咸,亨,利貞,取女吉。
取,七具反。咸,交感也。兌柔在上,艮剛在下,而交相感應,又艮止則感之專,兌說則應之至,又艮以少男下於兌之少女,男先於女,得男女之正,婚姻之時,故其卦為咸。其占亨而利貞,取女則吉。蓋感有必通之理,然不以貞,則失其亨,而所為皆凶矣。
《彖》曰:咸,感也。
釋卦名義。
柔上而剛下,二氣感應以相與。止而說,男下女,是以亨,利貞,取女吉也。
說,音悅。男下之下,遐嫁反。以卦體、卦德、卦象釋卦辭。或以卦變言柔上剛下之義,曰:咸自旅來,柔上居六,剛下居五也。亦通。
天地感而萬物化生,聖人感人心而天下和平,觀其所感,而天地萬物之情可見矣。
極言感通之理。
《象》曰:山上有澤,咸,君子以虛受人。
山上有澤,以虛而通也。
初六:咸其拇。
拇,茂后反。拇,足大指也。咸以人身取象,感於最下,咸拇之象也。感之尚淺,欲進未能,故不言吉凶。此卦雖主於感,然六爻皆宜靜而不宜動也。
《象》曰:咸其拇,志在外也。
六二:咸其腓,凶,居吉。
腓,房非反。腓,足肚也。欲行則先自動,躁妄而不能固守者也。二當其處,又以陰柔不能固守,故取其象。然有中正之德,能居其所,故其占動凶而靜吉也。
《象》曰:雖凶,居吉,順不害也。
九三:咸其股,執其隨,往吝。
股,隨足而動,不能自專者也。執者,主當持守之意。下二爻皆欲動者,三亦不能自守而隨之,往則吝矣。故其象占如此。
《象》曰:咸其股,亦不處也。志在隨人,所執下也。
言亦者,因前二爻皆欲動而云也。二爻陰躁,其動也宜。九三陽剛,居止之極,宜靜而動,可吝之甚也。
九四:貞吉,悔亡,憧憧往來,朋從爾思。
憧,昌容反,又音同。九四,居股之上,脢之下,又當三陽之中,心之象,咸之主也。心之感物,當正而固,乃得其理。今九四乃以陽居陰,為失其正而不能固,故因占設戒,以為能正而固,則吉而悔亡。若憧憧往來,不能正固而累於私感,則但其朋類從之,不復能及遠矣。
《象》曰:貞吉,悔亡,未感害也。憧憧往來,未光大也。
感害,言不正而感,則有害也。
九五:咸其脢,无悔。
脢,武杯反,又音每。脢,背肉,在心上而相背,不能感物而无私係。九五,適當其處,故取其象,而戒占者以能如是,則雖不能感物,而亦可以无悔也。
《象》曰:咸其脢,志末也。
志末,謂不能感物。
上六:咸其輔頰舌。
頰,古協反。輔頰舌,皆所以言者,而在身之上。上六,以陰居說之終,處咸之極,感人以言而无其實。又兌為口舌,故其象如此,凶咎可知。
《象》曰:咸其輔頰舌,滕口說也。
滕、騰通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