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有,元亨。
大有,所有者大也。六五以一陰居尊而上下五陽皆應之,則大者皆為小者所有也。此卦下乾上離,其德剛健而文明,二五又相應,是以元亨。
初九:无交害,匪咎,艱則无咎。
无交,謂初最在下,无以交于五也。初之應在四,所承者二,而皆兩剛相遇,其情皆不相得,是无交而有害也。然匪初之咎,蓋其居孤遠而勢使然也,故曰无交害匪咎。若病其无交而輕易遽進,則不能无咎矣,故又戒之曰艱則无咎。
九二:大車以載,有攸往,无咎。
九二剛而得中,在下而應上,其象為大車以載,其占曰有攸往无咎。若使无應于上,則雖大而能載,載而能往,上之人信任不力欲无咎也難矣。
九三:公用亨于天子,小人弗克。
三居下體之上,公侯之象也。亨與享通,香兩反,謂朝獻也。九三剛而居正,不以有自私,故其象如此,小人反是,故曰小人弗克。
九四:匪其彭,无咎。
彭如字,《詩載驅》云「行人彭彭」,《出車》云「出車彭彭」,《大明》云「駟騵彭彭」,《烝民》云「四牡彭彭」,皆取人馬強盛之義。今曰「匪其彭」者,諸陽皆為六五所有,此六五之盛,非九四之盛也。九四雖在三陽之上,而勢逼六五,然處有若無,處實若虛,何咎之有。此爻在大有之時,以剛居柔,又離體之明,故其象占如此。
六五:厥孚交如,威如,吉。
五與二為正應,五以信任二,二以信事五,故曰厥孚交如。六五以柔居剛,不厲而威,非作威者也,故曰威如。既有誠信以接下而人信之,又有威嚴以自重而人畏之,為大有之君,而剛柔得宜如此,故吉。
上九:自天祐之,吉无不利。
上九在卦之終,大有之極也,處離之上,明之極也。大而不以大自高,有而不以有自滿,至明故也。又能下從六五,蓋知君臣之大義而順乎理者也,是以自天祐之,吉而无不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