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宋]俞琰撰《周易集说•卷二十二》【周易十翼】爻传三〔临至离〕

[宋]俞琰| 易经注解| 2022-12-01 23:51:22| 0

(宋末)俞琰撰《周易集说》繁体版卷二十二:爻传三〔临至离〕

咸臨,貞吉,志行正也。

初九所居之位正,則其志之上行无不正也,况當陽剛寖長之時,上與六四相應,而六四亦正,如此則初九之志得以行其正也。與臨初九同,正釋貞字。

咸臨,吉,无不利,未順命也。

「未順命」三字諸說多出於牽強,而其義未穩。夫既咸臨而吉无不利矣,何乃未順命也?涑水司馬公以為,二在下體而不當位,故小人未肯盡受命。伊川程子則以為,二與五至誠相感,非由順上之命。安定胡氏謂:未字羨文。厚齋馮氏亦謂羨文。愚案:臨之彖傳云:剛浸而長,說而順,剛中而應,大亨以正,天之道也。蓋隂陽往來,相為消長,此天運之常也,今九二適當陽剛浸長之時,上下相應而吉无不利,是豈有心于逼隂而遽求其上進哉?順天命之自然而已矣。安定胡氏、厚齋馮氏,皆以未字為羨,則與爻辭之意不相戾,亦與彖傳之意合,今從之。

甘臨,位不當也。既憂之,咎不長也。

六三以隂居陽,是其位既不當矣,復乘在下之二陽,能无咎乎?若恬然不知憂懼,則何能无咎?既而知其為咎,而憂懼焉,則亦能改過而遷善矣,此其所以咎不長也。

至臨,无咎,位當也。

三无應而比二,以說媚陽,此不正者之所為也,故斥之曰「位不當」。四與初為正應,以順應陽,此正者之所為也,故稱之曰「位當」。童溪王氏曰:六四正也,不曰「位正當」而曰「位當」何也?曰:當臨之時,大亨以正,大者之事也,故不以正予隂也。

大君之宜,行中之謂也。

臨下之道,唯行之以中為宜,不宜過乎剛也。過剛則暴,豈大君之所宜哉,不宜過於柔也,過柔則弱又豈大君之所宜哉,今以六居五,柔而得中,又能下任剛中之賢,則剛柔相濟,是乃大君之所宜也。宜者何?即行中之謂也,中乃隨時取宜,非任明察以為智也。行中釋宜字。

敦臨之吉,志在內也。

上六篤厚君子也,所以成吉者,體坤徳之順,而其志在乎從陽也。內謂內卦,內雖无應,而上六之志則唯在內,不以尊高自居也。古為徐氏曰:臨上六志在內,與否初六志在君同,否之初六本非應五,臨之上六本非應二,此可以志論耳。

初六童觀,小人道也。

初六以位言也,不曰「小人无咎」,而曰「小人道」,論謂:小人在下,識見短淺,是乃小人之常道,而其咎不足言也。東萊吕氏曰:辭雖指小人,意却屬君子,小人則可,君子則不可。

闚觀女貞,亦可醜也。

婦人主閫內之事,女子无外交之禮,其為簾視壁聴,此乃婦人女子之常態,尚亦可醜,士而為婦人女子之態,豈不甚可醜哉。亦者承上文而言,童觀固為小人之道,而闚觀亦可醜,皆非君子之道也。

觀我生進退,未失道也。

節初齊氏曰:未失道,蓋為九五幸之也。九五一或放失所守,則六三必不止于其下也。或謂六三坤體,而互艮是以止于其下,而不敢進,亦未失坤順之道也。

觀國之光,尚賓也。

爻辭觀其利用賓,而孔子釋之曰「尚賓」,蓋嘉其觀,感而化也。節初齊氏曰:觀成卦以六四,六四卦主也。而九五在上,六四不可以主自居也,故勸使用賓,孔子釋之曰「尚賓」,蓋尚其用賓,不尚其為主也,故曰「配尚」,或曰「賓禮」,皆欠玩味用字。

觀我生,觀民也。

爻辭曰「觀我生,君子无咎」,爻傳乃曰「觀我生,觀民也」,謂人君觀自己之得失,又當觀民徳之善否,以自省察也。《中庸》云:本諸身,徵諸庶民,此之謂也。

觀其生,志未平也。

觀之時,四隂甚長,二陽漸銷,生意如此,君子蓋深為之憂,而其志未安,故曰「觀我生,志未平也」。或謂上九觀九五之生,而其志憤然不平,則又過矣。伊川程子曰:上九雖不在位,然以人觀其徳,用為儀法,故當自慎,省觀其所生,常不失於君子,則人不失所望而化之,不可以不在於位,故安然放意無所事也,是其志意未得安也,故云「志未平」也。

