欽定四庫全書 《讀易詳說》卷八*,宋*李光*撰
下經【萃至鼎】
䷬【坤下兑上】
萃:亨,王假有廟;利見大人,亨,利貞;用大牲吉,利有攸往。
萃,聚也,物萃則聚也。民猶水也,性无不下澤,所以能蓄者,以善下之也。畜衆之道无他,不以威強刼制之耳。好生而惡殺,好利而惡害,民之性也。以逸道使之,能生之而不傷,興利而去其害,則下无不順者。二五以正應,又居中正之位,上下悦順,故能容民畜衆,而萃道成矣。甚哉,民之難萃而易散也!太王居邠,狄人侵之,去之岐山之下居焉,從之者如歸市,豈以勢力驅之哉?秦專任強威,并吞席卷,非不能聚民也,而陳勝奮臂一呼,天下響應。聖人設卦觀象之意,則上悦然後下順,是知勢力之不可恃也。剛中而應,是知偏任威強,則民不與也。
彖曰:萃,聚也。順以說,剛中而應,故聚也。王假有廟,致孝亨也。利見大人亨,聚以正也。用大牲吉,利有攸往,順天命也。觀其所聚,而天地萬物之情可見矣。
王者致治至萃,則人道盡矣,可以格祖考矣。蓋建邦設都,必先立宗廟,所以致孝亨也。夫以孝治天下者,四海雖大,萬民雖衆,舉无不順者,以合乎人心也。合乎人心,則民之從之也輕,此要道也。利見大人,亨,聚以正者,大人,謂九五也。九得剛中之位而為萃主,此人君能以正道聚天下者,故天下皆利見之。用大牲,吉,利有攸往,順天命者,享祀之禮皆報也,非祈也。周公行郊祀之禮于治定功成之後,非豐萃之時而行盛大之禮,則是矯誣上天也。因萃時用其禮,則天必親而享之,如此然後可以大有為于天下。此聖人先天而天弗違,後天而奉天時,故彖言用大牲,吉,利有攸往,順天命也。反此,則逆天理矣。觀其所萃,而天地萬物之情可見者,天地至大,萬物至衆也。欲以一人之私智而徧察之,則吾之智有時而窮矣。聖人坐觀萬化之變,必自其近而易見者始,民同是心也。能同民心,則天地萬物之情舉在此矣,豈有它道哉!
象曰:澤上于地,萃;君子以除戎器,戒不虞。
師之象曰:地中有水,師。師亦衆也。萃者,聚于治安之時;師者,用于險難之世。方聚于治安,禍患潛伏,故君子體此象以除戎器,戒不虞也。除者,除治其虧鈍也;戒者,戒慎其未形也。此聖人于治安之時,不忘乎危亂之道也。後世君臣苟玩歲時,因循朝夕,銷兵撤警,以幸一旦之安。及夫事至而應,則已无及,其亦昧于萃之道矣。
初六,有孚不終,乃亂乃萃。若號,一握為笑,勿恤,往无咎。
象曰:乃亂乃萃,其志亂也。
初六以柔弱之才,而處萃之始,物之所萃,非能萃物者也。在下而為所萃,非其中心誠實,則物不與也,故宜有孚。然初之正應在四,而二隂在上,初以柔道為物所萃,非能卓然獨立也,是以知其决不能克終,而乃亂乃萃也。乃亂者,其志紛亂,不能定于一也。乃萃者,不能守其誠實,而輕有所萃,此小人女子之象也。若號一握為笑,勿恤,往无咎者,若能翻然悔悟,號咷求附于四,則正矣。雖羣聚而譁笑之,勿恤而往,則可終免咎悔也。
象曰:乃亂乃萃,其志亂者,初本應四,四止而不能下應,故初无所適從,是其心志之亂也。
六二,引吉,无咎。孚乃利用禴。
象曰:引吉无咎,中未變也。
萃之時,羣隂在下,二雖隂柔,而與五為正應,二五各處中正之位,二在坤中,上下皆隂,莫知適從,既正應在五,則當從所應,然非其招不往也,必待五招聘然後往,乃吉而无咎也。孚乃利用禴者,初以有孚不終,故乃亂乃萃,二獨得柔中以應剛陽,君臣道合,誠實无間,雖菲薄之物可交于神明也。禴,春祭之名,方春之時,品物未備,故其祭曰禴,精潔之義也。苟有誠實,雖二簋可用亨,損所以貴有孚也。
象曰:引吉无咎,中未變者,守其孚誠而不變也。君子小人各以類聚,小人之與小人,其志趣盖有不約而同者,非得位處中,内含誠實,未有不反為朋類所引而變者。二能應五之招聘以從正應,故吉且无咎,以中心有所執守而不為羣邪所變易也,豈非特立獨行之士哉?
六三,萃如嗟如,无攸利,往无咎,小吝。
象曰:往无咎,上巽也。
六三體隂柔而據陽剛之位,小人之桀黠者也。卦四隂而二陽,皆非已應,莫適所從,故萃如嗟如,无攸利也。上與三皆居本卦之上,雖失隂陽正應之理,而上說下順,勢必相合,故往則无咎。小吝者,往雖无咎,而上處大位,三乃順從之,勢利之交,古人所羞,故小吝也。象言往无咎,上巽者,三與四、五變而成巽,三之從上,上能巽說而无違拒之意,故无咎也。
九四,大吉,无咎。
象曰:大吉无咎,位不當也。
四居近君之地,下據三隂,當萃聚之時,為說之始,而衆之所歸,此爻之最善者,故大吉也。然以陽居隂,是能柔巽以奉上接下者,故大吉而无咎悔也。象言位不當者,本以逼上有咎,然既得上下之懽心,上為君所萃,下為衆所萃,故雖免于咎悔,而其位終不當也。聖人不以大吉无咎而廢其不當之位,亦不以位之不當為必蹈凶禍也。
九五,萃有位,无咎。匪孚,元永貞,悔亡。
象曰:萃有位,志未光也。
人主居域中之大,臨海内之衆,總其權綱,設官分職,以統治之耳。有位者,百官有司之位也。分民分土,大小尊卑,各任其職,垂拱以視天民之阜而已。故黄帝、堯、舜垂衣裳而治天下也。如此然後可以无咎。匪孚,元永貞,悔亡者,九五正應在六二,人主患不廣大,不能泛應曲當,而心有偏係之私,豈能使海隅之衆,罔不是孚哉?能元永貞,則匪孚之悔,可以亡矣。元,善之長也。永,久也。貞,正也。是三者,大君之道也。有其大善,如乾剛之獨運,又久于其道,而以正固守之,則可以亡其匪孚之悔矣。象言萃有位,志未光者,象辭獨舉爻中一句,以包下文誠信之德未著,則于萃為未光大,故云志未光也。
上六,齎咨涕洟,无咎。
象曰:齎咨涕洟,未安上也。
上六以隂柔之才而處高位,當萃之時,進不知止,有顛覆之勢,然能恐懼憂危,尚可免咎,况乎知進退存亡之道,以功名為餘事,視富貴如浮雲者乎?
象曰:齎咨涕洟,未安上者。六處說之上,居萃聚之終,下无應援而又乘五,其能一日安于上乎?以見危懼之甚也。後世貪沓愚暗之人,一旦得路,自以子孫常握重權,繼世不離廊廟,况復能惕然知禍患之在後,而齎咨涕洟以自危懼乎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