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50卦-鼎卦䷱火风鼎卦(巽下离上)-[明]倪元璐撰《儿易内仪以•卷五》

| 易经注解| 2023-12-24 20:12:14| 0

鼎。元吉,亨。

初六:鼎顛趾,利出否,得妾以其子,无咎。

九二:鼎有實,我仇有疾,不我能即,吉。

九三:鼎耳革,其行塞,雉膏不食,方雨虧悔,終吉。

九四:鼎折足,覆公餗,其形渥,凶。

六五:鼎黄耳金鉉,利貞。

上九:鼎玉鉉,大吉,无不利。

象曰:木上有火,鼎;君子以正位凝命。

儀曰:正位凝命者,由閏得正,由浮造凝,此為諸侯匹夫崛起在位者言之。湯、武以後,王者之事也。初曰:鼎顚趾,利出否,得妾以其子,无咎。英雄始事,寜無蹶失,夏臺幾危,孟津不進,亦顚也。然天下終利賴之,以出否啓泰,以其位臣僕也。以其德作民父母,國不聽命其君,家不聽命其妻,天子不能以其民,而諸侯匹夫以其民,妻不能以其子,而妾以其子,天人所歸,何咎之有也?

二曰:鼎有實,我仇有疾,不我能即吉者,勛譽日隆,歸附日衆,勢充德滿,如鼎饛飱而在彼,獨夫禍深力竭,不能就我頡之頏之,彼之曰凶,我以為吉也。

三曰:鼎耳革,其行塞,雉膏不食,方雨虧悔,終吉者,此當革命之初,位正而命未即凝者有之也。鼎耳之革,其命維新,而以時方肇造,政教未洽,雖令之行,猶有阻化者;雖以美禄享賢,猶有不受者;雖澤下于民,猶有未周遺愠者。要以風氣既開,治理漸出,始雖未遑,終歸大備也。四曰鼎折足,覆公餗,其形渥,凶者,此言繼世之難也。四繼三,猶鼎再世也。湯、武而後,凡再世必有憂,桐宫、東山其徵也。後此,漢以牝晨,晉以庶孽,唐以蹀血,宋以斧聲,大命幾傾,刑誅四出,是爲覆餗刑剭也。五曰鼎黄耳,金鉉,利貞者,初造之後,繼以多艱,前猷未湮,後功加厲耳。金故黄,鉉又益金,底堅致凝,建于不拔,有貞固之利也。上曰鼎玉鉉,大吉,无不利者,太平之象也。其政惇大,其世豐亨,玉之温如,比金爲盛。在周成、康,在漢文、景,道和民樂,永命延世,故曰大吉,无不利也。正凝為言,義兼數世,命本於天,位副其德。彖曰元吉,亨者,猶云首出庶物,萬國咸寜爾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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