䷑【巽下艮上】
蠱:元亨,利涉大川;先甲三日,後甲三日。
卦變自泰來,初上相易,泰變而爲蠱。蠱者,泰之壞也。卦體巽伏震,艮伏兌,震動於下而兌說於上,則蠱可飭矣,故曰元亨。震、巽爲木,兌爲澤,故曰利涉大川。易於蠱之彖辭獨言甲日者,先天卦圖艮在西北,巽在西南,而甲木則在東方之離。蠱由巽、艮而成,由甲逆數,歷離、震、坤三位,得艮先甲三日也;自甲順數,歷離、兌、乾三位,得巽後甲三日也。上艮下巽,所以爲蠱。於艮得先甲三日之辛,於巽得後甲三日之丁,又所以治蠱也。
按:《左傳》:秦伯伐晉,卜徒父筮得此卦,曰:千乘三去,三去之餘,獲其雄狐。夫狐蠱必其君也。蠱之貞,風也;其悔,山也。歲云秋矣,我落其實而取其材,所以克也。實落材亡,不敗何待?三敗及韓,晉戎還濘而止。
初六,幹父之蠱,有子,考无咎,厲終吉。
事壞於父而子幹之,是父幸而有子考,可以免咎。曰父,又曰考,恐人疑父在而子幹也,故稱考焉。
九二,幹母之蠱,不可貞。
六五有母象,晉六二稱王母,小過六二稱妣,皆謂六五也。
九三,幹父之蠱,小有悔,无大咎。
初陽位,而濟之以柔,故吉。三陽位,而益之以剛,故小有悔。
六四,裕父之蠱,往見吝。
重隂寛順,故不曰幹而曰裕。三銳而過,故悔。四緩而不及,故吝。三、四當上下之際,治亂興亡所繫也。
六五,幹父之蠱,用譽。
六五繼體之君,故亦曰幹父之蠱。下應九二賢臣,二之陽剛得中,所謂譽髦之士也。五以柔中,用之以幹蠱,故曰用譽。
上九,不事王侯,高尚其事。
下五爻以父子言,上爻以君臣言,子之幹父,猶臣之幹君也。自初至五,而蠱已去矣,故上爻不言蠱。蠱去則臣子之事畢,全節而退,臣子之高致也。居卦之上,故曰高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