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40卦-解卦䷧雷水解卦(坎下震上)-[明]倪元璐撰《儿易内仪以•卷四》

| 易经注解| 2023-12-24 20:09:50| 0

解卦:䷧【坎下震上】

解。利西南。无所往,其來復吉。有攸往,夙吉。

初六:无咎。

九二:田獲三狐,得黄矢,貞吉。

六三:負且乘,致寇至。貞吝。

九四:解而拇,朋至斯孚。

六五:君子維有解,吉,有孚于小人。

上六:公用射隼于高墉之上,獲之,无不利。

象曰:雷雨作,解;君子以赦過宥罪。

儀曰:君子以赦過宥罪者何?書曰:宥過無大,刑故無小。過者,誤繇無心,所謂眚災,此宜原宥。故者,有意為惡,是為姦宄所必刑誅。曰過,則無大者。曰故,則無小者。宥不宥大,刑不刑小也。此知君子所赦宥者,必其可原者也。有赦有宥,必有其不赦不宥者也。君子之所為赦宥者四,初之无咎,二之三狐,四之解拇,五之維解是也。何以言之?初以事勢未歸,雖不能有為,無解于過,然固不可以其咎咎之也。三狐朋陰,而地卑無恃,雖執獲之黄金鈞矢,罰作贖刑,亦不失其為正而吉也。四拇錯趾,過始見端,尚可以衆正之力制之,而轉敗為功,解之而孚也。君子罹羅,解之其正,即小人之可得而感孚者,解之亦未為不吉也。凡此四者,皆書之所稱過誤眚灾,君子之所赦宥者也。若夫負乘致寇,盗位醸禍,則無赦詞。莽戎升墉,獲醜獻功,則無宥法。君子赦過宥罪,豈赦亂國之小人,宥干紀之寇賊乎?然而三曰貞吝,雖法之正,而中有牽疑,猶書云雖畏勿畏,無僭亂辭。上曰獲之无不利,雖正厥辜,而蒙恩者衆,猶書曰殱厥渠魁,脅從罔治,則亦終歸于赦宥而己。彖曰利西南者,坤德廣生,示之含弘也。无所往者,不往而厲求之也。來復吉,有攸往夙吉者,欲其遷善急速,如雷之不終日,水之渙渙然也。雷水曰解,取諸此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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