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周易下经】第40卦-解卦䷧雷水解卦(坎下震上)-[宋]李光撰《读易详说•卷七》

[宋]李光| 易经注解| 2022-12-01 23:51:22| 0

第40卦-解卦䷧雷水解卦(坎下震上)

【周易下经】第40卦-解卦䷧雷水解卦(坎下震上)-(宋)李光撰《讀易詳說•卷七》

欽定四庫全書 《讀易詳說》卷七*宋*李光*撰

下經【解至姤】

䷧【坎下震上】

解:利西南;无所往,其來復吉;有攸往,夙吉。

解者,散也。散險阻而為平易,而卦體不離乎險阻,但解散之耳。蓋東北為險阻,而解坎下而震上。在蹇為水,解則散而為雨;在蹇為艮,解則變而為震。故解體為東北,其用則利于西南。聖人當蹇、解之世,非能出乎險難以求解散也,故坎不能䧟而艮不能止,如冰解凍釋,龍蛇之奮迅也。西南為坤,廣大平易之象也。當解之時,險阻既除,憂虞既散,則以平易治之。秦不能然,既平六國之後,首用商君,刑法苛急,其亡也忽焉。漢祖入關,但約法三章耳,其興也勃焉。故解之時,利西南也。外難既除,故无所往,但退而修其政刑耳。宣王中興,復文、武之境土,故天下喜于王化復行,吉孰如之?故曰无所往,其來復,吉也。禍患雖已散解,其間亦有負固不服者,不亟除之,則滋蔓而難圖,故有攸往,夙吉也。解有解緩之義,故戒以當夙則吉也。

彖曰:解,險以動,動而免乎險,解。解利西南,往得衆也。其來復吉,乃得中也。有攸往夙吉,往有功也。

天地解而雷雨作,雷雨作而百果草木皆甲坼,解之時大矣哉!蹇之時,險難在外,故見險而能止。解之時,險難在内,故乘險而動,則出乎險中。此聖人觀時而動静者也。西南,坤位。卦言坤厚載物,德合无疆,含弘光大,品物咸亨。解之利西南,西南得朋,故彖言往得衆也。方險難解散之時,如雷雨之作,物无不被其膏潤者,豈獨一身能脱乎險難哉!險難解散,外无憂虞,故无所往。其來復吉,解雖赦過宥罪,其間亦有怙惡不悛者,如蔓草然,勿使滋蔓難圖也。故有攸往,則不可緩也。若出其不意,掩其不備,則无能為矣。非若蹇難之世,往則愈蹇也,故曰往有功。當解之時,復與往皆吉,蓋時適然耳。方天地否閉而成冬,則雷在地中,于卦為復。天地解而雷雨作,雷雨作而百果草木皆甲坼,則于時為春,于卦為解。聖人贊天地之化育,故發政施仁,刑威慶賞,未有不因乎天者。然則解之時,豈不大矣哉!

象曰:雷雨作,解;君子以赦過宥罪。

當春之時,蟄蟲始振,雷乃發聲,天地之難解矣。聖人體解之時,順其發生之德,過則赦之,罪則宥之。過者未罹于法,容其自新,故赦之;罪者已入于刑,量其罪之大小,有所降殺,非直縱而釋之也。

初六,无咎。

象曰:剛柔之際,義无咎也。

六以隂柔憂慮,居解散之始,宜未能免咎。然上承九二之剛陽,正應在四,以柔承剛,以隂應陽,剛柔之際,于理為順,故得无咎也。難既解散,尊卑各正其位,上下各安其分,不相凌犯,尚何悔咎之有哉?

九二,田獲三狐,得黄矢,貞吉。

象曰:九二貞吉,得中道也。

狐隱伏多疑,如小人之邪佞狙詐以害正道,獲三狐則小人之情得,正直之道伸矣,故吉。九二正應在五,以剛應柔,為五所任,雖處乎險中而得中直之道,故能解散險難而獲衆邪,可謂能勝其任矣。九二體坎,本䧟于險中,非能解散險難者也。然六五之君為之正應,因險用中以濟危難,故邪佞狙詐者不能逃也,故象言九二貞吉,得中道也。二雖性險,用以解難,適時得正,吉其宜矣。

六三,負且乘,致寇至,貞吝。

象曰:負且乘,亦可醜也。自我致戎,又誰咎也?

六三以隂柔而居二剛之間,負上而乘下。負者,小人之事也。乘者,君子之器也。小人而乘君子之器,盜斯奪之矣。孔子于此一爻著之繫辭,特加詳焉,言作易者其知盜乎?蓋盜亦有道,若无隙之可乘,无間之可入,雖善盜者莫能犯也。上慢下暴,所以致寇而招盜也。如此者,雖貞猶吝,况以不正處之乎?象言負且乘,亦可醜也。自我致戎,又誰咎也,言負擔之小人而乘軒車,人固不以為榮,故可醜也。小人之盜,猶女子之淫,淫盜一也。自我致寇,慢藏誨盜,猶冶容之誨淫,皆自已取之,何所歸咎乎?故曰又誰咎也。

九四,解而拇,朋至斯孚。

象曰:解而孚,未當位也。

拇,足大指也。在一身之中最為微賤,解之時赦過宥罪,恩施所及,雖微賤者皆獲解散,則其黨類无不信服矣。九四正應在初,初為解始,聖人施德惠于天下,當一視而同仁,今所解者特其所應而已。蓋四之隂柔,非陽剛之所當寓也,故象言解而拇,未當位者。當位謂三五也,使九而寓三,則車服必稱而无負乘之累矣;使九而寓五,則履尊居正而所及者必廣矣。

六五,君子維有解,吉,有孚于小人。

象曰:君子有解,小人退也。

六五柔弱之君,非能威制海内,所以服強梗亂治之小人,以解散禍亂者,惟有解而已。解非聖人之得已也,蓋力不足以制小人,行姑息之政,以解一時之禍患可也,故解然後獲吉。而小人知其必貸,咸有自親之志,如雷雨之作,而草木枯悴者,无不甲坼矣;龍蛇之閉蟄者,无不奮迅矣。聖人與天下更始,赦宥之行,有不得已者。

象曰:君子有解,小人退者。小人一旦蕩滌瑕垢,齒于平民,孰有不退聽者乎?古人以赦令為小人之幸者,豈不然哉?

上六,公用射隼于高墉之上,獲之,无不利。

象曰:公用射隼,以解悖也。

鷙鳥之摶也,必匿其影,然後能獲物。今在高墉之上,宜乎為人所獲也。以象小人在當位而善害物者,上六是已。方解之時,不能遠迹退聼,猶竊據寵榮而在高位,聖人之所必不赦也。獲者得之難,如獲其大首也。蓋赦宥蕩滌之後,猶負固不服,此小人之桀黠者,故射之。射者,用干戈以取之也。上六當解難之極,而小人終不知變,將復害君子,于此能獲之,則天下之難解矣。故曰獲之无不利也。象言公用射隼以解悖者。夫為治而不能終去悖亂之小人,天下何時而定乎?公者,人臣之極位也。悖亂之人,非假威望之大臣,孰能制之?成王之時,三監及淮夷叛,周公東征,則罪人斯得矣。孔子于繫辭復詳言之曰:弓矢者器也,射之者人也。君子藏器于身,待時而動,何不利之有?動而不括,是以出而有獲。語成器而動者也,以見取之難而動之不可妄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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