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周易下经】第45卦-萃卦䷬泽地萃卦(坤下兑上)-[明]陈士元撰《易象钩解•卷三》

[明]陈士元| 易经注解| 2022-12-01 23:51:22| 0

第45卦-萃卦䷬泽地萃卦(坤下兑上)

䷬【坤下兑上】

萃。亨,王假有廟。利見大人,亨,利貞。用大牲吉,利有攸往。

卦互艮、巽,艮為門闕,巽為高,其上為宗廟。巽伏震為長子,有長子祀廟之象。五為萃主,萃之時必建邦設都,宗廟為先,故首言王假有廟。九五王位,剛健中正,有大人之象。六二柔順中正而往應之,二變互離,離目為見,故曰利見大人。坤為牛,兌為刑殺,殺牛以奉宗廟,有用大牲之象。物萃則力贍而事有成,故利有攸往。

初六,有孚不終,乃亂乃萃。若號,一握為笑,勿恤,往无咎。

與四應,四互巽為不果,六三又承乎四,故初六心懷嫌疑,有孚而不終也。心疑則迷亂,而萃不以正,故曰乃亂乃萃。兌為口,巽為號,有若號之象。艮為手,有一握之象。兌為說,有笑象。一握謂四也。初號四以求應,則四必諒初之心,一笑而釋然矣。此聖人示人自新之方也。

六二,引吉,无咎。孚乃利用禴。

艮手巽繩,有引象。六二中正,引坤類以從五,故吉且无咎。兌巫在上,有享神之象。坤虚有孚,故初、二皆有孚象。周禮宗伯:以禴夏享先王。註曰:夏則陽盛,其享以樂為主。朱漢上曰:禴,夏祭,以聲為主,祭之薄也。

王輔嗣曰:六二居萃之時,處於中正,而行以忠信,故可省薄,薦於鬼神也。夫卦用大牲,乃王者所以隨其時。二孚用禴,乃臣下所以通乎上。在乎心之萃,非在物之厚薄也。

六三,萃如嗟如,无攸利,往无咎,小吝。

巽號兌口,三無正應,有嗟如之象。

九四,大吉,无咎。

四剛不中,應初比三,而近乎九五,故必大善,然後无咎。

九五,萃有位,无咎。匪孚,元永貞,悔亡。

五剛居尊,為萃之主,萃有位矣。比以五隂比一陽,故彖曰元永貞。萃有二陽,故獨以元永貞歸之九五。五本中實為孚,而九四專而逼,已信不孚物,故曰匪孚。

上六,齎咨涕洟,无咎。

齎,持也。艮為手,故有齎象。咨,歎息也。兌為口,故有咨象。齎咨者,上與三相持歎息也。人之泣也,液出於目曰涕,出於鼻曰洟。居兌之上,兌澤下流於目,鼻有涕洟之象。上六以柔乘剛,獨力無助,六三在下,又不中正,惟相持歎息涕洟而已。然憂懼之至,故可以免禍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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