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周易上经】第29卦-坎卦䷜坎卦为水(坎下坎上)-[明]陈士元撰《易象钩解•卷二》

[明]陈士元| 易经注解| 2022-12-01 23:51:22| 0

第29卦-坎卦䷜坎卦为水(坎下坎上)

䷜【坎下坎上】

習坎:有孚,維心亨;行有尚。

彖於八純卦皆不稱習,獨加習於坎者,甚其險也,使天下防其入而圖其出也。一陽中實,爲有孚心亨之象。二至四互震,震足動於坎中,爲行有尚之象。

初六,習坎,入於坎窞,凶。

初本臨之六五,自外入,重險而至於初,有習坎之象。在卦之下,居坎之底,有窞象。蓋坎中小穴,旁入者爲窞。坎卦上畫之柔象水旁兩岸,下畫之柔象岸側小穴也。初自外入,故有入於坎窞之象。

九二,坎有險,求小得。

掩於一隂之下,故曰有險;出乎一隂之上,故曰求小得。

六三,來之坎坎,險且枕,入于坎窞,勿用。

之,往也。乾之九三,當二乾之間,故曰終日乾乾。坎之六三,當二坎之間,故曰來之坎坎。枕,藉也,安也。朱子曰:枕者,倚着未安之意。陸希聲曰:枕者,閡礙險害之處。非是。竊謂三當坎坎之地,當思所以出乎險也。彼乃負隂柔之資,不中不正,遇此險也。且以爲安枕焉,則終入於坎窞而凶矣。險且枕,即所謂安其危,利其菑者也。卦互震艮,震動故曰來之,艮止故曰枕。三變成巽,巽,入也,故初、三俱有入象。

六四,樽酒簋貳,用缶,納約自牖,終无咎。

坎有酒象。卦變自臨而來,有坤體。互卦得震艮,艮鼻震足坤腹,有樽簋之象。坤艮爲土,坎伏離爲大腹,土器有腹者,缶象也。坤爲闔戶,艮爲門,坎爲穴,離爲明,穴其門戶以通明者,牖象也。六四德柔而近君,九五剛中而求助,剛柔相際,可與有爲,是以一樽之酒,二簋之食,瓦缶之器,以此自納於君,而誠信固結,有若盟約而不可解焉。四變成兑,兑爲史巫,故有盟約之象。樽簋取交際之義,牖取旁通之義,缶取樸質之義。卦以出險爲功,四雖居上卦之始,然已出乎下坎之終,而事君者又當始終不變,故言終無咎以勉之。

九五,坎不盈,祇既平,无咎。

隂掩乎上,是水未溢出坎外,僅能平乎坎耳。互卦艮止,有不盈既平之象。

上六,係用徽纆,寘于叢棘,三歲不得,凶。

上動成巽,巽爲繩,有徽纆之象。坎有叢棘之象,巽木數三,故曰三歲。坎卦自初至五,是險中求出之人。上六以隂居上,是爲險䧟人者也。天道好還,䧟人者至是受殃,所以被係用徽用纆,寘于刑庭,三歲不得出也。古者圜扉之外種九棘,故曰叢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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