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45卦-萃卦䷬泽地萃卦(坤下兑上)-[明]倪元璐撰《儿易内仪以•卷五》

| 易经注解| 2023-12-24 20:11:06| 0

萃卦:䷬【坤下兑上】

萃:亨,王假有廟,利見大人,亨,利貞,用大牲吉,利有攸往。

初六:有孚不終,乃亂乃萃,若號,一握為笑,勿恤,往无咎。

六二:引吉,无咎。孚乃利用禴。

六三:萃如嗟如,无攸利。往无咎,小吝。

九四:大吉,无咎。

九五:萃有位,无咎。匪孚,元永貞,悔亡。

上六:齎咨涕洟,无咎。

象曰:澤上于地,萃;君子以除戎器,戒不虞。

儀曰:除戎器,戒不虞者,此易再言兵也。易之言兵者,必精微光大,歸于文德。初曰有孚不終,乃亂乃萃,若號,一握為笑,勿恤,往无咎者,此言安治之形,苟信恃之,必不保終,至于亂見求萃,號無及矣。必也克誥先事,則勝氣在握,而號者以笑,往无憂咎也。二曰引吉无咎,孚乃利用禴者,此言兵凶而引之歸吉,卒無禍咎者,由于早戒,信能為之,必受福也。三曰萃如嗟如,无攸利,往无咎,小吝者,備器曰萃,戒慎曰嗟,兵不求利,惟喜无害,當其深念却顧,亦若有靳然也。四曰大吉无咎者,此言既除既戒,進必得志,退可无患,然而攻守之事,易所不言,故但陳其應,不著其謀也。五曰萃有位,无咎,匪孚,元永貞,悔亡者,易蓋曰:兵者,仁義之衛也。謀不亂于應敵,則可以萃聚百爾,内治補過,誠非信兵為可恃,而欲以敎戰者止殺,使元善之德,貞于永久,如是則知兵亦善氣而非毒,故无悔也。上曰齎咨涕洟,无咎者,易蓋曰:佳兵不祥也。先之以憂思,繼之以哀懼,明非耀威黷武而為之,故不可以歸咎也。夫聖人之治兵如此,是其事即禮樂之事,雖日詰五兵,月咨九伐,而猶之乎俎豆冠裳之會,饗燕往來之文,故曰:王假有廟,利見大人,亨,利貞。用大牲吉,利有攸往。文王曰:聖人以除戎器,戒不虞,而有此也。聖人之除戎器,戒不虞,其即在此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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