噬嗑,亨,利用獄。
噬,市利反。嗑,胡臘反。噬,齧也。嗑,合也。物有間者,齧而合之也。為卦上下兩陽而中虛,頤口之象,九四一陽,間於其中,必齧之而後合,故為噬嗑。其占當得亨通者,有間故不通,齧之而合,則亨通矣。又三陰三陽,剛柔中半,下動上明,下雷上電,本自益卦六四之柔,上行以至於五而得其中,是以陰居陽,雖不當位而利用獄。蓋治獄之道,唯威與明,而得其中之為貴。故筮得之者,有其德,則應其占也。
《彖》曰:頤中有物,曰噬嗑。
以卦體釋卦名義。
噬嗑而亨,剛柔分,動而明,雷電合而章。柔得中而上行,雖不當位,利用獄也。
上,時掌反。又以卦名、卦體、卦德、二象卦變釋卦辭。
《象》曰:雷電,噬嗑;先王以明罰勑法。
雷電,當作電雷。
初九:屨校滅趾,无咎。
校,音教。初、上无位,為受刑之象。中四爻為用刑之象。初在卦始,罪薄過小,又在卦下,故為履校滅趾之象。止惡於初,故得无咎。占者小傷而无咎也。
《象》曰:屨校滅趾,不行也。
滅趾,又有不進於惡之象。
六二:噬膚滅鼻,无咎。
祭有膚鼎,蓋肉之柔脆,噬而易嗑者。六二中正,故其所治如噬膚之易。然以柔乘剛,故雖甚易,亦不免於傷滅其鼻。占者雖傷而終无咎也。
《象》曰:噬膚滅鼻,乘剛也。
六三:噬腊肉,遇毒,小吝,无咎。
腊,音昔。腊肉,謂獸腊,全體骨而為之者,堅韌之物也。陰柔不中正,治人而人不服,為噬腊遇毒之象。占雖小吝,然時當噬嗑,於義為无咎也。
《象》曰:遇毒,位不當也。
九四:噬乾胏,得金矢,利艱貞,吉。
乾,音干。胏,緇美反。胏,肉之帶骨者,與胾通。《周禮》:獄訟,入鈞金束矢而後聽之。九四,以剛居柔,得用刑之道,故有此象。言所噬愈堅,而得聽訟之宜也。然必利於艱難正固,則吉。戒占者宜如是也。
《象》曰:利艱貞,吉,未光也。
六五:噬乾肉,得黃金,貞厲,无咎。
噬乾肉,難於膚而易於腊胏者也。黃,中色。金,亦謂鈞金。六五,柔順而中,以居尊位,用刑於人,人无不服,故有此象。然必貞厲,乃得无咎。亦戒占者之辭也。
《象》曰:貞厲,无咎,得當也。
上九:何校滅耳,凶。
何,何可反。何,負也。過極之陽,在卦之上,惡極罪大,凶之道也。故其象占如此。
《象》曰:何校滅耳,聰不明也。
滅耳,蓋罪其聽之不聰也。若能審聽而早圖之,則无此凶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