屨校滅趾,不行也。

屨校滅趾,則不能行,則惡積而罪大自此始矣。

噬膚滅鼻,乘剛也。

龜山楊氏曰:九四為間者也,而初應之二,剛合則為間,大而難噬矣。愚謂:六二之柔,既乘初九之剛,則其噬膚也,蓋不得不用力焉,不然不能及胏也。或者乃謂隂柔不能自動,必資陽剛以為助,然後可動,今六二不乘初九之剛,而動則其為力不勞矣。夫爻傳言乘剛凡五,如屯之六二,豫之六五,困之六三,震之六二,无非皆因之以為害者也,曷甞資之以為利哉。

遇毒,位不當也。

六三處非其位,故遇毒。《論語》云:其身不正,雖令不從。六三自處不當,焉能治人,故反為人所害也。

利艱貞,吉未光也。

諸爻言噬,噬惟九四之噬最難,今九四以艱貞而後吉,固吉矣。校之六五,蓋未足以為光也。

貞厲无咎,得當也。

居離明之中,其明不至于察,而罰當其罪,所以貞厲而无咎者,得其所當也。彖傳言不當位,爻傳言得當,彼以位言,此以事言也。位謂以柔居五,故不當;事謂以柔用獄,故得當。平菴項氏曰:當字平聲,得其當中也又。曰:噬嗑上三爻離卦也,九四離之初,故曰未光。上九離之極,故曰聰不明。六五離之中,故曰得當。

何校滅耳,聰不明也。

上九離體,非不明也,而曰聰不明,蓋罪其聞義不能徒,不善不能改也。既不聰矣,又何明之有,此與夬之九四辭同而義稍異。

舍車而徒,義弗乘也。

易中凡言乘皆自上而乘其在下者,二在己上,奚可乘也,義弗可乘,故寧捨安而就勞也。

賁其須,與上興也。

上謂九三在其上也,九三質也,文恃質而興,此六二所以待九三之興而與之俱興也。興,起也。

永貞之吉,終莫之陵也。

陵,勝也。終莫之陵者,柔終不能勝剛也。九三既以剛正之質固守,則六二之柔雖文,終不能勝之也。

六四當位,疑也。匪宼缗媾,終无尤也。

郭京曰:六四下有皤如二字。節齋蔡氏曰:所當之位可疑也,蓋以當字作平聲。四當賁道變革之位,與初正應,四止而初文明,體性各異而不相得,彼此皆不能无疑,然體性雖異,合之則成章。始以我為宼而見疑,終則與我為媾媾而疑釋,故无尤也。終无尤,此與剥蹇鼎旅凡五言之,皆一意。

六五之吉,有喜也。

六五以位言,有喜者,居尊位而有化成天下之喜也。有喜,此與大畜升凡三言之,皆一意。

白賁无咎,上得志也。

上亦以位言,上之所以得志,蓋以六五之志同也。

剥牀以足,以滅下也。

滅下,謂先不見其足也。彖傳云:剥,剥也,柔變剛也。柔之變剛,自此而始,蓋銷滅初九之剛,變而為初六之柔也。滅,釋蔑字。下,釋足字。

剥牀以辨,未有與也。

與,應也。未有與,謂在上未有君子之應,則无以遏止小人之進也。崔憬曰:至三則有應,故二未有與也。愚謂:六二若有九五剛徳之與,則小人知有忌憚,又何至于是哉。不言无與,而言未有與,蓋有望乎上九也。

剥之无咎,失上下也。

失者,與衆隂相失而不相得也。上謂六四、六五,下謂六二、初六。荀爽曰:衆皆無陽,三獨應上,故失上下。

剥牀以膚,切近災也。

切近災,謂災及六四,則切近君位,而六五亦災也。

以宫人寵,終无尤也。

小人所貪者,寵利耳。假之以權則亂,遠之則怨,以宮人之寵寵之,而駢首順序,終无尤也。伊川程子曰:於剥之將終,復發此義。聖人勸遷善之意,深切之至也。

君子得輿,民所載也。小人剥廬,終不可用也。

民指衆隂,載釋輿字,輿所以載而行。民所載,謂在上不可一日无君子,而君子之道不可一日不行于世也。小人頼君子在上而得以自存,若使用其姦以害君子,則其終也自失所覆,猶之害木者蠧,木亡則蠧亦亡矣。然則小人之姦,終亦何所用哉。

