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原文】解,利西南,无所往,其來復吉;有攸往,夙吉。
解,陸德明作蟹音。按卦以免險為義,則讀當如解棼之解。序卦解緩别一義,乃如德明作胡賣反耳。蘇氏曰:所以為解者,震與坎。震,東也;坎,北也。解者,在此所解,在彼東北。解者之所在,則西南者所解之地也。无所往,其來復吉,言乎二也;有攸往,夙吉,言乎四也。
【原文】彖曰:解,險以動,動而免乎險,解。解,利西南,往得眾也;其來復吉,乃得中也;有攸往夙吉,往有功也。
西南得衆者,何也?西南所解之地,平易近民,民必歸之。來復,得中之上。李鼎祚本有无所往句。无所往,言其與民休息也。來復,復東北也。解之利西南者,東北為之也,震東而坎北也。蹇、解,反覆之卦。蹇九五向往在上,今反居二為來復。蹇九三向體艮不動,今進居四體震動為往。虞翻主四,反釋來。虞既以初往四得坤象為利矣,初苟來復,何以成解乎?荀氏謂二處中成險,解何取于成險之義乎?朱先生主升之三,胡仲虎主小過之二,俱非也。凡彖不假於一爻之變以立義也。其攸往者,虞謂初之四,胡謂二之四,朱謂三之四。卦无坤而強立坤義以就其說,自漢以來之失也。凡彖統論六爻之體,不假於一爻之變以立義也。爻占其變,則有之矣。无所往者,要解之成。有攸往夙吉者,原解之始。朱先生謂有功指二,殆亦不然矣。隆山李氏曰:蹇止乎險下,不若屯動乎險中。屯動乎險中,又不若解動乎險外也。
【原文】天地解而雷雨作,雷雨作而百果草木皆甲坼,解之時大矣哉。
【原文】象曰:雷雨作,解。君子以赦過宥罪。
【原文】初六:无咎。
【原文】象曰:剛柔之際,義无咎也。
際,交也。九二為下卦之主,而六陰柔弱,自下承之也。
【原文】九二:田獲三狐,得黃矢,貞吉。
【原文】象曰:九二貞吉,得中道也。
二於地稱田。三狐者,三陰,九二比初、比三應五也。九家坎為狐。虞翻曰:變之互艮為狐,二三五歷三爻,故田獲三狐也。按:既濟坎亦取狐象,不必言變為艮。又其所歷有九四,九非陰,不得與三並稱狐。
吳幼清曰:下坎為狐,三四五又互坎,有三陰。朱先生謂:卦四陰,除五君位,餘三爻即三狐。意亦近之,而未盡矣。黄矢互離為矢,居二為中。黄者,中之色。矢之齊五,分其金而錫居二,以柔濟剛,故象曰得中道也。
俞氏曰:衆皆疑而我釋之,故言獲;中直則在我而已,故言得。
【原文】六三:負且乘,致寇至,貞吝。
【原文】象曰:負且乘,亦可醜也,自我致戎,又誰咎也。
據釋文:乘,平讀。六三將出險,然才柔志剛,負四乘二,坎為輿也。寇,指四。洪氏謂互坎為盜,四剛而不中,見三乘其同類,憤而不能容之。四、二皆解主,而以四為寇者,三、二同體,已服雖僭,猶可寛以解之也。
【原文】九四:解而拇,朋至斯孚。
【原文】象曰:解而拇,未當位也。
拇,王弼謂三。
李鼎祚曰:九四體震為足,三在足下為拇。然則王以為手拇,非也。程、朱二先生謂初為拇。按初剛柔之際,義无咎,不應解之。朋至,蘇氏謂九二,王弼謂初。按朋同類,四與二同功,皆陽,則蘇說是也。二、四俱為解主,四雖比三,然為震主,體動,有能解去之象,故二不致疑至而相孚也。解拇何以未當位?三以負為羞,知其不能承四之位也。當,承也。秀巖李氏以為不當君位,若進之五,則雖去羣陰,亦不然矣。
【原文】六五:君子維有解,吉,有孚于小人。
【原文】象曰:君子有解,小人退也。
維者,互坎之維持也。俞氏謂六五下應九二,近比九四,二君子相與維持,事從解釋。小人有生路可趨,吉之道也。初、上皆非正,故謂孚;皆陰,故曰小人。今謂君子之解,以小人之退為驗,孚无驗義。君子之解,小人信之,自退而同解也。
【原文】上六:公用射隼于高墉之上,獲之,无不利。
【原文】象曰:公用射隼,以解悖也。
上高而无位,公也。上體三、四、五互坎為弓,上六變為剛,則四、五、上成離,又有矢可射隼。虞翻、王弼指三、三互離為鳥,而處坎上,隱伏為盜,隼象也。陰之在下者象狐,其在上則象隼。墉坎,王公設險之象,在坎上,故稱高也。三負四乘二,二陽皆欲得之,不能去也。然二陽自配初、五,則三所疑者,惟上六耳。上雖與三為應,而三失位負乘,不見應也。上居動之極,為解之成,不黨而將解其荒悖,故能射而獲之。隼獲爭解,二與四无不利者矣,此所謂解也。易之戒震動多矣,今動靜而无不利者,自坎而進于震,經歷險阻而後動,器成而時至矣。
脫字
【據李鼎祚彖象,其來復上脱无所往三字。】
正音
【據卦義讀如據釋文且乘解紛之解之乘,平讀。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