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周易下经】第62卦-小过䷽雷山小过(艮下震上)-[宋]杨简撰《杨氏易传•卷十九》

[宋]杨简| 易经注解| 2022-12-01 23:51:22| 0

第62卦-小过䷽雷山小过(艮下震上)

【周易下经】第62卦-小过䷽雷山小过(艮下震上)-[宋]楊簡撰《楊氏易傳•卷十九》

䷽【艮下震上】

小過。亨,利貞。可小事,不可大事。飛鳥遺之音,不宜上,宜下,大吉。彖曰:小過,小者過而亨也。過以利貞,與時行也。柔得中,是以小事吉也;剛失位而不中,是以不可大事也。有飛鳥之象焉,飛鳥遺之音,不宜上,宜下,大吉,上逆而下順也。

陽為大,隂為小,四隂盛而得位,故小者力盛而過,足以亨也。力過而亨,未為失道,過而不正,斯失道矣。是故利於貞正,過而貞正,與時行也。正者之過,不以已私,隨時而行,非人欲也。二五雖得中道,柔體小,可以小事而已。剛體大,二剛失位,乂失中道,故不可大事。事之大者,必剛者而後能為之。筮者雖一人,而一卦之象,非止於一人也。人豈獨立,必有與也。是故是卦有柔者,乂有剛者,有得中道者,又有不得中道者。六畫有飛鳥之象,鳥飛已過,遺音在空,過之象也。不宜上宜下,大吉。鳥飛,上則逆,下則順也。人情事理猶是也,上則逆,下則順也。上則犯分忤物,下則不犯不忤。聖人所以諄諄及此,良以人情好進而思退,好高而惡卑。而天道不然,高者抑之,下者舉之,盈者虧之,謙者益之。人之天性即天道,動於意則為人欲,動不以意是謂道心。道无體无我,寂然不動,而變化无方。如水鑑之象,象有升降往來,而水鑑无升降往來。如天地隂陽之氣有升降上下,而道无升降上下。至動而常靜,至變而常一。人皆有是道,心皆有是變化,而自不知,而惟執浮動之意以為已私,所以率好進惡退,好高惡卑,好動惡靜。其間雖有知靜之為善者,欲靜而又自不能也。不欲則未始不知,則亦無所不知。

象曰:山上有雷,小過。君子以行過乎恭,喪過乎哀,用過乎儉。

此言過失之小者,又異乎卦辭與彖所言,所以通於他義也。能通則無所不通矣,能通則六十四卦皆小過之卦也。

初六:飛鳥以凶。象曰:飛鳥以凶,不可如何也。

小過有飛鳥之象,而初六在下而用之,有高舉上進之意,凶之道也。夫人心既已放逸而有勇進之志矣,今知其凶而遏之曰不可,又曰如何也,所以問之甚之之辭也。

六二:過其祖,遇其妣;不及其君,遇其臣,无咎。象曰:不及其君,臣不可過也。

祖者始,初六有祖之象,故六二有過其祖之象。祖不可過也,其德或可過之,其事業或可過之,而非孫之所當言,自他人則可言,如是而過其祖,何咎?六二以隂柔内居卦之中,有妣之象,故曰遇其妣。遇其妣則不過,固无咎。五君象,在上二固不及也。二臣象,而其臣何咎?此言天下事變不一,有可過者,有不可過者,臣則斷不可以過其君,雖德亦不可以言過之,曰過之,往往遭禍。人君操生殺之柄,一國之所尊也,苟曰過之,大禍之招也。尊尊貴貴,天下之達道也。

九三,弗過防之,從或戕之,凶。象曰:從或戕之,凶如何也?

三下卦之上,而以九居之,重剛不中,弗過防之,則將有從而戕之者矣,凶之道也。象曰:凶如何也?蓋戒之使過防。防慎不嫌於過曰凶,又曰如何也,亦深戒之辭也。

九四,无咎,弗過遇之,往厲必戒,勿用永貞。象曰:弗過遇之,位不當也;往厲必戒,終不可長也。

小過之時,六五柔在上,九四乃以陽剛居人臣之位,疑其過而為咎也。而九四應於初,其志乃在下,故無咎。弗過而犯分,其與六五非本應,乃若適相遇然,雖不敢深自遠嫌,大臣之位當任國事,不當爾也。而小過之時,柔者得位而過,九四又以陽體居當位,疑過疑犯,非所宜往,則危厲必戒,乃可勿有所用,永守貞正,無至愆違。象曰:終不可長也。言終不可久處斯位,義當退也。

六五:密雲不雨,自我西郊。公弋取彼在穴。象曰:密雲不雨,已上也。

九四以六五為君象,而六五本爻又自取大臣之象,易取象不可執一。六五隂為臣為小,而居位甚尊,有公之象。公,大臣也。雲升而不為雨者,隂陽和則雨,今陽氣已上,未與隂和,故密雲惟在西郊而已。西隂方,臣象也,象與小畜同,此六五無應故也。密雲不雨,大臣竭誠事上,而君心猶未應,君臣之心未通協,則大臣僅可以小事弋取在穴,小事之象。

上六:弗遇過之,飛鳥離之,凶,是謂灾眚。象曰:弗遇過之,已亢也。

居卦之上不中,有過之象,過則弗遇矣。如鳥飛而離其所,有大過之凶,是謂灾眚。蓋曰此正所謂凶也。天降之災,不可避也。雖然,自戢而已,亢故也,不亢則何灾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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