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周易上经】第29卦-坎卦䷜坎卦为水(坎下坎上)-[宋]俞琰撰《周易集说•卷五》

[宋]俞琰| 易经注解| 2022-12-01 23:51:22| 0

第29卦-坎卦䷜坎卦为水(坎下坎上)

習坎,有孚,維心亨,行有尚。

習重也,重乾重坤不言習,六子之重獨坎言習,何也?郭京曰:習坎上脫一坎字,坎,險陷也,謂二陰為險而一陽陷于其間也。卦之兩體皆坎,是為習坎。五為卦主,與二同遭險陷而皆以剛德居中,故其象占為有孚維心亨,謂二五彼此同德相孚,同心相維,故雖處險陷而有亨通之道也。彖義如此,而爻于二、五皆无相孚之義,何也?曰:彖自彖義,爻自爻義也。坎忌不流,流則通,故勉之曰:行有尚。

初六

初六:習坎,入于坎窞,凶。

窞,徒感反,坎中小坎也。彖言習坎,而爻以繫之初六,以初六在重險之下也。處習坎之時,往則有功。初乃入于坎中之坎,而失其道,是以凶也。凡重卦,坎、離、震、艮、巽、兌,皆无正應。坎之初六,才弱而無以自拔,故其陷益深如此。

九二

九二:坎,有險,求小得。

地之窪陷曰坎,兩陰畫之虛象之坎,以有水乃見其有險,九二陽畫陷于其中,坎有險之象也。才剛志柔,未能出險,不過近比初六,六三求小得而已,而初六六三皆入于坎陷,彼方自救之不暇,奚足以為大援,故其占曰求小得。

六三

六三:來之坎坎,險且枕,入于坎窞,勿用。

自彼而至此曰來,自此而往彼曰之。來之坎坎,謂其在重坎之中,動止皆坎,勞而又勞也。三居下坎之上,亦險矣。上坎又壓于其上,故曰險且枕。枕去聲,六三有其志,无其才位,又不正,徒爾往來勞苦,終未能出險。蓋下坎方將脫而又有上坎在前,徒宜守靜耳。豈宜動哉,故戒之曰。入于坎陷,勿用,六三與初六皆陰爻,陰虛故皆言坎陷。

六四

六四:樽酒簋,貳用缶,納約自牖,終无咎。

樽酒乃特樽之酒,一樽而已,象九五剛陽之奇也。簋,竹器,數用偶,以盛黍稷者。簋上更有二字,當與損之二簋同。二簋之食,象六四陰柔之偶也。貳,副也。缶,土器,樽屬,即瓦罍是也。貳用缶為句。樽酒二簋,貳用缶者,樽薦以簋而副以缶,所以備乏少也。納,交結也。約,信誓也。牖,闇室中通明處也。牖非行禮之地,其禮又簡薄,何以无咎?蓋是時君臣同在險難中,彼此以誠實質信相結而弗納于邪,終亦无咎。四近五,剛柔相比而其位皆正,故其象占如此。

九五

九五:坎不盈,衹既平,无咎。

坎不盈以其流也。彖傳云:水流而不盈是也。九五坎中之陽爻,陽動象水之流,水流則不盈,不盈則適至于既平,故无咎。水若不流則盈,盈則有汎濫之患,又安得平而无咎。彖辭云:行有尚,蓋為九五勉也。衹與復无衹悔之衹同。

上六

上六:係用黴纆,寘于叢棘,三歲不得,凶。

上居坎之終,當初坎矣。乃用徽纆係于五,五自與四結約,不從上之攀係,則上之所用非其道也无已,則下求于三,而三也正入于坎窞,豈能為之援乎?上而下求于三,則猶寘身荊棘叢中不可得而出矣,故雖三歲之久,亦不能免其凶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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