䷧【坎下震上】
解:利西南;无所往,其來復吉;有攸往,夙吉。
坎,震東北之卦,難解於東北,至西南則無不利矣。解與蹇反,解之九二,蹇之九五也;解之九四,蹇之九三也。蹇九五來為内卦之二,外難解矣。難解則宜靜,靜則復常而得中,故曰无所往復,吉。蹇九三往為外卦之四,震足動矣。動宜早往,早復不可久擾,故曰有攸往,夙吉。
初六,无咎。
四為震主,初與為應,以六居初,剛柔適宜,得來復之義矣。故孔子曰:剛柔之際,義无咎也。
九二,田獲三狐,得黄矢,貞吉。
二為田,坎為狐。二至四互離,離為䋞罟,有田獵之象。卦凡四隂,而六五為君,初、三、上有三狐之象。狐,隂也。三,衆也。衆隂既去,而後難可解也。二變坤,其色黄,離為矢,故有得黄矢之象。二與五應,能去隂險隱伏之小人,而得中直之君子,是人臣之正道也,故曰貞吉。
六三,負且乘,致寇至,貞吝。
三負四乘二,坎為輪,有乘象。坎為盗,有寇象。六,隂也,小人也,而居剛僭也,乘剛又僭也。如負販之人,乘軒而致寇,不言凶咎,惟曰吝者,當解之時也。或曰三變成巽,巽為近利市,有負象。
九四,解而拇,朋至斯孚。
四震為足,初六應於下體,有拇象。初為小人,九二陽剛,與四為朋也。四解其初,則二之朋自至,而孚於五矣。互坎中實,為孚象。
六五,君子維有解,吉,有孚于小人。
五變互巽,巽爲繩。難之未平,如亂繩然,故曰維平。難者,如理亂繩而解其結,故曰維有解。五柔無才,必用九二君子以平難。然成難者,小人也。以小人之退爲驗,故曰有孚于小人。
上六,公用射隼于高墉之上,獲之,无不利。
上六,公位也。六三隂柔,在互離之中,離爲禽,有隼象。三變成巽,互乾,乾伏坤,坤土,有墉象。巽爲高,又三居下卦之上,有高墉之象。離爲矢,坎爲弓,有射象。上與三相對,有公用射隼于墉上之象。解之世莫先於去小人,故九二欲其獲狐,六三戒其致寇,九四欲其解拇,六五欲其退小人,上六欲其射隼。一卦六爻,而去小人者居其五。狐者,小人之妖媚者也。拇者,小人之微賤者也。隼者,小人之鷙悍者也。負乘者,小人之僭竊者也。當解之世,而聖人猶加防焉,其思患也深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