稱德,則君舉而進之。士脩其學,學至而君求之。皆非有預於己也。農工商賈勤其事,而所享有限。故皆有定志,而天下之心可一。後世自庶士至於公卿,日至於尊榮;農工商賈,日志於富侈;億兆之心,交騖於利,天下紛然,如之何其可一也。欲其不亂,難矣。此由上下无定志也。君子觀履之象,而分辯上下,使各當其分,以定民之心志也。

初九

初九:素履,往无咎。

以陽在下,居履之初,未為物遷,率其素履者也。占者如是,則往而无咎也。

《象》曰:素履之往,獨行願也。

九二

九二:履道坦坦,幽人貞吉。

剛中在下,无應於上,故為履道平坦,幽獨守貞之象。幽人履道而遇其占,則貞而吉矣。

《象》曰:幽人貞吉,中不自亂也。

六三

六三:眇能視,跛能履,履虎尾,咥人,凶。武人為于大君。

跛,波我反。六三不中不正,柔而志剛,以此履乾,必見傷害,故其象如此,而占者凶。又為剛武之人,得志而肆暴之象,如秦政、項籍,豈能久也。

《象》曰:眇能視,不足以有明也。跛能履,不足以與行也。咥人之凶,位不當也。武人為于大君,志剛也。

九四

九四:履虎尾,愬愬,終吉。

愬,山革反,音色。九四亦以不中不正,履九五之剛。然以剛居柔,故能戒懼而得終吉。

《象》曰:愬愬,終吉,志行也。

九五

九五:夬履,貞厲。

夬,古快反。九五以剛中正履帝位,而下以兌說應之,凡事必行,无所疑礙。故其象為夬決其履,雖使得正,亦危道也。故其占為雖正而危,為戒深矣。

《象》曰:夬履,貞厲,位正當也。

傷於所恃。

上九

上九:視履考祥,其旋元吉。

視履之終,以考其祥,周旋无虧,則得元吉。占者禍福,視其所履而未定也。

《象》曰:元吉在上,大有慶也。

若得元吉,則大有福慶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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