不遠之復,以脩身也。

不遠之復,此君子以之為脩身之道也,脩之何如?知不善則速改,以從善而已。

休復之吉,以下仁也。

仁指初九。下仁,下附初九也。仁者心之徳,善之本,初九脩身而反本復善,可以為仁矣。二之吉,蓋以親近初九而吉也。

頻復之厲,義无咎也。

六三窮而後復,勢雖危厲,然揆之以義,亦无咎也。

中行獨復,以從道也。

道指初九,脩身之道從道者。初九脩身以道,而六四從之也。六四于衆隂之中,從道而不從衆,蓋得所從矣。或曰:從道比之下,仁則在其次矣。一初九也,彼以為仁,此以為道,道就身言,而仁以道言也。

敦復无悔,中以自考也。

二居下卦之中,故休復吉。四居衆隂之中,故中行獨復。五居上卦之中,故敦復无悔。孔子釋「敦復无悔」而曰「中以自考」,蓋謂六五因二之中、四之中以自考乎已之中也。自考而中矣,則又何悔之有。考,察也,反觀內省之意也,與履上九之考同。王弼以考為成,非也。

迷復之凶,反君道也。

君指五,反君道者五中而上不中,五自考而上不能自考也。或曰:君指初,初乃復之主也。初不遠而上遠,故曰反君道也。

无妄之往,得志也。

《論語》云:言忠信,行篤敬,雖蠻貊之邦,行矣。今以誠實无妄之道而往,則何所往而不得志哉。

不耕穫,未富也。

不耕而獲,天祐之也。言其富則未也。他人用功於前,天而不復自強為善,故以未富儆之,不兼舉菑畬,蓋耕獲與菑畬其旨則一,故不縟其辭云。

行人得牛,邑人災也。

行人得牛,其得也蓋出於意外,邑人之災,其災也亦出于意外。天實為之,謂之何哉。

可貞无咎,固有之也。

六三位不當,蓋有災矣。九四位亦不當,宜亦有咎,然能知時度勢,以貞徳自守,又誰咎焉。如此而无咎,固當有之,非出于意外也。故曰「可貞无咎,固有之也」。其語意與益六三爻傳同。

无妄之藥,不可試也。

試謂嘗之也,无病而嘗藥,則反為病矣。

无妄之行,窮之災也。

初九曰「得志」,天命之祐,而其志得也,上九曰「窮之災」,天道之窮,而有此災也。童溪王氏曰:先儒謂在人曰眚,在天曰災,固有是說也。今觀上九之爻,贊以災,釋眚則知災即眚也,眚即災也。天即人也,人即天也。

有厲利已,不犯災也。

知其危而止其行,故不犯災,需初九亦乾體,而曰不犯難。難謂坎水之險,此曰不犯災,災謂艮山之阻。

輿說輹,中无尤也。

中謂下卦之中,唯其中,故无尤。雜卦云:大畜時也。時止則止,又何尤焉。環溪吳氏曰:輿說輹一也。在小畜之三,不免反目;在大畜之二,則无尤也。以其中也。

利有攸往,上合志也。

三雖乾體之健,而能處之以艱難,守之以正固,然後有攸往,是以與上合志。節初齊氏曰:艮欲止之,而乾健自止,此其志所以合也。

六四元吉,有喜也。

以六四之柔正初九之健,而初也亦以已為利而不敢犯上,此六四所以有喜也。

六五之吉,有慶也。

六四六五皆以柔制剛,初在下,微而易制,二則漸進而難制矣。今既說其輹而不進,此六五所以有慶也。平菴項氏曰:喜慶皆隂陽相得之辭。卦中唯二隂有應,故四為有喜,而五為有慶。喜者據己言之,慶則其喜及人。五居君位,故乃人也,若論止物之道,則制之于初,乃為大善,故四為元吉,而五獨吉而已。

何天之衢,道大行也。

卦以止健為義,爻止于上九,則止極而行,无復止矣。何謂天道是也?何謂衢道之大行是也?非真有所謂天衢也。道釋天字,大行釋衢字。

觀我朶頤,亦不足貴也。

孟子云:養其大體為大人,養其小體為小人。又云:飲食之人則人賤之矣。今初九陽徳之大,本有可貴之質,乃內捨其大而外觀其小,豈不為人所賤,故曰觀我朶頤,亦不足貴也。蓋賤其不能自養也。

六二征凶,行失類也。

征凶而稱六二者,謂六二居得其位,自養以正,蓋不必動,動則自取其凶也。二與初皆震體,是為同類,初方頼我之養,我若有行,則與初相失,故曰行失類也。

十年弗用,道大悖也。

頤道靜止則吉,下三爻之凶,皆以其動,而六三躁動之甚,又且不正不中,故曰道大悖也。悖釋拂字。

顛頤之吉,上施光也。

以六四之隂,養初九之陽,雖曰事屬倒植,然居近君之位,而當大臣之任,則其在上而施下也光矣。上釋顛字,施釋頤字。

居貞之吉,順以從上也。

爻辭云「拂經」,爻傳乃曰「順以從上」,順則不拂矣,拂則不順矣。无乃其說之自相戾乎?曰:非也。拂者違二五相應之常,順者順承上九,以隂而從陽也,此與蒙之六五同,彼有應,故從二,此无應,故從上。

