兌:亨,利貞。
彖曰:兌,說也。剛中而柔外,說以利貞,是以順乎天而應乎人。說以先民,民忘其勞;說以犯難,民忘其死。說之大,民勸矣哉!
兌亦小卦,不曰小亨者,以剛中而柔外也。此為兌之貞,所以為兌之亨。兌說順天而應人,能先民而民忘勞,犯難而民忘死,其用甚大,所利者貞而已。人心得其貞則說,天人不順應者,非說之貞也。
象曰:麗澤,兌;君子以朋友講習。
聖人舉天下至可說者歸之朋友講習,知朋友講習之至可說,而後不貞之說不足以說之矣。
初九,和兌,吉。
象曰:和兌之吉,行未疑也。
初九和兌,是人心最初之真說,未有所以係累其心者,故行未疑。
九二,孚兌,吉,悔亡。
象曰:孚兌之吉,信志也。
九二孚兌,其志有以自信,不為外物所移,故吉而悔亡。
六三,來兌,凶。
象曰:來兌之凶,位不當也。
三内為來,來說二也。位不當而兌,不貞也。
九四,商兌未寧,介疾有喜。
象曰:九四之喜,有慶也。
九四上承五,下比三,商度未寧,介而疾邪,則上同五下,澤物有慶,可喜也。
九五,孚于剝,有厲。
象曰:孚于剝,位正當也。
九五陽剛中正,以孚信待人,而密比陰柔,若為所說,乃為所剝矣。五之有厲,為位正當也。
上六,引兌。
象曰:上六引兌,未光也。
說不本于中,其味易盡,故上兌為引。其兌未光,兩陰爻為說主,而非兌貞,故非兌亨。易所用者,剛中而已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