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周易上经】第14卦-大有䷍火天大有(乾下离上)-[南宋]朱熹撰《周易本义•卷一》

[南宋]朱熹| 易经注解| 2022-12-01 23:51:22| 0

第14卦-大有䷍火天大有(乾下离上)

大有,元亨。

大有,所有之大也。離居乾上,火在天上,无所不照。又,六五一陰居尊得中,而五陽應之,故為大有。乾健離明,居尊應天,有亨之道。占者有其德,則大善而亨也。

《彖》曰:大有,柔得尊位大中,而上下應之,曰大有。

以卦體釋卦名義。柔,謂六五。上下,謂五陽。

其德剛健而文明,應乎天而時行,是以元亨。

以卦德、卦體釋卦辭。應天,指六五也。

《象》曰:火在天上,大有,君子以遏惡揚善,順天休命。

火在天上,所照者廣,為大有之象。所有既大,无以治之,則釁蘖萌於其間矣。天命有善而无惡,故遏惡揚善,所以順天。反之於身,亦若是而已矣。

初九

初九:无交害,匪咎,艱則无咎。

雖當大有之時,然以陽居下,上无係應,而在事初,未涉乎害者也,何咎之有?然亦必艱以處之,則无咎。戒占者宜如是也。

《象》曰:大有初九,无交害也。

九二

九二:大車以載,有攸往,无咎。

剛中在下,得應乎上,為大車以載之象。有所往而如是,可以无咎矣。占者必有此德,乃應其占也。

《象》曰:大車以載,積中不敗也。

九三

九三:公用亨于天子,小人弗克。

亨,《春秋傳》作「享」,謂朝獻也。古者,亨通之亨,享獻之享,烹飪之烹,皆作「亨」字。九三居下之上,公侯之象。剛而得正,上有六五之君,虛中下賢,故為亨于天子之象。占者有其德,則其占如是。小人无剛正之德,則雖得此爻,不能當也。

《象》曰:公用亨于天子,小人害也。

九四

九四:匪其彭,无咎。

彭,蒲光反,音旁。彭字,音義未詳。《程傳》曰「盛貌」,理或當然。六五柔中之君,九四以剛近之,有僭逼之嫌。然以其處柔也,故有不極其盛之象,而得无咎。戒占者宜如是也。

《象》曰:匪其彭,无咎,明辨晢也。

晢,明貌。

六五

六五:厥孚交如,威如,吉。

大有之世,柔順而中,以處尊位。虛己以應九二之賢,而上下歸之,是其孚信之交也。然君道貴剛,太柔則廢,當以威濟之,則吉。如其象占如此,亦戒辭也。

《象》曰:厥孚交如,信以發志也。

一人之信,足以發上下之志也。

威如之吉,易而无備也。

易,以豉反。太柔,則人將易之,而无畏備之心。

上九

上九:自天佑之,吉,无不利。

大有之世,以剛居上,而能下從六五,是能履信思順而尚賢也。滿而不溢,故其占如此。

《象》曰:大有上吉,自天祐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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