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57卦-巽卦䷸巽卦为风(巽下巽上)-[明]倪元璐撰《儿易内仪以•卷六》

| 易经注解| 2023-12-24 20:14:04| 0

巽卦:䷸【巽下巽上】

巽。小亨,利有攸往,利見大人。

初六:進退,利武人之貞。

九二:巽在牀下,用史巫紛若,吉,无咎。

九三:頻巽,吝。六

四,悔亡,田獲三品。

九五:貞吉,悔亡,无不利,无初有終。先庚三日,後庚三日,吉。

上九:巽在牀下,喪其資斧,貞凶。

象曰:隨風,巽,君子以申命行事。

儀曰:申命行事者,命以明民,申而致詳;事以圖功,行而致决。其在初六曰:進退,利武人之貞。進之退之,是為申之,非不果也,謀盡而斷隨之。盤庚三誥,决于必遷,英武之資,巽以行貞也。其在九

二曰:巽在牀下,用史巫紛若,吉。亢詞威民,莫之能聽。巽牀卑謙,以極其說,如曰小子無良,曰幼孫爽德,于是乎再誥、三誥、再誓、三誓紛若,巫史卒用耆功,故吉无咎也。其在

三曰:頻巽,吝。

詩曰:如匪行邁謀,是用不得於道。文告日出,而政事無聞,有巽無斷,斯為吝也。其在

四曰:悔亡,田獲三品。此為慮定後言,故先之曰悔亡。事之不厭繁稱者,有如田獵所獲,列品惟三,義取分犁,能無申命,幸其致審,于是乎祭祀饗燕之禮行焉。以田槩凡者,田為軍禮,事大也。其在

五曰:貞吉,悔亡,无不利,无初有終。先庚三日,後庚三日。此言其所命民者,道必審正,謀必趨吉,措而行之,必其无悔有利,初艱終濟者也。先庚三日,言申命也;後庚三日,言行事也。周謀于先,告成于後,無不吉也。其在上九曰:巽在牀下,喪其資斧,貞凶。二將施命,巽牀鳴謙,上徒巽牀,命不得出,即為選縮,失資絀用,弃斧廢功。

象曰:正乎凶。言理當取凶,不為怪也。由此觀之,隨風之義,其挹已也小,其及物也亨。順以執言,健而决事,知柔知剛,通志成務,龍德正辭,其惟聖人乎!

彖曰:小亨,利有攸往,利見大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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