益,利有攸往,利涉大川。
益,增長也。損倒轉為益,則下震上巽,以初九、六四兩爻取義,損下益上曰損,損上益下曰益。二卦皆主下體而言,益之為卦,下動而上巽,以行則利有攸往,以濟則利涉大川。
初九:利用為大作,元吉,无咎。
初九,陽畫之大,震體之動,是為大作當益以興利之時。四君大臣,能以巽順之道下任初九,故初九得以盡其才力而為之大作。夫興事動眾,最易有咎,況在下而當此大任,必其所作大善而有益于民可也,无益于民而興事動眾,則大作乃為大擾而益反為損矣,豈但无咎而巳。
六二:或益之十朋之龜,弗克違,永貞吉,王用享于帝,吉。
損,六五或益之,上九之剛,益之也。益六二或益之,初九之剛,益之也,皆非出于正應,故言或。六二當損上益下之時,虛而能受,中而无過,為一人或益之,眾人皆益之,雖鬼神亦弗能違,故曰「或益之十朋之龜弗克違」。二也不可恃其益之者眾而驕逸自縱,當永久固守臣下之道則吉,故戒之曰永貞吉。享,帝祭天也。王用享于帝吉,謂王者得此占,用此爻,義動而有事于上帝,則受福而吉,是亦居下而受上之益也。
六三:益之,用凶事,无咎,有孚中行,告公用圭。
凶事,凶年救荒之事也。施益于凶荒之時,與常時不同,不有變通之道,何以益之?量冝應卒,如後世汲黯之發倉,乃无咎,不然則下專自任,上必忌疾,欲无咎得乎?孚謂初九,同體而相信也。有孚中行,謂與人相信,又以中道而行也。圭者,通信之物,指初九而言。古者,大夫執圭而使,所以申信也。益以初九為下卦之主爻,故六三之告于公也,不敢越度以自專,必用初九以達信,故曰:告公用圭。三,公侯之位也。
六四:中行告公從,利用為依遷國。
三四皆不得中,而皆言中行。雖非二五之中,亦全卦之中也。以益下為心,而所行合于中道,則告公无有不從,故曰中行告公從。三四皆公侯之位,三告公用圭,四告公不用圭,何哉?六三位不當,而去君遠,故告公必用圭,以致信。六四當位當又居近君之地,故告公即從,而不用圭也。益六四即損六三,向在下體今居上體,故言遷。近五,故言依。以柔附剛,以小附大,得所依矣。如周遷依晉,鄭邢遷依齊是也。四巽體卑,巽則能依託于人,故曰利用為依遷國。三四皆告公,三用事而後告,四先告而後遷,又何也?曰:益用凶事乃救荒危急之事,況去君遠,若待告而後為之,則无及矣,故告于用事之後。遷國,大事也,與危急之事不冋,四又近君,故告之于先,必待公從而後為之也。
九五:有孚惠心,勿問元吉,有孚惠我德。
此爻凡兩言有孚,當分為兩說。惠,順也,與《書.大禹謨》「惠迪吉」之惠同。九五比四而應二,四與二皆與我相孚者也,四之惠心,蓋與我相比,而惠我心也。其事雖于我若有損,而其道則于我大有益,苟以其損也,而問之,是使四不得沛厥施也,故勿問元吉。二之惠我德,蓋知我,勿問則亦以益下為心,而惠我德也。九五為損上益下之君,巽而又中正,之故其象如此。
上九:莫益之,或擊之,立心勿恒,凶。
卦以損上益下取義,上九當下益六三,今乃曰莫益之,何哉?益極則又成損,不能益人,反欲損人,人亦莫之與也。莫之與則或有擊之者至矣,擊之者誰?九五是也。五非上之應,故言或。益與損不同,損彖傳云:損剛益柔,有時。損下之道,時暫而巳,不可恒久也。益彖傳云:益動而巽,日進无疆,天施地生,其益无方。益下之道則冝恒久,不恒久不可也。上居巽體之極,躁進躁退,而立心不恒,凶之道也。其義與恒九三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