屯、蒙何以繼乾、坤?上下體之有震、坎、艮也。傳經之家以為坤交乾而成者也。乾、坤之交,震其始也,故先焉。
【原文】屯,元亨,利貞。勿用有攸往,利建侯。
震動故元亨,遇坎故利貞。勿用者,不可輕用,非不利也,取坎義。建侯取震義,一君居内而主二民也。屯勿用有攸往,而利建侯,何也?因屯而必往以求功,則已勞而物且争,故衆建諸侯而少其力,與天下同利,而民有成主,難與為亂。善建者不拔,謂是也。吴幼清曰:卦變艮三往五為勿往,艮上來初為建侯,非也。彖言建侯,爻亦言建侯,即所建之侯也。
【原文】《彖》曰:屯,剛柔始交而難生,動乎險中,大亨,貞。雷雨之動,滿盈。天造草昧,宜建侯而不寧。
屯之主爻在初九,故始交指震。崔憬以先天圓圖言之,謂十二月陽始浸長,交隂萬物萌芽,有寒氷之難,非也。湛先生言震始一交于上,艮始一交于中,與大傳再索之義背矣。草指震,震為蕃。昩指坎水,内景不明于外也。
【原文】《象》曰:雲雷,屯。君子以經綸。
彖言雷雨,象言雲雷。彖言其動,象著其體也。上坎為雲,故曰雲雷屯。下坎為雨,故曰雷雨解。
【原文】初九:磐桓,利居貞,利建侯。
【原文】《象》曰:雖磐桓,志行正也。以貴下賤,大得民也。
磐桓以盤旋釋者,自馬融始。横渠先生獨曰:磐桓猶言柱石。按字書,磐,大石也,猶漸之磐。磐桓,柱也,猶檀弓之所謂桓楹,故曰柱石。陽隱於坤,土之象,震本於大塗,而有磐桓,是始交難生矣,故利居貞。初長子為成卦之主,德剛而能濟險,故利建以為侯。一爻而有兩利也。春秋傳孔成子遇此占,以示史朝曰:各以所利。然曰弱足者居侯,主社稷,臨祭祀,奉民人,事鬼神,從朝會,又焉得居?然則磐桓非終不動也。吴幼清曰:磐桓居貞,以剛變柔取義,建侯以不變取義,非矣。以貴下賤,萬世濟屯之常道也。
【原文】六二:屯如邅如,乘馬班如,匪寇婚媾,女子貞不字,十年乃字。
【原文】《象》曰:六二之難,乘剛也。十年乃字,反常也。
屯如邅如者二,乘馬班如,匪寇婚媾者五。屯難之世,正應之志未定,二比得民之侯而不進,震馬作足,而五乘之為車迎之禮者,亦般還不前也。吴幼清以坎二隂足四馬之數,而云五隔四馬分散,殆不必然也。虞翻曰:坎為寇,盜應在坎,故明其匪寇。隂陽德正,故婚媾。朱義初非為寇,求與已為婚媾,非也。女子者二,變為兌字者,互坤為母,十年互坤之數也。過坤十數,則逢五正應,故字。翻不知,而曰三爻位變後體離,離為女子,為大腹,今爻位為坤,離象不見,故不字。此方占二,詎可言三之變乎?
【原文】六三:即鹿无虞,惟入于林中。君子幾不如舍。往吝。
【原文】《象》曰:即鹿无虞,以從禽也,君子舍之,往吝窮也。
鹿,虞翻、王肅作麓。三互艮下,畫山之足也。虞,謂虞人四也。四當三前,在艮山之間,虞人之象。然應初比五,不為之鄉導,故入林中。吴幼清曰:互坤平地,互艮木震竹,為林中。幾,鄭作機,如商書虞機之機,設械取禽獸之通稱,楚辭矰弋機而在上是也。君子幾不如舍,三居下體,震動之極,而互艮止,故象占如此也。六三非陽而居於三,无德而有求民之心,上六莫之從也,而豈如舍之哉!
【原文】六四:乘馬班如,求婚媾,往,吉无不利。
【原文】《象》曰:求而往,明也。
初方在難中,乘作足之馬班如,求四,四往吉,无不利者,初能得民,可與有為也。湛先生主四往五言者,非。俞氏曰:六二不為初九所逼,故爻辭稱其貞。六四雖與初九正應,必待其求而後往,故爻傳稱其明。
【原文】九五:屯其膏,小貞吉,大貞凶。
【原文】《象》曰:屯其膏,施未光也。
膏者,坎為雨也。詩謂隂雨膏之,是其義也。卦坎在上,為雲而不為雨,屯膏之象也。陽大隂小,六居二,九居五,皆其正,故稱貞。孟康言小貞臣,大貞君。吴幼清曰:小貞謂二,大貞謂五。得之。二體震動而正應五,有小貞之象。屯難之世而有助,故吉。然五居坎陷,未能自拔,有大貞之象,故凶。孟康以出納之吝為小貞,非也。
【原文】上六:乘馬班如,泣血漣如。
【原文】《象》曰:泣血漣如,何可長也。
上乘五,坎馬而曳,班如之象。處屯之終,三舍已,而五亦非應,且在坎中,皆不足歸,又去得民之初最遠也,故泣血漣如。坎為血,卦為隱伏,故有泣血之象也。證字
【據虞翻,王肅即據鄭氏。君子鹿之鹿作麓,幾之幾作機。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