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6卦-讼卦䷅天水讼卦(坎下乾上)-[明]倪元璐撰《儿易内仪以•卷一》

| 易经注解| 2023-12-24 19:59:33| 0

讼卦:䷅【坎下乾上】

訟。有孚,窒惕,中吉,終凶。利見大人,不利涉大川。

初六:不永所事,小有言,終吉。

九二:不克訟,歸而逋,其邑人三百戶,无眚。

六三:食舊德,貞厲,終吉。

九四:不克訟,復即命,渝,安貞吉。

九五:訟,元吉。

上九:或錫之鞶帶,終朝三禠之。

象曰:天與水違行,訟;君子以作事謀始。

儀曰:違行者天健水柔,以健始而以柔終,故以之謀始。謀始者,言但可有始,不當有終也。夫子何故言之?此以初之不永所事,二之不克訟歸逋,三之食舊德從事无成,四之不克訟安貞,五之元吉,上之終禠,皆為慎始憚終者也。夫訟之為事也,何宜可永?不永則其言小而終吉。不克訟者,克猶勝也,訟不求勝而逃之,猶冀保其家族耳,故曰其邑人三百戶无眚也。享常安素,不戰而守,故曰食舊德貞,雖危終吉。訟者束身而聽王之命,故曰或從王事。曰无成者,幸其无成也。不終訟則還其正,是能變其鴟義,轉危即安,故為復即命渝,安貞而吉。元者始也,始吉以其不終凶。五者之于訟,皆有始无終,故皆得吉也。若夫終訟者之情,不過以訟勝為榮,以訟勝為榮,雖榮必辱,故為錫鞶帶而三禠也。由此觀之,天下之道,始必有終,惟訟所謀,獨宜始耳。

彖曰:有孚窒惕,中吉,終凶。此言慎始者吉,窮終者凶,利見大人,不利涉大川。此猶虞芮質成,以見大人為利,而終于交讓而退,不終訟而犯險也。昔者先王之制刑,期于無刑,敎戰期于不戰,凡其威克猛起之情,皆聚于始,固不欲其有終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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