周易象旨决録卷二
明熊過撰
上經
坎、離皆乾、坤之用,易至同人十二卦,坎體凡六見矣。離自需、訟、小畜、履四卦互體見之,至同人十三卦而正。離見十四卦而六,離之用始與坎等,然離之用隱者過半矣。聖人處憂患而用明如此夫!
【原文】同人于野,亨。利涉大川,利君子貞。
【原文】彖曰:同人,柔得位得中而應乎乾,曰同人。同人曰,同人于野,亨,利涉大川,乾行也。文明以健,中正而應,君子正也,唯君子為能通天下之志。
同人,柔得位得中而應乎乾,曰同人,指二之同乎九五也。五外卦,野之象也。同人于野,亨,利涉大川,指五陽之同乎六二也。以隂居隂,太隂水象,六二坤爻,九五者乾爻,故曰乾行耳。虞翻乃謂乾四上失位,變而體坎,故曰利涉大川。乾行獨取四上失位者,若得位者不變,失位者變,易中无其例矣。侯果謂九二升上為郊野,是同人於野而得通者,由乾爻上行,故特曰乾行,不即本卦六二為言,而以虚位九二立義,同人安從得九二之升哉?程先生以天德釋之,得其理而不及卦爻之旨。王輔嗣曰非二所能,是乾之所行蓋近矣。柔之應乾不曰君,而人者无乎君之辭也。虞翻旁通師卦震夫巽婦,所謂二人同心者而言人,豈其旨哉?同人、大有皆五陽,而一隂主之,大有之隂在五,故曰元吉。同人之隂在二,而羣陽宗之,則曰亨,曰利君子貞。君臣之間,功名之際,其難乎?
【原文】象曰:天與火,同人。君子以類族辨物。
黄潤玉曰:天上運,火上炎,類也,故曰與。
【原文】初九:同人于門,无咎。
【原文】象曰:出門同人,又誰咎也。
初前遇六偶為門象,變則成艮,亦為門闕。
【原文】六二:同人于宗,吝。
【原文】象曰:同人于宗,吝道也。
二宗者,胡仲虎曰:二往同五,復成離;五來同二,復成乾。乾、離各反其本之謂宗。又禮繼别宗,繼小宗,皆言尊也。詩云君之宗之,陽為隂之宗也。吝猶言嗇,主一不他之意。六二成卦之主,又居隂專之位,故應乾者如此。荀爽以宗為衆,曰:隂道從一,而衆陽皆欲與二為同,故吝。不知二中正同人之義。侯果殆程、朱二說所主本,其謂所同雖吝,亦臣妻之道者,近之。若如程、朱謂宗黨故吝,則五同二亦宗黨者,象繫之曰同人之先以中直,何也?於是復以宗為初,斯為不達象義哉!
【原文】九三:伏戎于莽,升其高陵,三歲不興。
【原文】象曰:伏戎于莽,敵剛也;三歲不興,安行也。
三互巽為伏,互離,兵戈伏戎之象。巽又為草木,二成巽之主也。巽為股,為高,象升高。三動互艮,山象高陵,蓋龍斷而左右望也。三與二相比,欲同人焉,不慮二不從而忌五,得二隱兵于二,將上襲五,故升高而伺,遂與為敵。然五剛中正,而卒不可與争。爻在三,乾為歲,故三歲不興,安可行也?
【原文】九四:乘其墉,弗克攻,吉。
【原文】象曰:乘其墉,義弗克也。其吉,則困而反則也。
二離中虚,外周象墉,九三為六二之墉,九四亦欲得二乘二之墉,將攻而取之,其材陽也,弗克攻者,其位隂也。卦惟三、四不言同人,二與五相同,而三、四有争奪之象,非同者也。
【原文】九五:同人,先號咷而後笑,大師克,相遇。
【原文】象曰:同人之先,以中直也;大師相遇,言相克也。
五先號咷者,互巽,其究為躁也。二得位得中而應五,三四失義而近據之,未獲同心,故先號咷。後笑者,五動互為說。大師克相遇者,二坤爻為師,二本成離之主,以師克三四而與五相遇也,本相應而言。遇者,不期而會也。克,敵而忽遇喜之辭,亦見同人之難也。畫卦者先下,同人之先,指二也。中,謂居下卦之中,直坤爻之德也。吴幼清以號咷為六二離火之聲。大師者,同人六畫俱變成師,師以坤為衆,坤衆自乾陽變為大師。此占五耳,而旁及他爻,吴氏非也。
【原文】上九:同人于郊,无悔。
【原文】象曰:同人于郊,志未得也。
郊者,俞氏指邑外為郊,在野内。二體言五去二遠為野,外體言上去五近為郊。同人之世,物情未能无争,五雖同體,而自處其上,其為同人,功過俱亡,故无悔而已,其何以通天下之志哉?志未得與通天下之志正反。
字音句无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