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原文】中孚,豚魚吉,利涉大川,利貞。
中孚,蘇氏曰:如羽蟲之孚,有諸中而後能化。朱先生言:字從瓜從子,如鳥抱子之象。蓋中所抱者,實有物也。豚魚者,巽為魚,而在兌澤之中,以應巽風,有江豚之象。
鄭康成曰:三辰在亥為豕,爻失正,變而從小名言。豚四辰在互為斃,蠏魚之微,爻得正,故變而從大名言。魚三體兌澤,四上值天淵,二五皆坎爻為水,二侵澤則豚利五,以水灌淵故魚利亥。互豚魚既強生體例,灌淵侵澤,以无為有矣。盧氏以三至上體遁,便為遁魚。李鼎祚既知其非,虞翻復以互體取之,謂艮為山豚所處,三為兌澤魚所在,少變鄭說。而近世吳氏直謂江豚一物。予行江久矣,風作則江豚吹浪,是澤上有風之祥也。大川,兌澤之象。巽木浮于兌澤之上,舟楫之利,故可涉大川。
【原文】彖曰:中孚,柔在內而剛得中,說而巽,孚,乃化邦也。豚魚吉,信及豚魚也;利涉大川,乘木舟虛也;中孚以利貞,乃應乎天也。
郭京易舉正云:豚魚吉,信及也。今本多一豚魚字。俞氏曰:及者,近似之謂,非施及之及也。謂人之不失信,比及于豚魚之信,猶詩序德如羔羊之意。乘木舟虚,鄭以集板為舟,空大木為虚。按:卦之陰,中虚之象。王輔嗣以為乘木于川,舟之虚,則終已无溺。蘇氏云无心之謂是也。所稱應乎天者何?卦惟二陰,所應皆陽,陽者乾畫,乾為天也。
【原文】象曰:澤上有風,中孚,君子以議獄緩死。
議獄,兌象;緩死,巽象。獄成而孚,輸而孚,皆中孚惻怛之意也。
【原文】初九:虞吉,有它不燕。
【原文】象曰:初九虞吉,志未變也。
虞吉,讀如驩虞之虞,謂其樂信于四,非如朱先生謂其能度也。在中孚之象,以相孚為義,无能度之旨。吳幼清謂如虞人在澤,不遠交而求孚于二,既非爻義,輔嗣以為得專吉,亦復微有所不安矣。有他不燕,繫心于一不燕昵,其他孚之志也。金君卿曰:燕當為變。字或然矣。
【原文】九二:鳴鶴在陰,其子和之;我有好爵,吾與爾靡之。
【原文】象曰:其子和之,中心願也。
鳴鶴者,互震為鳴、為鶴。虞氏謂離為鶴,非旨也。在陰者,師曠禽經以為鶴愛陰惡陽。周書王會謂陰羽也。朱義稱九居二者,是已。虞氏謂坎為夜,鶴知夜半,故鳴在陰。今中孚豈坎象,而必取訟以成其曲說哉?其子和之。俞氏曰:鶴,澤鳥,二陰位,三二同兌體,二鳴三和也。朱子發謂四二同體,震九二陽大,六四陰小,有子象。二四同志,二鳴而四和。虞氏曰:震、巽同聲相應,故子和之。或曰互艮為小子,皆非也。二有好爵,謂其位得中,天爵也。爾指三,吾我,九二自謂也。三乃兌之主爻,二稱吾我,而呼三為爾,崇陽抑陰,貴中而賤不中也。虞氏以為五,蘇氏謂為有爵者求我之詞,非矣。靡,子夏傳陸績作縻巽,為繩繋之象。馮椅曰:燕爵俱有飛鳥之象。意疑其鑿矣。
【原文】六三:得敵,或鼓或罷,或泣或歌。
【原文】象曰:或鼓或罷,位不當也。
敵匹,敵謂四也,與艮敵應之敵同。彼以應言,此以比言。
王輔嗣曰:三居少陰之上,四居長陰之下,對而不相比以為敵。朱、程二先生謂上九,皆非也。或鼓者,居互震之中,欲進而鬬敵也。或罷,居互艮之下,止也。或泣,不勝而退,懼見侵陵。震,恐懼也。或歌者,喜敵同類。震,善鳴也。六三才柔位剛,半動半靜,而又不中不正,故有此象。
【原文】六四:月幾望,馬匹亡,无咎。
【原文】象曰:馬匹亡,絕類上也。
四動互離,虞氏謂月在兌三,日在離四,日月相對,故幾望也。
王應麟曰:幾望者,在小畜之上以抗陽凶,在歸妹之五以應陽吉,中孚之四從陽,故无咎也。幾,郭、京作近,孟、荀一行作既。孟云十六日,
晁以道曰:古文讀近為既,詩往近王舅是也。此實當作近,即幾望意。孟、荀云既,不察爻意矣。馬互震也,四捨三比五,有二馬而亡其一,故象以為絶類上。類謂二,上者五也。三、四本陰類,六三自以為得匹敵,六四守而不與三比,是絶其類于上也。
【原文】九五:有孚攣如,无咎。
【原文】象曰:有孚攣如,位正當也。
孚者,五孚四,與小畜九五皆得四援,故同辭。巽繩而艮手,有攣象。中孚之主,當使萬邦作孚,而專取六四,四能絶類,蓋正人也,故五得无咎。虞氏謂二在坎,謂孚攣二,使化為邦。朱義因之,據卦正互變動,皆无坎體攣二,雖取正應,而頗非卦爻象旨。王輔嗣曰居尊主羣物,其言亦大而无當矣,故蘇、俞以得四言。
【原文】上九:翰音登于天,貞凶。
【原文】象曰:翰音登于天,何可長也。
鷄為翰音,巽象,居巽極,在卦終,登天之象。
王輔嗣曰:音飛而實不從。程先生因之。朱先生為信極不知變,其說皆有礙矣。中孚之卦,取中之孚。飛而求顯,鳴而求信,非中者之孚。蓋侯果所謂窮上失位,信不由中者是也。九二在陰,而子和上九飛鳴而登天,其道蓋相反也。横渠張子曰:上處中孚之窮,不久將變為小過初六,故小過初爻曰:飛鳥以凶。
証衍文。
【據郭京舉正彖傳信及下多豚魚二字。】
証字
【據金君卿不燕之燕作變。
據子夏、陸據、京氏、晁氏。幾績,靡作縻。望之,幾作近。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