由頤厲吉,大有慶也。

慶釋吉字,大有慶則天下皆頼之也。嚮非六五順從,而諫行言聽,則膏澤不下於民,何吉之云。

藉用白茅,柔在下也。

處下而事上,不可不慎。初六過慎如此,蓋以柔處下也。柔釋茅字,在下釋藉字。

老夫女妻,過以相與也。

老夫而老妻,女妻而士夫,是本分也。老夫而女妻則過分矣,故曰老夫女妻,過以相與也。

棟橈之凶,不可以有輔也。

九三過剛,雖有應于上,亦不可以輔。蓋其強愎自用,非无人輔之,有輔而不可以輔也。然上六之才柔甚,亦非能輔之者,此九三所以无輔而凶也。伊川程子曰:棟當屋室之中,不可加助,是不可以有輔也。

棟隆之吉,不橈乎下也。

下謂初六之應也。初六之才雖柔,其位則剛,亦足以支撐乎下,所以九四之棟不橈,不橈則隆而吉,橈則雖隆亦凶矣。

枯楊生華,何可久也?老婦士夫,亦可醜也!

枯楊生華是竭其精英,發露于外,豈能長久;老婦得其士夫,則柔邪過甚而可醜。此與解九三皆曰「亦可醜」。《說文》云「醜可惡也」,與《詩牆有茨》「言之醜也」之醜同。

過涉之凶,不可咎也

不可咎謂不可以其過甚而責之也,過涉而至于滅頂之凶,雖于事不濟,然殺身成仁,其志蓋可愍也,豈可咎之哉。如東漢諸人是已,或者不原其心,從而追咎之過矣。

習坎入坎,失道凶也。

在坎之底,陷而又陷,是謂失道,若使得其道而出,則不凶矣。習坎以全卦之時言,入坎以二體之內言。

求小得,未出中也。

未出中者,正在險中而未能出也。上无應援,雖欲出中,未能也。

來之坎坎,終无功也。

彖辭云「行有尚」,孔子釋之云「往有功」,此乃云「終无功」,何也?彖言一卦之義,爻則言一爻之義也。終无功釋勿用二字。六三進退皆險,故終无出險之功也。

樽酒,簋貳,剛柔際也。

六子卦以本卦自相重者,其六爻俱不相應,唯以相近比為義。坎六四之柔,近比乎九五之剛,乃君臣相與會合之際,故曰剛柔際也。剛柔際釋納約自牖无咎。或曰:古本无貳字。釋文云:樽酒簋一本更有貳字,其實皆非。也當作樽酒貳簋為是。今曰:樽酒簋貳蓋承爻辭傳寫之誤。

坎不盈,中未大也。

陽為大,九五陽爻大也,中未大者,九五雖有剛中之才,唯自衹于既平而无咎,未足以為大也。

上六失道,凶,三歲也。

上六以位言失道,而曰上六者,上六居坎之終,將出險矣,復陷而不能出,是失道而自取其凶也,與初之失道異矣。

履錯之敬,以辟咎也。

以剛明之才動于下,此心謹畏,有如履錯之敬,則咎亦可以辟而免焉。故曰「履錯之敬,以辟咎也」。

黃離元吉,得中道也。

九三言日昃之離,六二其日中之離乎,居下卦之中,而得其中道,故比他爻為最吉。六二蓋離之主爻也。

日昃之離,何可久也。

夕陽無限好,只是近黃昏,猶人之暮年,景薄桑榆,安能長久也。伊川程子曰:明者知其然也,故求人以繼其事,退處以休其身。

突如其來如,无所容也。

无所容,謂罪大惡極,世所不容也。

六五之吉,離王公也。

離雖以六二為主爻,而六五尊居君位,乃離之王公也,九四豈可恃其強而陵迫之哉,以下陵上,以臣迫君,此九四所以終于死棄,而六五所以吉也。爻傳以六五兩字表而出之,以見六五乃離之王公,其名位終不可以干也。易以大事稱王,小事稱公,今以王公並稱,蓋言其名位非言其事也。離如字,或作去聲非。

王用出征,以正邦也。

征之為言正也,邦有不正則不容不征,所以正邦也。漢上朱氏曰:王肅本此下更有獲匪其醜,大有功也。

×关闭
微信二维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