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周易下经】第49卦-革卦䷰泽火革卦(离下兑上)-[明]熊过撰《周易象旨决录•卷四》

[明]熊过| 易经注解| 2022-12-01 23:51:22| 0

第49卦-革卦䷰泽火革卦(离下兑上)

【周易下经】第49卦-革卦䷰泽火革卦(离下兑上)-[明]熊過撰《周易象旨決錄•卷四》

【原文】革,已日乃孚,元亨利貞,悔亡。

爻至三為終日,過三為已日。當革之初,文明以說之際,乃能孚信于人也。漢書曰:理紀於己,得已則可孚矣。朱子發曰:十干自甲至己,然後為庚。庚,革也。自庚至己,十日浹矣。己日,浹日也。例以先庚先甲,此為近之。蔡氏云:一爻一日過初為已。彖統一卦,謂過初爻者非。王氏以離納己,然納甲雖易所有,而非古僧曇瑩作,似讀十二辰至巳陽數極當變,謂辰則與日異,乖經義矣。易之彖未有言悔亡者,革獨言之,重改革也。

【原文】彖曰:革,水火相息,二女同居,其志不相得,曰革。已日乃孚,革而信之,文明以說,大亨以正,革而當,其悔乃亡。天地革而四時成,湯武革命,順乎天而應乎人,革之時大矣哉。

水火相息,兌在火下則自成澤,在火上則兌金成水。晁以道曰:兌无為水之義,必字誤。何子元引漢律歷志易金火相革明之,皆信字誤,不知象矣。胡雙湖云:夫子欲論相息之象,以水火為言,亦非。二女何以不相得?兌在上而性潤下,離在下而性炎上也。文明則人知,悦則人從,正則人服。革命者,隨其德建以改歲。命歷,洪偃云:劉歆作三統歷及諸稱革彖,湯、武其前。又引逸書先其革命之語。顔師古云王者統業,先立算數以命百事是也。所云革命,非取天下。洪氏之論,與象治歷明時相通矣。

【原文】象曰:澤中有火,革,君子以治曆明時。

敬軒薛氏曰:澤没火則火滅,火燥澤則澤涸,相革之義也。朱子發曰:牽牛火位,星紀水位,日月交會于此,澤中有火之象也。此上元太初起歷之元耳。洪偃、史繩祖上以大衍明之,謂革居序卦四十九,當大衍之數,此于澤火之象何關耶?至若虞氏坎、離、蒙、艮之論,益成曲學矣。

【原文】初九:鞏用黃牛之革。

【原文】象曰:鞏用黃牛,不可以有為也。

初體離,明以陽居下而無應,故其象如此。離為牛,黄謂二也。離之二曰黄,離初何以鞏二之黄牛?蘇氏曰:六爻皆以陽革陰,初九、九三、九四、九五,四者所以革人,而六二、上六者人。革之初九、九三所以為革者,火也,而六二者火之所附。火以有所附為利,而所附者以得火為災,故初九、九三常願六二之留而不去也。

【原文】六二:已日乃革之,征吉,无咎。

【原文】象曰:已日革之,行有嘉也。

彖言已日乃孚,爻言已日乃革之,何也?卦以六二為主,文明之賢,而上應剛中之君,待上之革而從之。俞氏指侯國以别于王朝,是也。乃革必已日,然後可革。離日方中,蓋未已也,故未可遽革。

【原文】九三:征凶,貞厲,革言三就,有孚。

【原文】象曰:革言三就,又何之矣。

九三乘二,捨之而征,則二去而三與初无所施其革,二陽相灼而喪所附,故凶。九三爻位俱陽,有貞於威厲之象。革言三就,革以言也。

崔憬曰:未可預革以言就之也。離為言,明夷見之,言揚火也。三就者,九位三,故曰三。翟玄曰:三就,上二陽。

王弼曰:自四至上,從命而變。按就,說文云:高也。以卦繇觀,王義為優,且于就義不悖,說之指也。今讀如一就、再就之就,非卦爻之情矣。三居離之成,火盛則金流,然革之以言,視四之改命則異矣。

【原文】九四:悔亡,有孚,改命吉。

【原文】象曰:改命之吉,信志也。

有孚者,孚于二也。有孚改命。虞翻曰:互巽為命,四動互坎改巽,故改命吉。將革而謀謂之言,革而行之謂之命。三議革而後孚,四有孚而后改,淺深之序也。四當二女同居之際,其志本不相得,然四體兌說,而引二之互巽,以是為革也。又四動成坎,有信志義。蘇氏曰:下之二陽以火為革,故見革者為欲去之。德不足而革,則所革者亡,革者亦凶,故初九、九三皆以六二之留為吉。上之二陽則不言革,以說革人,而人莫不說也。

【原文】九五:大人虎變,未占有孚。

【原文】象曰:大人虎變,其文炳也。

陽稱大,五以陽居中,故曰大人。宋衷曰:兌為白虎。此吾所謂兌為常之誤也。三、四、五同互乾體,故皆言有孚。

【原文】上六:君子豹變,小人革面,征凶,居貞吉。

【原文】象曰:君子豹變,其文蔚也;小人革面,順以從君也。

陸績曰:兌之陽爻稱虎,陰爻稱豹。豹,虎類而小者。王德卿曰:虎文疎而著曰炳,豹文密而理曰蔚。蘇氏曰:易稱風從虎,虎有文而能神,豹有文而不能神,其别虎豹悉矣。然革貴於變,變豈終不同乎?

揚子雲曰:貍變則豹,豹變則虎。善言革之情物矣。陰稱小人,卦之上猶人首也,故以面言。上六以陰居兌之上,高而无位,貴而无民,其玄德若豹之澤霧,而同類小人,猶感而革面以從五,蓋變之達于聲音笑貌者如此。說之極,革之成,雖无位者,猶足以化民成俗,又何面從之疑哉?下之二陽,體察而德不足,故二以征為吉。上之二陽,大人也,故上以征為凶。

證音

【已日,據朱漢上音紀。】

×关闭
微信二维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