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5卦-需卦䷄水天需卦(乾下坎上)-[明]倪元璐撰《儿易内仪以•卷一》

| 易经注解| 2023-12-24 19:59:18| 0

需卦:䷄【乾下坎上】

需,有孚,光亨,貞吉,利涉大川。

初九:需於郊,利用恒,无咎。

九二:需于沙,小有言,終吉。

九三:需于泥,致宼至。

六四:需于血,出自穴。

九五:需于酒食,貞吉。

上六:入于穴,有不速之客三人來,敬之終吉。

象曰:雲上于天,需;君子以飲食宴樂。

儀曰:飲食宴樂,不可以著敎。仲尼觀于需之彖、象而悟其事,亦教也。故曰:君子以飲食宴樂。今夫郊野至曠,而可以同人。

詩曰:孑孑干旄,在浚之郊。麗澤為悦,而可以取友。

詩曰:所謂伊人,在水之湄。需于郊者,僻處而可恒也。需于沙者,近險而無懼也。君子宴樂,必有其地焉,其所畏者泥耳,泥必致宼。

詩曰:微君之躬,胡為乎泥中?是故泥者,宴樂之灾也。大烹雖費,而可以養賢。

詩曰:釃酒有衍,籩豆有踐。壺飱雖微,而可以得士。

詩曰:飲之食之,敎之誨之。嘉會而陳八簋,禮正故吉也。入穴而敬三人,義至亦吉也。君子飲食,必有其道焉,其所惡者血耳,血必自穴。

詩曰:曰:余未有室家,鼠思泣血。是故血者,飲食之禍也。由此觀之,君子未有廢飲食宴樂者。君子節飲食,不樂宴游,皆為泥與血言之。故曰:有孚,光亨,貞吉,利涉大川。此亦言乎飲食宴樂之事。苟其情孚道光,義美禮正,不為其泥與血者,又何險之慮乎?聖人尊俎以折衝,游休以彌性,飲食宴樂,則無大川。是故郊、沙、酒、食、泥、血六者,不可不辨也。卷阿、漆、沮,郊之與沙也。畋洛表,十旬不返,泥也。鹿鳴、魚麗,酒食也。我用沉酗于酒,血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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